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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更新日期:2022-09-29 10:12:0078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部门决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县“三农”发展的工作意见。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度。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营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县渔业和渔政渔港。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及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参与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指导全县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组织开展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按职能设置八个股室,按性质构成共有41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本级;全额事业单位37个,分别是种子管理站、植物保护站、农业科教站、经济作物站、蚕业技术指导站、绿色食品发展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中心推广站、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制中心、畜牧站、环江香猪原种保种场、乡镇技术推广站12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12个;差额事业单位3个,平原园艺场、平原畜牧场、陈双牧场(无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的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 9257.6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57.65 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06.57万元,下降20.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7.6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06.57万元,下降20.63%,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不计入当年收入,列入第二年收入,而2020年的收入包含未使用完毕(财政应返还额度)部分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 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78.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03.13万元,下降27.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完成率比2019年实施完成率高,因此结转数减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3436.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36.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14.86万元,增长39.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县拨农业农村局付2016-2017年度县乡级示范区配套奖补资金(收回2020年度存量资金)54万元,拨2019年度脱贫攻坚“百日攻坚冲刺”工作队员第二批助勤补助9.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业农村局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63.41万元,增加22.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农机中心的农机执法队人员16人并入我局,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12104.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81.42万元,项目支出9823.4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255.39万元,增长36.79 %,主要原因为扶贫支出3373.42万元,较2020年增加2228.94万元,增加194.76%。同时还增加了林业和草原支出7.86万元、目标价格补贴支出0.0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46.47万元,以上三类支出2020年没有。

4.住房保障支出252.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2.31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职工增加、职工工资及绩效资金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5.其他支出66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年度绩效奖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27.12万元,增加176.41%,主要原因是2021年清算2019年度绩效奖励金,并且2019年清算绩效奖励金乡镇职工部门2020年由乡镇支付,2021年由农业农村局支付,导致全年其他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 7824.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会计制度实行,年末未使用完毕的资金由财政收回,不再结转下一年。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6.2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14.86万元,增长39.65%。其中:基本支出3549.04万元,项目支出9887.19万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09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6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9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64%。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支出增加的原因为行政人员的预发绩效考评奖金通过行政支出核算。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 %。增加的主要原因在职职工工资薪金晋升。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年初算数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43%。

5.病虫害控制支出年初算数为8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

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年初算数为1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

7.执法监管支出年初算数为62.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1%。

8.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年初算数为7.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

9.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年初算数为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25%。主要增加了农村信息进村入户项目。

10.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年初算数为1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27%。主要为化肥减量增效及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资金。

1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79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生猪规模化养殖、种业提升、家农产品冷藏地建设等项目。

12.农产品加工与保销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供港出口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13.农田建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2.47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灾毁农田建设。

14.其他农业支出年初算数为1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23%。主要用于本部门承担的其他农业项目支出。

15扶贫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付决算数为3373.4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特色农产品加工和菜牛养殖项目支出。

16.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6.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4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2021年在职职工的工资日常晋升,以及奖金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6%。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职工的交通补贴发放归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归类在工资福利支出。导致两年数据对比产生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84%。与年初预算数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退休和在职职工去世人员多,应付抚恤金增加,导致对个有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2.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上年增减(减少) 0   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2.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 %,比上年减少 0.21万元,原因控制公务用车车辆维修费用。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14万元,平均每辆 0.9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97 %, 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4 次,人次33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8.22万元,降低40.84  %,主要是统计口径变更,预算把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交通补贴记入商品和服务支出,而决算不计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2  万元,增长26.51 %。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由于财政困难,当年未得及时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4.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83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执法用车4辆,农业直通车1辆,农业事务用车4辆,乡镇检测专用摩托车12辆,植物保护取样电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当中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应急调运资金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5 %。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2021年执行数为0.94万元,2022年元月执行数为6.26万元(由于财政资金支付困难,导致2022年元月才完成支付),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设常年蔬菜基地1个总面积650亩以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5万元以上;二是保障县城区蔬菜市场产品供应;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投入减少,相对于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减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方面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投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附件: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