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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2-09-29 10:02:0077人阅读

附件1

 

环江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是农业农村局的下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总结汇报。

() 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划、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田作业,抢险救灾,农机扶贫开发和社会化服务,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

() 负责组织推广适合环江实际的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宣传和参与并开发适合本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种农业机械科技项目,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审核和发放,组织全县各种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手、维修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农业机械的维修工作。

 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工作。

()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农机中心机关),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机推广站)组成。

人员情况,人员编制总数为28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全额事业编制2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8人,其中参公8人,事业在职20人,离退休3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194.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4.2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39万元,增加35.2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94.2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39万元,增加35.27%,主要原因是:一、2021年购机补贴经费比2020年多;二、人员工资每年有所增长。

2.事业收入1194.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11.39万元,增加35.27%,主要原因是:一、2021年购机补贴经费比2020年多;二、人员工资每年有所增长。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4.97万元,下降99.95 %,主要原因是2020农机购置补贴款使用充分,结余不多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194.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94.26,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6.45万元,增加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2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6.45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一、2021年购机补贴经费比2020年多;二、人员工资每年有所增长。

2.住房保障支出3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20.71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10月起,农机监理站及16人划转去农业农村局,导致经费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2020年剩余农机购置补贴290元零余支付不了,造成资金结余,本年度资金使用充分,无结余。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94.2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6.45万元,增加26%。其中:基本支出488.52万元,项目支出705.74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55%。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9万元,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56%。主要用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多是因为预算按上年10月份的工资进行预算且预算数不包含绩效奖金,导致工资总额及绩效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7%。原因是预算时人数多,后因机构改革一部分人划转去农业农村局,故预算资金剩余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年初算数为3.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没有下达所有预算指标,无法完全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3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原因是领导换届,有新领导调入本单位。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4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1%。原因是预算时是按上年的10月的工资及社保基数进行预算且不包含部分绩效奖金,每年职级工资都有所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没有下达所有预算指标,无法完全使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农机监理站整体划转至农业农村局,包含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28万元,平均每辆1.32万元。2021年决算数2020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62,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0万元,比2020增加1.29万元,增加7.24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需要增加办公用品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5.58%。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绩效效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该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完成农机购置补贴1222台套,补贴受益农户368,培训农机技术骨干100人,发放技术资料5000份。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使购机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劳动强度、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生产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节本増效。同时使全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了提高。购机补贴农户对该项目的工作满意度达到了99%。

存在的问题: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不够完善,造成补贴资金延后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XLS


 

 

 

 

环江毛南族自治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