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环江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职能概况
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环政办发[2015]168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能:
1、提供基本医疗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建立门诊、住院科室;开展急诊急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检查、检验等等基础医疗业务;服务于当地人民群众。
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与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报告工作;预防重大公共领域健康安全事件发生。
3、提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下的各项子目业务,为本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保障。
4、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实施环江县医疗卫生服务县乡一体化改革实施工作、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责任书及乡村医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及实施方案等。
5、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部门决算仅本级1个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938.4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35.82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899.26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3.46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53.83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1,503.08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40.52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58.91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35.82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877.01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692.15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244.61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368.0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308.30 |
30 | 61 | ||||
总计 | 31 | 2,245.05 | 总计 | 62 | 2,245.05 |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877.01 万元,其中本年事业收入 1877.01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3.88 万元,下降5.7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74.64 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3.03 万元,增长10.55 %,主要原因是:增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2.事业收入899.2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7.09 万元,下降18.72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
3.经营收入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4.其他收入 3.4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53 万元,增长18.08 %,主要原因是;存货盘存引起。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6.上年结转和结余368.0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59.74 万元,下降16.23 %,主要原因是:专用基金的使用。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1692.1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692.15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2.36万元,增长7.1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3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8万元,上升7.12%,属于正常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1503.08万元,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二是卫生计生项目类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8.28万元,上升6.24%,属于正常变动。
3、公共卫生支出256.82万元,一、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是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4.79万元,上升58.5%,主要原因是:业务扩展。
4.住房保障支出40.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05万元,增长24.79 %,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增加。
5、其他支出58.91万元,主要是政府绩效考评奖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36万元,减少28.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支出归口统计不一致。
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82万元。
7.结余分配244.6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4.37万元,增长12.32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诊疗人次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 308.3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59.74万元,下降16.23 %,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998.22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48.73 万元,增长33.18 %。其中:基本支出 452.42 万元,项目支出545.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增加。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71.96万元,支出决算为998.2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50%。差异原因:主要是公共卫生经费不纳单位预算管理、项目投入增加及增加疫情项目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0.82万元,支出决算为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14万元,支出决算为8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64%,主要原因是工资提高所致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不在年初预算反应。
3、从公共卫生支出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数为256.82万元,主要原因: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8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4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46.42 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5.82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82万元,2020年新增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二)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82万元。2020年新增加强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其他抗疫等等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其中:接待经费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3万元的1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2.74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数据统计归口管理不一致。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3万元,平均每辆0.8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