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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3-03-15 17:31:0086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自治县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自治县住建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及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城镇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地方性政策建议。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及房地场交易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县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以及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乡镇、村)和城市(乡镇、村)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等相关制度、规划、计划、方案、政策指导文件并指导实施。

  )负责指导乡镇、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公厕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及其各方主体监管职责。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指导相关检查活动开展。      

)负责推进城镇建筑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建筑科技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研究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负责并指导自治县住房建设系统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和技术改造工作。      

)负责全县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防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相结合的规划,以及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牵头拟订人防方案和演习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指导开展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负责人防工程、人防承通信、警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承担应急支援、人防宣传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人防经费资产、科技运用推广等工作      

)负责全县住房城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办全县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审批事项,并监督建设五方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相关安防设施设计审核和验收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办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及市政和房屋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      

十二)按权限负责相关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职责。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县城区用于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的申报、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法定及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拟订使用计划并报批实施      

13)负责县城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规划、项目计划编制及规划建设管理职责。(14)承担管理全县市政建设、风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供水排水及燃气工作。

 14)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5)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有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人民防空管理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股、城市设计建设管理股(市政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建筑科学技术股)4个职能股室等。二层机构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参公单位)、市政建设站(公益一类)、房地产管理所(公益一类)、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公益一类)、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室(公益二类)等5个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县住建局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494.21万元,同比增加104.45万元,增长26.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上年结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414.83万元,同比增加25.07万元,增长6.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83万元,同比增加25.07万元,增长6.43%;上年结转结余79.38万元,同比增加79.38万元,主要是增加上级节能减排、村容村貌专项资金收入结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494.2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5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1%,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8.93%;项目支出预算13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9%,同比增加74.95万元,增长126.1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9.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4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0.14%。

3)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2%,同比增加5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32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83%,同比增加23.09万元,增长7.7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35.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同比增加7.05万元,下降24.4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59.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1%,同比增加29.5万元,增长8.9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4.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1%,同比增加28.32万元,增长9.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同比增加1.77万元,增长7.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2%,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4.96%。

2.项目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13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9%,同比增加74.95万元,增长126.11%。

资福利支出预算7.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4%,同比增加1.78万元,增长32.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9.47%,同比增加45.31万元,增长94.32%。

资本性支出预算8.7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53%,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48.31%。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6%,同比增加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4.2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1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3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3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8.83,项目支出预算31.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运行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6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31.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工会支出5.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工会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8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预算减少0.94万元,同比下降38.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22万元,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43.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压减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及兄弟有关领导来我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容村貌改造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11万元,同比增加1.77万元,增长7.92%。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增加而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工会经费提取基数增加而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8.78万元,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48.31%。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48.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比上年有所增加。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货物采购金额8.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上年结收入79.3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厅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二类绩效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自治县住建局2023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14.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6

   (一)上级补助


 二、外交支出


   (二)本级

414.83

 三、国防支出

15.60

   (三)一般债券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一)上级补助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本级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三)专项债券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0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九、卫生健康支出


   (一)上级补助


 十、节能环保支出

50.00

   (二)本级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20.39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十二、农林水支出


五、事业收入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六、金融支出


九、其他收入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5.9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25.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414.83

494.21

 上年结转结余

79.38

 结转下年支出


     

494.21

     

494.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单位资金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单位资金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494.21

414.83

414.83





79.38

54.38

25.00




30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4.21

414.83

414.83





79.38

54.38

25.00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4.21

414.83

414.83





79.38

54.38

25.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其中: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1

2

3

4

5

6





合计

494.21

359.83

134.38







30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4.21

359.83

134.38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94.21

359.83

134.38




201

29

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5.26

5.26





203

06

03


人民防空

15.60


15.6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5

42.05





211

12

01


可再生能源

50.00


50.00




212

01

01


行政运行

230.23

198.83

31.40




212

01

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6.16

82.16

4.00




212

06

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4.00


4.00




221

01

05


农村危房改造

4.38


4.3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1.53

31.53





229

04

01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5.00


25.0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414.83

一、本年支出

494.21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14.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6

   1、上级补助


 (二)外交支出


   2、本级

414.83

 (三)国防支出

15.60

   3、一般债券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1、上级补助


 (六)科学技术支出


   2、本级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专项债券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0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九)卫生健康支出


   1、上级补助


 (十)节能环保支出

50.00

   2、本级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20.39

二、上年结转结余

79.38

 (十二)农林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3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5.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5.91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25.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二、结转下年支出


        

494.21

支   出   总   计

494.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

**

**

1

2

3

4

5





合计

414.83

359.83

335.72

24.11

55.00




30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4.83

359.83

335.72

24.11

55.00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4.83

359.83

335.72

24.11

55.00

201

29

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5.26

5.26


5.26


203

06

03


人民防空

15.60




15.60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5

42.05

42.05



212

01

01


行政运行

230.23

198.83

179.98

18.85

31.40

212

01

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86.16

82.16

82.16


4.00

212

06

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4.00




4.0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1.53

31.53

31.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

1

2

3



合计

359.83

335.72

24.1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24.22

324.22


301

01

基本工资

107.59

107.59


301

02

津贴补贴

31.83

31.83


301

03

奖金

41.58

41.58


301

07

绩效工资

28.23

28.23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5

42.05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69

16.69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1

1.71


301

13

住房公积金

31.53

31.53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3.02

23.0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1


24.11

302

01

办公费

1.02


1.02

302

05

水费

0.20


0.20

302

06

电费

2.80


2.80

302

07

邮电费

2.51


2.51

302

13

维修(护)费

2.00


2.00

302

28

工会经费

5.26


5.26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10.32


10.3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50

11.50


303

02

退休费

10.09

10.09


303

05

生活补助

1.40

1.40


303

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1

0.0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资金性质

总计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本级资金安排

上级补助资金安排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2.68

1.22





1.22

0.40

1.06

0.3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68

1.22





1.22

0.40

1.06

0.38


30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68

1.22





1.22

0.40

1.06

0.38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68

1.22





1.22

0.40

1.06

0.3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

1

2

3





合计

25.00


25.00




302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00


25.00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5.00


25.00

229

04

01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5.00


25.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

**

**

1

2

3

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单位:万元

单位显示编码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年度绩效目标


合计


134.38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工作经费

25.00

行政工作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工作经费

6.11

市政工作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监站工作经费

4.00

质监站工作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支部组织生活

0.29

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墙改经费

4.00

墙改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防准军事化建设

1.60

人防军事化建设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工作经费

4.38

危改工作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自治区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50.00

对东兴镇东兴社区、明伦镇吉祥社区安装180盏绿色照明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农村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项目

25.00

2个屯进行村容村貌改造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防工作经费

12.00

人防工作经费

30200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防宣传教育

2.00

人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