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单位负责人:覃偶
2022年10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向上级教育部门作出报告。
(三)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定;评估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校执行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五)负责全校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教师业务培训、队伍建设、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
(六)负责组织做好学生各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七)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八)检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的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检查指导全县开展电化教育和信息化教学工作。
(十)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教师进行考核、聘任、奖惩、晋升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工作以及团组织共青团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县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情况
环江四中内设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的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72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20.34 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2.47万元,增长246.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0.3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12.47万元,增长246.53 %,主要原因是学校人数增加。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3.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864.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64.2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万800.24元,增长(下降)1250.7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755.1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系统人员工资及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93.12万元,增加1117.94%,主要是教育各项收支比上年度均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4.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五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66万元,增加28883.33%,主要是人员人数增多,教职工“五险”比去年有所增加。
3.农林水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03万元。
5.其他支出48.3万元,主要是2020年绩效考评奖励金。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143.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4.2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512.47万元,增长246.53 %。其中:基本支出 342.31万元,项目支出521.91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864.22元,支出决算为8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 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普通教育754.4万元;初中教育267.23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87.17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0.72万元,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0.7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其他支出48.30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2.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三公”经费资金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资金安排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上年增加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校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加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校无此项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原因是本校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校无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0万元,原因是本校无此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