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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2-09-29 10:06:0077人阅读


环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的责任。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协助河池市林业局对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工作。

8、参与拟订自治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

9、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0、指导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1、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业务工作。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我局共设置机构29个:其中局属各单位8个股室,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3个国营苗圃,5个固定木材检查站(值勤室), 1个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文雅)。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


参(依)公管理

其他


编制数

158

7

34

41

76


在职人数

155

8

25

39

69


其中:在岗人数

155

8

25

39

69


离退休人数

67

67





其中:离休人数

67

67





退休人数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均取数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777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775.1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082.75万元,减少39.5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1.财政拨款收入7775.1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082.75万元,减少39.53 %,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整合衔接资金2021年不再安排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1675.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较少194.91万元,较少10.42%,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快了项目支付进度。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450.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50.1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42.46万元,下降13.2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脱贫攻坚“百日攻坚冲刺”工作队员第二批助勤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8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百日攻坚冲刺”工作队员第二批助勤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办案(业务)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较少12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装备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3.64万元,减少1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76.56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保险及装备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6.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保险及装备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8320.7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管理、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执法与监督、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75.52万元,减少18.39%,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整合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62.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97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及人员变动。

7、其他支出597.62万元,主要主要用于2020年度绩效考评奖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5.89万元,169.52%,主要原因是2021年补发了部分人员2018年绩效奖,2019年绩效奖。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35.20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2021开始执行一体化改革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450.1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42.46万元,下降13.24 %。其中:基本支出2364.81万元,项目支出7085.38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50.19万元,支出决算为945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1年脱贫攻坚“百日攻坚冲刺”工作队员第二批助勤补助支出。

2.其他公安支出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办案(业务)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6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和年金缴费。

4.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7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保险及装备费)。

5. 农业生产发展出年初预算为36.07万元,支出决算为3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补助资金支出。

6.行政运行出年初支出预算为35.2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130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抚恤金、公务费、交通费、离退休支出、其他保险、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在职事业工资性支出。

8.森林资源培育年初支出预算为43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木良种、森林抚育、木本油料特色产业、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9.技术推广与转化年初预算为59.88万元,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华山林场付马尾松及杉木推广示范项目经费

1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年初预算为3712.6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

11.执法与监督年初预算为5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经费、森林公安案件鉴定费、森林公安装备费、林业综合执法项目经费。

12.林业草原防灾减灾为1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经费支出。

1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264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18个预算项目支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返还资金、林业局付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经费、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停伐管理补助、林矿产品税费征收信息化管理系统租赁费、木本油料等林业经营性产业发展补助、优良新品种桃苗木经费茶产业展示厅建设等追加项目支出、以及林业的部份专项支出。

14.生产发展年初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核桃优新品种早结丰产栽培示范点建设、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工作经费、精准扶贫林业产业覆盖贫困林业项目支出。

15. 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十大百万”扶贫产业标准农业示范区项目奖补经费。

16.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6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597.62万元,支出决算为59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绩效考评奖和补发部分人员2018年、2019年绩效考评奖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4.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加52.95 %,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报废后,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0 万元,下降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8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22.83万元,增加100%,单位公车报废后,因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91万元,平均每辆2.6万元。2020年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8次,人次45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2万元,比2020年减5.22万元,降低8.75%。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6%。2020年支出增加229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油茶苗木采购项目、国家储备林建设暨乡村振兴、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2021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调等重大项目一集部分公车报废,因工作需要采购公务用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0辆、其他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5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4%。

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该项目年初预算36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公益林检查验收239.27万亩,验收合格率96%;补偿基金管护费兑现3378.24万元,资金兑现率92%。项目实施惠及全县6.5万林农权属者,人均获得补偿500元,促进林农增收及林下产业链结构调整,群众满意度极高,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存在问题:部份生态公益林存在纠纷和账号等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兑现,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处理相关纠纷,解决群众问题,通知及时通知跟进因账号及其他错误无法兑现补偿金金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