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全县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河池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编制和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乡镇村体系规划、乡镇域乡镇村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的监督、管理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出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即明确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用地范围、容积率等)及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自治县本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开展自治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自治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根据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自治县林业局。
(十六)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行政)和5个二层机构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国土空间规划和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9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8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5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事业在职69人,离退休人员35人。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聘请人员15人。
表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 算 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 算 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98.5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27 |
1、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2、本级 | 1,298.52 | 三、国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1、上级补助 | 五、教育支出 | ||
2、本级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8.15 | |
2、本级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039.4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03.62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98.5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98.52 |
上年结转结余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98.52 | 支 出 总 计 | 1,298.52 |
表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
合计 | 1,298.52 | 1,149.14 | 149.38 | |||||||
306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298.52 | 1,149.14 | 149.38 | ||||||
306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842.10 | 716.72 | 125.38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12 | 10.12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0.95 | 80.95 | |||||
22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423.56 | 423.56 | |||||
220 | 01 | 06 |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 12.80 | 12.8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13.60 | 13.60 | |||||
220 | 01 | 14 |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 6.40 | 6.40 | |||||
220 | 01 | 50 | 事业运行 | 141.39 | 141.39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92.58 | 92.5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60.71 | 60.71 | |||||
306002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225.29 | 201.29 | 24.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46 | 3.46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70 | 27.70 | |||||
220 | 01 | 50 | 事业运行 | 173.34 | 149.34 | 24.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78 | 20.78 | |||||
3060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 231.13 | 231.13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69 | 3.69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9.50 | 29.50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175.81 | 175.81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2.13 | 22.13 | |||||
表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1,298.52 | 一、本年支出 | 1,298.52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98.5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27 |
1、上级补助 | (二)外交支出 | ||
2、本级 | 1,298.52 | (三)国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1、上级补助 | (五)教育支出 | ||
2、本级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1、上级补助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8.15 | |
2、本级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039.4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03.62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98.52 | 支 出 总 计 | 1,298.52 |
表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结转下年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298.52 | 1,149.14 | 1,087.84 | 61.31 | 149.38 | |||||
306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298.52 | 1,149.14 | 1,087.84 | 61.31 | 149.38 | ||||
306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842.10 | 716.72 | 672.41 | 44.32 | 125.38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0.12 | 10.12 | 10.12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0.95 | 80.95 | 80.95 | ||||
22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423.56 | 423.56 | 389.36 | 34.20 | |||
220 | 01 | 06 |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 12.80 | 12.8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13.60 | 13.60 | |||||
220 | 01 | 14 |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 6.40 | 6.40 | |||||
220 | 01 | 50 | 事业运行 | 141.39 | 141.39 | 141.39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92.58 | 92.5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60.71 | 60.71 | 60.71 | ||||
306002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225.29 | 201.29 | 192.78 | 8.50 | 24.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46 | 3.46 | 3.46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70 | 27.70 | 27.70 | ||||
220 | 01 | 50 | 事业运行 | 173.34 | 149.34 | 144.30 | 5.04 | 24.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78 | 20.78 | 20.78 | ||||
306003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 231.13 | 231.13 | 222.65 | 8.49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69 | 3.69 | 3.69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9.50 | 29.50 | 29.50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175.81 | 175.81 | 171.01 | 4.8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2.13 | 22.13 | 22.13 |
表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1 | 2 | 3 |
合计 | 1,149.14 | 1,087.84 | 61.31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63.64 | 1,063.64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327.84 | 327.84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63.71 | 63.71 | |
301 | 03 | 奖金 | 146.08 | 146.08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138.83 | 138.83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47.28 | 147.28 | |
301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8.45 | 58.45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6.04 | 16.04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103.62 | 103.62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1.80 | 61.8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1.31 | 61.31 | ||
302 | 01 | 办公费 | 24.42 | 24.42 | |
302 | 07 | 邮电费 | 2.64 | 2.64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17.27 | 17.27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6.98 | 16.98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4.19 | 24.19 | ||
303 | 02 | 退休费 | 23.08 | 23.08 |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1.04 | 1.04 |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7 | 0.07 |
表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三公”经费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8.00 | 8.00 | ||||||
306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8.00 | 8.00 | |||||
306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6.00 | 6.00 | |||||
306002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 | 2.00 | 2.00 |
注: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科目编码部门(单位)代码部门(单位)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支出**********1234 30600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2022年政 府 采 购 预 算 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单价(元)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 | 政府采购项目类型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单位资金 | 上年结余收入 | 合计 | 集中采购 | 分散采购 | ||||||||||||
小计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小计 | 货物类 | 工程类 | 服务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合计 | 21 | 49,250.0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
306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21 | 49,250.0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
306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21 | 49,250.0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10.20 | ||||||||||||||||
220 | 01 | 06 |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工作经费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2 | 6,000.0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土地执法监察经费 | A020201 | 复印机 | 1 | 20,000.00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土地执法监察经费 | A02021101 | 碎纸机 | 2 | 2,000.00 | 0.40 | 0.40 | 0.40 | 0.40 | 0.4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土地执法监察经费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2 | 6,000.00 | 1.20 | 1.20 | 1.20 | 1.20 | 1.20 | |||||||||||
220 | 01 | 08 | 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 | 土地执法监察经费 | A0206180203 | 空调机 | 1 | 4,000.00 | 0.40 | 0.40 | 0.40 | 0.40 | 0.40 | |||||||||||
220 | 01 | 14 |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 | 地质灾害防治及矿产资源管理经费 | A02010104 | 台式计算机 | 4 | 5,000.00 | 2.00 | 2.00 | 2.00 | 2.00 | 2.00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不动产登记及地籍调查经费 | A02010105 | 便携式计算机 | 5 | 5,000.00 | 2.50 | 2.50 | 2.50 | 2.50 | 2.50 | |||||||||||
220 | 01 | 99 |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 不动产登记及地籍调查经费 | A060205 | 木制台、桌类 | 4 | 1,250.00 | 0.50 | 0.50 | 0.50 | 0.50 | 0.50 |
表十:2022年政 府 购 买 服 务 预 算 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 服务领域 | 服务类别 | 服务对象 |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类型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上年结余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306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注: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298.52万元,同比减少72172.80万元,下降98.23%。减少主要原因: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土地开发项目指标收储费用未列入当年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98.52万元,同比增加537.64万元,增长41.40%。增加主要原因:因原两自收自支二层机构即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上述两部门基本支出纳入公共财政拨款。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2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50%,同比增加308.81万元,增长36.75%;项目支出14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0%,同比减少72481.61万元,下降99.79%。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主要原因: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土地开发项目指标收储费用未列入当年预算。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14万元,项目支出149.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自然资源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3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事业人员及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国土事业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5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人员、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人员及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4、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活动费,包括人员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6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的工作经费,包括土地执法和矿山执法宣传经费、广告制作费、资料印刷费、强制执法费、执法人员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测量经费及配套设施等费用。
6.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包括地质灾害日常工作经费、监测人员补助费、演练费、监测点评估费、技术报务编制费等。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6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2.58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测量费等。
8.住房改革支出10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2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人员、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人员及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人住房公积金缴纳。
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经费支出。
三、2022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0%。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8.0万元,同比增加2.8万元,增长53,85%。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接待,业务往来交流和指导的同行部门接待等;增加主要原因:根据机构改革及职能划转,部门增加林权不动产业务及建筑规划业务,同时因为职能划转人员较上年度增加。
(三)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0%。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0%。 2. 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增长(或下降)0.00%。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1.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20万元,比2021年减少14.10万元,同比下降58.02%。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10.2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单位申报1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21万元。实现完成外业调查举证任务和内业数据库建设,上报国家核查通过,满足自然资源日常管理工作需要。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