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文件(环发〔2011〕35号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明伦镇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明伦镇人民政府。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全乡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组织全镇所属党员、干部、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尤其是科技兴农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的工作。
8.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维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明伦镇计生所。承担宣传国家现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对象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服务;协助做好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及统计上报工作;承办计生协会有关业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伦镇社保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责:承担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按上级规定收缴社会保险费;负责抓社会救助、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明伦镇乡村振兴办。1、承办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各项乡村振兴政策和法规。
3、组织拟定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全镇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各对口帮扶后援单位的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分配。
5、组织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立项、储备和申报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6、组织乡村振兴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乡村振兴相关信息,编各类相关简报,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7、组织实施对实施乡村振兴重点村的干部及重点示范户的政策、业务、技术培训。
8、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重点村推广实用科学技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重点村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文化、教育、残疾人扶贫等项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乡村振兴指挥部、乡村振兴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明伦镇文化站。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宣传和活动组织工作、文化体育相关组织的管理、相关培训工作,受权管理乡文化市场,对村级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信息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文化交流,对民族间文化体育遗产进行收集整理与保护,扶持文化体育产业的创建发展;负责本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明伦镇水利站。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等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统一管理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配合拟定乡水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农业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和管理;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明伦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河池市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有关村镇(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村乡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措施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村乡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了解本行政区域因规划建设引发的各类纠纷,受委托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乡各项建活动管理及村乡容貌管理工作;负责村乡各项建设的规划建设查,依照法定程序报请上一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相关?准文件;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村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八)明伦镇明伦社区居民委员会。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6.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7.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明伦镇党政机构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明伦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机构。镇政府实行助理员制,助理员职位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和编制数量来确定。
镇设人大机构,不设政协机构,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调、督查各位助理员、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对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镇党委、政府所布置的工作实施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管理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本镇各方面的重要信息、情况和问题,为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服务,并负责镇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负责做好上呈下达,保证政令畅通;负责史书、档案、保管、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兼管人员编制等各项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扫黄打非的组织管理;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殡葬、流浪、乞讨、收容、遣送和拥军、优抚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抓移民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明伦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镇一、二、三产业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镇企业的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抓镇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经贸、食品药品监督、农村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抓农田水利基础建、水土保持的管理、防汛抗旱的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负责抓安全生产监督、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森林保扩工作;负责草拟全镇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计划;协助做好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在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督促辖区内卫生计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协管工作;督促辖区内卫生计生机构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任务;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加强对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深入推进镇村卫生和计生服务一体化和管理;负责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督导,协助县卫生计生部门做好镇、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卫生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在镇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抓好社会治安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土地、林业、水利、社会保障、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7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3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9人,其中行政在职37人,事业在职32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8.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46.07 |
(一)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二)本级 | 748.65 | 三、国防支出 | |
(三)一般债券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三)专项债券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6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29.70 | |
(二)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4.21 | |
五、事业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六、金融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04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748.6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014.63 |
上年结转结余 | 265.97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014.63 | 支 出 总 计 | 1,014.63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014.63 | 748.65 | 748.65 | 265.97 | 265.97 | |||||||||
709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 | 1,014.63 | 748.65 | 748.65 | 265.97 | 265.97 |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1,014.63 | 748.65 | 748.65 | 265.97 | 265.97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其中: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014.63 | 648.65 | 365.97 | |||||||
709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 | 1,014.63 | 648.65 | 365.97 |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1,014.63 | 648.65 | 365.97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632.50 | 541.11 | 91.39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7.17 | 7.17 | |||||
201 | 32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6.40 | 6.40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33 | 57.33 | |||||
208 | 20 | 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28 | 1.28 | |||||
211 | 04 | 01 | 生态保护 | 229.70 | 229.70 | |||||
213 | 01 | 01 | 行政运行 | 0.01 | 0.01 | |||||
213 | 02 | 05 | 森林资源培育 | 6.22 | 6.22 | |||||
213 | 03 | 01 | 行政运行 | 8.61 | 8.61 | |||||
213 | 99 | 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19.37 | 19.37 | |||||
221 | 01 | 05 | 农村危房改造 | 3.00 | 3.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3.04 | 43.04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748.65 | 一、本年支出 | 1,014.63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48.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46.07 |
1、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2、本级 | 748.65 | (三)国防支出 | |
3、一般债券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2、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3、专项债券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8.6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29.70 | |
2、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265.97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4.21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65.97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04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014.63 | 支 出 总 计 | 1,014.63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748.65 | 648.65 | 588.59 | 60.07 | 100.00 | ||||
709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 | 748.65 | 648.65 | 588.59 | 60.07 | 100.00 |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748.65 | 648.65 | 588.59 | 60.07 | 100.00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632.50 | 541.11 | 488.21 | 52.90 | 91.39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7.17 | 7.17 | 7.17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7.33 | 57.33 | 57.33 | |||
213 | 01 | 01 | 行政运行 | 0.01 | 0.01 | 0.01 | |||
213 | 03 | 01 | 行政运行 | 8.61 | 8.61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3.04 | 43.04 | 43.04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1 | 2 | 3 |
合计 | 648.65 | 588.59 | 60.0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57.58 | 557.58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134.67 | 134.67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107.33 | 107.33 | |
301 | 03 | 奖金 | 73.14 | 73.14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9.47 | 59.47 | |
301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3.60 | 23.60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77 | 1.77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44.43 | 44.43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13.17 | 113.1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0.07 | 60.07 | ||
302 | 01 | 办公费 | 3.00 | 3.00 | |
302 | 06 | 电费 | 0.30 | 0.30 | |
302 | 07 | 邮电费 | 5.05 | 5.05 | |
302 | 11 | 差旅费 | 3.39 | 3.39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7.17 | 7.17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90 | 6.9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1.26 | 31.26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0 | 3.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1.00 | 31.00 | ||
303 | 02 | 退休费 | 13.64 | 13.64 |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17.35 | 17.35 |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1 | 0.01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金性质 | 总计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本级资金安排 | 上级补助资金安排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39.03 | 26.90 | 16.90 | 16.90 | 10.00 | 9.00 | 3.13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9.03 | 26.90 | 16.90 | 16.90 | 10.00 | 9.00 | 3.13 | ||||||
709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 | 39.03 | 26.90 | 16.90 | 16.90 | 10.00 | 9.00 | 3.13 |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9.03 | 26.90 | 16.90 | 16.90 | 10.00 | 9.00 | 3.13 |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90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6.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6.9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注明: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注明: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经费748.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2.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51万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显示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年度绩效目标 |
合计 | 365.97 |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 4.00 | 目标1: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2次以上;目标2:开展安全生产防范大排查活动2次以上;目标3: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2次以上,参会人员100以上,参会率95%;目标4:收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 | 0.37 | 目标1:进一步关心留守青少年,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讲座3次以上,加强入校宣传5次以上,入户宣传100次以上;目标2:服务对象青少年满意度达90%以上;目标3完成上级部门工作指标任务达10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法制教育经费 | 1.50 | 目标1:开展法制法律宣传活动2次以上;目标2:法制宣传收益群众达100人以上;目标3:完成上级政法部门工作任务达100%;目标4: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妇联工作经费 | 2.00 | 目标1: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0次以上;目标2:按时完成“三八”“六一”妇女儿童健康活动;目标3:妇干培训会议10次以上:目标4:评选五好文明家庭5户以上:目标5:举办妇女就业、创业培训5次以上:目标6全年妇联工作完成率100%;目标7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经费 | 1.00 | 目标1:广泛宣传国家未成年保护法,进校宣传知识讲座5次以上,入户宣传保护法100户以上;目标2: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动员工作部署会2次以上;目标3:开展关爱义务学子、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活动2次以上:目标4:服务未成年人收获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民族团结工作经费 | 1.00 | 目标1:开展村级民族团结主题活动2次以上;目标2:参加县民宗局开展民族团结会议培训2次以上:目标3: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经费补超过预算总金额:目标4:完成上级民宗部门民族工作任务指标达10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其他日常业务费 | 36.52 | 目标1:开展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业务交流会3次以上:目标2:节假日值班安全工作、防火溺水会2次以上:目标3:各部门各站所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根据实际报账目标:;目标4:完成上级政府工作任务完成率100%;目标5:群众对政府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人大工作经费 | 4.00 | 目标2:开展人大工作培训会:2次以上,培训人员50人以上:目标2:进步了解民意,知民心,人大开展入户调研工作100户以上;目标3:完成上级人大工作任务指标达100%;目标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统计工作经费 | 1.00 | 目标1:开展统计排查工作会议培训3次以上,培训人数50人以上:目标2: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统计工作任务指标达10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团委工作经费 | 2.00 | 目标1:开展团委工作培训会议2次以上,主题团日活动2次以上:目标2:开展大学志愿者服务活动、青年大学习知识交流会2次以上:目标3:各村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累计14次,团支部会议4次;目标4:收益团员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维稳工作经费 | 5.00 | 目标1:镇开展维稳工作布置会议5次以上,参会人员率达90%以上,维稳培训人数50以上:目标2::提高辖区违法犯罪案件、信访案件控制率,比上年减少20%;目标3:加强宣传,开展维稳治安宣传活动5次以上:目标4:提高群众安全度,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 | 2.00 | 目标1:进一步关心留守青少年,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讲座3次以上,加强入校宣传5次以上,入户宣传100次以上;目标2:服务对象青少年满意度达90%以上;目标3完成上级部门工作指标任务达10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征兵工作经费 | 2.00 | 目标1:按时按量完成县级征兵指标人数率达100%,青少年人数占80%,本科学历:目标2:加强宣传,下乡入户宣传100户以上:目标3:征兵信息采集手机终端100人以上:目标4: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清洁乡村工作经费 | 2.00 | 目标1:保持镇街道整洁度90%以上;目标2:安排保洁员2人以上,清洁工作布置会2次以上:目标3:收获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 1.00 | 目标1:开展部门内自省纪检巡察活动2次以上;目标2:加强组织纪律,开展观看纪检反例教材视频警示活动2次以上;目标3:完成上级纪检部门工作任务指标达100%;目标4:收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经费 | 2.00 | 目标1:开展八一慰问退役老兵人数100人以上;目标2:全年开展关爱退役老兵身体健康活动2次以上:目标3:开展老兵验证手机终端培训会议2次以上;目标4:全年工作完成率达100%;目标5: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宣传工作经费 | 3.00 | 目标1:通过各类宣传工作的开展,有效改善全镇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及时宣传法制、防火、防溺水、征兵、等相关重要工作,防火、征兵、法制培训会议2次以上,培训人员100人次以上:。目标2:按时完成全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社会宣传工作达100%:目标3:服务对象满意度:受训学员满意度100%、群众对宣传工作的满意100%;目标4: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宣传部门工作任务指标达100%。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党员培训经费 | 3.27 | 党员培训经费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易地扶贫拆旧复垦补助金 | 19.37 | 易地扶贫拆旧复垦补助金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青苗补偿款 | 0.00 | 青苗补偿款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困难群众 | 1.28 | 目标1:全年援助困难群众50人以上;目标2: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排查100户以上;目标3:收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护林员补贴 | 229.70 | 目标1:全年设立护林员岗位300人以上;目标2:开展护林员工作培训会2次以上;目标3:护林员岗位脱贫户占比高于90%;目标4:按时发放护林员补贴3350000元;目标5:收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2021年中央森林抚育补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 | 6.22 | 按时发放2021年中央森林抚育补助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 3.00 | 农村危改改造补助金32万,按时发放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农村党员大培训经费 | 3.13 | 按时发放培训经费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乡镇应急工作经费 | 15.00 | 目标1:成立机动应急组人数30人以上;目标2:开展应急救援培训会2次以上;目标3:收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水毁道路工作经费 | 6.00 | 目标1:成立水毁道路应急工作组人数10人以上;目标2;开展水毁道路救援知识培训会2次以上;目标3:收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关爱党员(农村党员)经费 | 7.05 | 目标1:农村党员人数:800人以上;目标2:全年开展党员培训会2次以上;目标3:收益农村党员满意度95%以上 |
709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人民政府 | 党代会经费 | 1.56 | 目标1:开展党代会工作会议2次以上;目标2:参与党代会代表人数50人以上;目标3:收益群众满意:95%以上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