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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1-11-22 00:27:00130人阅读

 

环江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的责任。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协助河池市林业局对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工作。

8、参与拟订自治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

9、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10、指导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1、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指导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业务工作。

1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我局共设置机构33个:其中局属各单位10个股室,12个乡镇林业工作站,3个国营苗圃,5个固定木材检查站(值勤室),2个流动木材检查站, 1个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文雅),1个林业规划设计队。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合 计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

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


参(依)公管理

其他


编制数

168

7

34

41

86


在职人数

155

7

27

40

81


其中:在岗人数

155

7

27

40

81


离退休人数

71

71





其中:离休人数

71

71





退休人数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2857.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857.9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82.63万元,增加28.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二)1.财政拨款收入12857.9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82.63万元,增加28.9 %,主要原因是加大油茶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1869.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较少894.4万元,较少32.35%,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快了项目支付进度。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0,892.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892.6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5.85万元,下降2.2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公务员奖励金支出。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员奖励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年金的缴纳。较2019年度决算数较少1.07万元,减少0.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7.59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只兑现其他天然林保护公共管护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19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其他农业支出、行政运行、事业机构、基数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执法与监督、产业化管理、贷款贴息、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生产发展。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99.24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6.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1.02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及人员变动。

6、其他支出545.64221.73万元,主要主要用于2019年度绩效考评奖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3.91万元,59.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较少发放伙食补助,2019年补发了部分人员2017年绩效奖,2020年无补发绩效奖。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年末结转和结余3,835.2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752.23元,增加87.12 %,主要原因是2020年油茶发展等项目资金增大资金规模。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892.6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加2.21%。其中:基本支出2,471.57万元,项目支出8,421.08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0年公务员奖励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7.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和年金缴费。

3.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支出。。

4. 农业生产发展出年初预算为36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现代特色农业核桃示范区补助支出。

5. 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太阳能路灯项目支出。

6.行政运行出年初预算为376.6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事业机构年初预算为1399.19元,支出决算为13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抚恤金、公务费、交通费、离退休支出、其他保险、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在职事业工资性支出。

8.森林培育年初预算为1390.2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木良种、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营造林生产项目、名木古树、木本油料特色产业、绿化景观提升补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9.技术推广与转化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示范补助(固定贫困县)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基层服务。

10.森林资源管理年初预算为29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政管理项目支出和全县新一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年初预算为337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7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

12.执法与监督年初预算为36.74万元,支出决算为3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办案经费、森林公安案件鉴定费、森林公安装备费、林业综合执法项目经费。

13. 产业化管理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核桃高产栽培示范建设项目支出。

14.贷款贴息年初预算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贷款贴息。

15.防灾减灾年初预算为145.5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药物和装备、劳务费和野生动物补助支出。

1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132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18个预算项目支出、油茶产业展示厅建设等追加项目支出、以及林业的部份专项支出。

17.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为16.21元,支出决算为1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陆生野生动物补偿支出。

18.生产发展年初预算为607.5万元,支出决算为6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财政专项林下经济、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工作经费、油茶发展产业支出。

19. 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财政扶贫专项扶贫车间。

20.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7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221.7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19年绩效考评奖、防控工作经费、2020年1-6月伙食费补助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1.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5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6.2万元,下降17.82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0  万元,下降0%,2020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全年运行费支出万元,平均每辆万元。2019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1次,人次5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5.2万元,下降44.0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4万元,比2019年减少136.44万元,降低69.58%。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2、经济科目核算更精准,没有笼统只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4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9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4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下达的文件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对政府采购的最新规定,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都在“政采云”线上进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0辆、其他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5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84%。

(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该项目年初预算35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公益林检查验收223.81万亩,验收合格率95%;补偿基金管护费兑现3250.89万元,资金兑现率92%。项目实施惠及全县6.5万林农权属者,人均获得补偿500元,促进林农增收及林下产业链结构调整,群众满意度极高,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存在问题:部份生态公益林存在纠纷和账号等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兑现,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处理相关纠纷,解决群众问题,通知及时通知跟进因账号及其他错误无法兑现补偿金金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环江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