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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 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2-10-09 23:18:0084人阅读


                       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国安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承办上级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防范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监督检查各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全县政法工作。

(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落实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3个办公室(科、委),预算管理单位1个。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41.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82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17万元,下降1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8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84万元,下降5.27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压缩各项办公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建设。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41.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1.2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17万元,下降19.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2.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06.28万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压缩各项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各项保险方面开支,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18.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05万元,增长36.5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公共安全支出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 工作经费,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加大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力度。

5.其他支出52.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奖发放,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28.13万元,增长116.23%,主要原因是统一口径不同,2021年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奖发放,2020年主要用于职工伙食补助及政府购买人员工资。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3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建设。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1.25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83.17万元,下降19.56%。其中:基本支出265.5万元,项目支出75.75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36.07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支出。

3.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支出。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追加。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开支。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各项保险方面支出

6、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年初预算27.36万元,支出决算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为县禁毒办工作经费,已调剂到公安局代为支付。

8.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差异,职工绩效奖预算时统一放在行政运行(项),决算时放在其他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奖发放等。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5%。预决算差异为人员调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6%。预决算差异为人员调入。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预决算差异为2021年无符合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条件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政法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政法委2021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委无因公出差人员。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委无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委无公车。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021年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 次,人次 1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21.66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281.82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1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1%。组织对2021年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组织对“广西综治信息平台维费用”等1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视联网、互联网、地理信息、无线宽带移动网络等“互联网+”技术,对全县12个乡镇综治信息平台运维,提高综治信息平台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和平安环江建设现代化的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和手段,提升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