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以及绩效考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拟定我县相应的规定、办法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核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全县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和绩效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党政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自治县人大、自治县政协机关和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设置及调整工作。
(四)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及绩效考评指标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机构职能编制管理违规行为,受理绩效投诉,开展绩效分析评估。
(六)负责对接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工作,分解自治区、河池市下达的绩效考评指标。督查检查自治区和河池市下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做好年度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迎检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设定绩效考评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含驻环江中直区直市直单位)开展绩效考评核验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县机构编制、绩效考评信息化建设。负责对接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
(八)负责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权责清单调整完善工作。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十)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县党委编办设立1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
自治县党委编办直属事业单位3个,即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自治县职能评估中心、自治县绩效评估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2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 算 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 算 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34.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6.93 |
1、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2、本级 | 234.09 | 三、国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1、上级补助 | 五、教育支出 | ||
2、本级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95 | |
2、本级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21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34.0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34.09 |
上年结转结余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234.09 | 支 出 总 计 | 234.09 |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34.09万元,同比减少4.59万元,下降1.96%。减少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4.09万元,同比减少4.59万元,下降1.96%。减少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69%,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0.56%;项目支出1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1%,同比减少5.79万元,下降22.96%。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缩经费支出。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63万元,项目支出19.4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18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8万元,项目支出16.58万元。主要用于县党委编办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县党委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
3、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会方面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5万元。全部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20.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0%。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下降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和其他单位开展业务交流及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调研、检查督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0%。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9.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算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预算0万元,增长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自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已经没有公务用车。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申报1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8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4.8%。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