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
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自治县确定的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中央和自治区、市和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设县乡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监督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设县乡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承担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早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责调整。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自治到自然资源局,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自治县农业局,将水旱灾害防治、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划给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将水利风景区管理职责划给自治县林业局。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城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事业在职34人(其中参公事业9人,非参公事业2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2人。(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局发,所以年末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职称改革等工作。承担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新闻宣传、机关后勤服务指导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编制自治县本级水利部门预算、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承担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本级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固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价格管理等制度、办法。
(二)综合业务股(河长制工作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及前期工作;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研究拟订自治县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规费的收取;组织协调全县水事纠纷调处,承办辖区单位之间或跨乡(镇)的水事纠纷调处,查处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自治县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7.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88 | |
(一)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二)本级 | 647.01 | 三、国防支出 | ||
(三)一般债券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三)专项债券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01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二)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9,413.90 | ||
五、事业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六、金融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33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647.01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9,532.11 | |
上年结转结余 | 8,885.10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9,532.11 | 支 出 总 计 | 9,532.11 |
注:2023年部门总体预算收支收9532.11万元,2022年总体预算收支647.13万元。今年收支比上年同期均增加了8884.98万元。主要原因:收支增减幅度较大,因上年收入无结转,而2023年收入上年结转余8885.1万元,所以收入增减幅度较大。因上年预算未含工程项目转移性支出农林水支出553.8万元,今年含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农林水支出9413.9万元,所以支出增减幅度较大)。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9,532.11 | 647.01 | 647.01 | 8,885.10 | 8,885.10 | |||||||||
5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9,532.11 | 647.01 | 647.01 | 8,885.10 | 8,885.10 |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9,532.11 | 647.01 | 647.01 | 8,885.10 | 8,885.10 |
注: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是9532.11万元,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是647.13万元。(增减幅度较大,因今年上年结转结余8885.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其中: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9,532.11 | 516.31 | 9,015.80 | |||||||
5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9,532.11 | 516.31 | 9,015.80 |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9,532.11 | 516.31 | 9,015.8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7.88 | 7.88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3.01 | 63.01 | |||||
213 | 01 | 04 | 事业运行 | 211.91 | 211.91 | |||||
213 | 03 | 01 | 行政运行 | 197.50 | 186.18 | 11.32 | ||||
213 | 03 | 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2.00 | 22.00 | |||||
213 | 03 | 05 | 水利工程建设 | 2,998.44 | 2,998.44 | |||||
213 | 03 | 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360.04 | 360.04 | |||||
213 | 03 | 10 | 水土保持 | 294.56 | 294.56 | |||||
213 | 03 | 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1,174.22 | 1,174.22 | |||||
213 | 03 | 14 | 防汛 | 580.26 | 580.26 | |||||
213 | 03 | 15 | 抗旱 | 5.71 | 5.71 | |||||
213 | 03 | 19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 3,175.25 | 3,175.25 | |||||
213 | 03 | 35 | 农村供水 | 2.00 | 2.00 | |||||
213 | 03 | 99 | 其他水利支出 | 342.00 | 342.00 | |||||
213 | 05 | 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00 | 50.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7.33 | 47.33 |
注: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支出9532.11万元,2022年部门支出647.13万元。今年比去年支出增加了8884.98万元(增减变化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今年部门预算含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去年预算不含),有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增加了1164.7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了2998.44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了3175.25万元,所以今年支出比去年增加幅度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本年收入 | 647.01 | 一、本年支出 | 9,532.11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7.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88 | |
1、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2、本级 | 647.01 | (三)国防支出 | ||
3、一般债券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2、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3、专项债券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01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2、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8,885.10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9,413.9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8,885.10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33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结转下年支出 | ||||
收入总计 | 9,532.11 | 支出总计 | 9,532.11 |
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9532.11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647.13万元。收支比上年同期均增加了8884.98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支出9532.11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显示支出647.13万元。增加了8884.98万元(收入幅度明显增大,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了8885.1万元;支出了8884.98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今年比去年增加了0.35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去年增加了23.29万元;三是农业水支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比去年增加了8860.1万元;四是住房保障增加了1.25万元。所以整体增加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647.01 | 516.31 | 467.66 | 48.65 | 130.70 | ||||
5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647.01 | 516.31 | 467.66 | 48.65 | 130.70 |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647.01 | 516.31 | 467.66 | 48.65 | 130.7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7.88 | 7.88 | 7.88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3.01 | 63.01 | 63.01 | |||
213 | 01 | 04 | 事业运行 | 211.91 | 211.91 | 211.91 | |||
213 | 03 | 01 | 行政运行 | 197.50 | 186.18 | 145.41 | 40.77 | 11.32 | |
213 | 03 | 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2.00 | 22.00 | ||||
213 | 03 | 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00 | 1.00 | ||||
213 | 03 | 10 | 水土保持 | 10.00 | 10.00 | ||||
213 | 03 | 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5.00 | 5.00 | ||||
213 | 03 | 14 | 防汛 | 60.88 | 60.88 | ||||
213 | 03 | 19 | 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 | 18.50 | 18.50 | ||||
213 | 03 | 35 | 农村供水 | 2.00 | 2.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7.33 | 47.33 | 47.33 |
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647.01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647.13万元,比同期减少了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1 | 2 | 3 |
合计 | 516.31 | 467.66 | 48.65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67.66 | 467.66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165.05 | 165.05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41.27 | 41.27 | |
301 | 03 | 奖金 | 64.63 | 64.63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46.17 | 46.17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4.44 | 64.44 | |
301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5.57 | 25.57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8 | 3.08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50.06 | 50.06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39 | 7.3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65 | 48.65 | ||
302 | 01 | 办公费 | 6.00 | 6.00 | |
302 | 02 | 印刷费 | 1.00 | 1.00 | |
302 | 05 | 水费 | 1.00 | 1.00 | |
302 | 07 | 邮电费 | 3.28 | 3.28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1.00 | 1.00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0.53 | 0.53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7.88 | 7.88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80 | 13.8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4.16 | 14.16 |
注: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516.31万,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503.07万元。增加了13.2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薪酬比上年有所提高)。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金性质 | 总计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本级资金安排 | 上级补助资金安排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37.42 | 36.00 | 33.80 | 15.80 | 18.00 | 2.20 | 0.32 | 1.10 | 1.10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7.42 | 36.00 | 33.80 | 15.80 | 18.00 | 2.20 | 0.32 | 1.10 | 1.10 | ||||
5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37.42 | 36.00 | 33.80 | 15.80 | 18.00 | 2.20 | 0.32 | 1.10 | 1.10 |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37.42 | 36.00 | 33.80 | 15.80 | 18.00 | 2.20 | 0.32 | 1.10 | 1.10 |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42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25.67万元,增长218.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2.2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工作失误,未做该项费用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3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5万元,增长18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有一部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15.8万元,比上年增加4.05万元,增长34.5%,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增加了一部公务用车车辆。
4.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防汛工作培训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工作失误,未做该项费用预算。
注: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注: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注: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48.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45.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0.03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6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6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5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申报1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1.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0.6%。重点项目名称是25座水库汛期值班费,预算绩效目标是为保障全县25座水库全年12个月(汛期6个月、非汛期6个月)正常有人值班,对水库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显示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年度绩效目标 |
合计 | 9,015.80 |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租用电信光缆经费 | 2.50 | 做好2023年县级山洪灾害系统、山洪灾害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土保持工作经费 | 5.00 |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保障县域内水土流失面积不扩大。 2.保障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程序完善、工程运行良好。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政水资源工作经费 | 4.00 |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我县牢固树立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在全县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25座水库汛期值班费 | 51.60 | 保障全县25座水库全年12个月(汛期6个月、非汛期6个月)正常有人值班,对水库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障。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库防汛值班定位电话 | 0.78 | 确保全县26座水库全年12个月值班电话正常畅通,预算金额7800元。桂水汛2010-8号文件。水库防汛值班定位电话话费26座,每部每月25元12个月共0.78万元。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经费 | 1.00 | 做好2023年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培训会完成26水库、20座水电站管理人员培训会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利工作经费 | 11.00 | 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职称改革等工作。承担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新闻宣传、机关后勤服务指导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编制自治县本级水利部门预算、决算并负责预算的执行,承担中央、自治区、市和自治县本级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固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价格管理等制度、办法。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 | 5.00 | 预算金额103000元。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水汛-2014-20号-文件,我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费:1、监测站点和无线预警广播站年费用 47个监测站 30个无线预警广播站.2、遥测接收平台年费用。3、预警平台年费用.4、看护费,.5、其它费用。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河长制工作经费 | 5.00 | 长制宣传工作经费 、 县河长制工作经费 全县江河湖库“清四乱 专项工作经费 合并为 河长制工作经费 项目。根据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河湖 清四乱 专项行动的通知 桂河长办 2018 44号 及 河池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河湖 清四乱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河长办发 2018-36号。2023年部门预算测算表(河长制) 序号 项目 测算、概算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如涉及到当年绩效考评项目支出请说明实施项目目标)“ 单价 数量 5 12个乡镇年度“清四乱”工作经费 50000 12 600000 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销号率100%是每年河长制绩效考核指标之一(2分) 6 27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规划利用 2500 600 1500000 2500元/公里 7 河湖“一河一策”修编 1000000 1 1000000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设区市河长制湖长制激励评价工作的通知》(2分) 合计 3100000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下甫、下庙办公经费 | 3.00 | 环政函2004 42号。为二层机构下甫、下庙水库提供必要的日常工作经费,保下甫、下庙水库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县城河道水上环卫队经费23 | 11.50 | 县城区河道,全年12个月,共2名水上环卫工河岸杂草垃圾清理劳务报酬、劳动工具、器具、保持县城区河道水面干净、河岸杂草垃圾清理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23 | 0.32 | 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广西考察重要讲话的具体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评审经费 | 5.00 | 技术评审是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实施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用于对我县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评审。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惠民政策。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恩大灌区、川南灌区农业水费补贴 | 1.00 | 根据《广西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恩大灌区、川南灌区属于中型灌区并已经实施水价改革,应该收取农业水费。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107号),水费收缴可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收费,结合灌区实际情况,灌区水费应该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收费。2、恩大、川南灌区水费收缴率影响粮食安全考核、影响灌区标准化考核。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8.00 | 自治县水利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各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经常性深入各乡镇和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 | 284.56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945.23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2.31 | 桂整合2020 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0〕112号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 | 4.89 | 桂财农2020 112号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水利救灾资金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 | 1,350.11 | 桂整合2020 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管护) | 71.13 | 桂整合2020 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水资源节约管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 | 340.69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护) | 41.73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维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养护) | 11.01 | 桂整合2020 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养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0〕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681.44 | 桂整合2020 41号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利项目建设资金 | 66.00 | 水利项目建设资金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1)42号自治区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1.55 | 桂财农(2021)42号自治区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1]72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3.00 | 桂财农【2021】72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0.82 | 桂财农【2021】1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1】54号2021年自治区财政水利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水利水毁设施修复) | 2.99 | 桂财农【2021】54号2021年自治区财政水利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水利水毁设施修复)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1〕113号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四批)20万的项目库 | 0.62 | 解决驯乐乡福寿社区肯上屯42户173人口季节性缺水问题。建设内容:建设一个60立方水池,安装1850米PE63管径。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资金 | 1.00 | 根据《河池市水利局2020年度县(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水办发【2020】24号)、《河池市水利局2021年度县(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水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完成2020年.2021年市区市绩效考核指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任务。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2]71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12.00 | 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工程,2023年3月底前完成3个项目,共实施410米护岸。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乡镇供水总站运行管理经费 | 2.00 | 保证各乡镇人民群众用水正常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 1.00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河长制建设资金 | 20.00 | 河长制建设资金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22.00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 (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 | 2,932.44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 (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00.00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水土保持) | 152.87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水土保持)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95.00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 9.52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支出进度奖励指标) | 300.00 | 桂整合〔2021〕35号2022年中央第一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支出进度奖励指标)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桂财农[2022]51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50.00 | 长桥屯农田长期以来受山洪威胁,为保护农田和岸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世纪80年代,群众自己组织实施,在屯前修建简易排涝沟。由于资金不足,部分排涝沟段为干砌石,大部分排涝沟是粘土天然形成。流域内雨量充沛,但降雨年内分配不均。近年来,每逢汛期,受暴涨暴落的山洪影响,排涝沟两岸多处坍塌,洪水直接冲进农田和村庄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生产安全。为建设美好家园,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生产安全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通知 | 1,125.19 | 用于小型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善。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2)56号 | 30.00 | 开展1个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环江县洛阳镇妙石村桥龙屯拦河坝水毁修复工程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桂财农(2022)71号 | 108.00 | 完成实施了3个水毁修复项目:一是环江县驯乐乡福寿社区板港屯至乾屯防洪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二是环江县洛阳镇永权村北洞屯防洪护岸水毁修复工程;三是环江县龙岩乡久东村信谭屯防洪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减少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经费 | 1.00 | 贯彻落实自治区第4号总河长令,2021-2025每年至少完成一条幸福河湖建设。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标准,””完成县一条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 |
503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 河长制标准化管理县建设工作经费 | 1.00 | 根据《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县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河长办〔2022〕22号)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我区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