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理外地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管辖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市、县委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院的科学技术工作。
(10)办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有关赔偿事项。
(11)支持、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十二个职能部门和三个乡下法庭,即: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及思恩法庭、洛阳法庭、东兴法庭。核定政法编制80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8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人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其他聘用人员4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2784.7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2252.25 |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8.46 | |||
六、农林水支出 | 3.56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0.41 | |||
七、其他支出 | 80.3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84.76 | 本年支出合计 | 2465.05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291.19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610.9 | |
收入总计 | 3075.95 | 支出总计 | 3075.9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2784.76 | 2784.7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584.51 | 2584.51 | |||||||
20405 | 法院 | 2578.89 | 2578.89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443.65 | 1443.65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05.28 | 205.28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20.70 | 20.70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909.26 | 909.26 | |||||||
20406 | 司法 | 5.62 | 5.62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5.62 | 5.6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7.17 | 127.1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7.17 | 127.1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6.77 | 106.77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 | 20.4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3 | 7.3 | |||||||
21305 | 扶贫 | 7.3 | 7.3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7.3 | 7.3 | |||||||
229 | 其他支出 | 65.77 | 65.77 | |||||||
22999 | 其他支出 | 65.77 | 65.77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65.77 | 65.7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2465.05 | 1211.78 | 1253.2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252.25 | 1081.29 | 1170.97 | |||||
20405 | 法院 | 2246.63 | 1081.29 | 1165.34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442.5 | 1081.29 | 361.21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21.49 | 221.49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12.55 | 12.55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122.64 | 122.64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447.45 | 447.45 | ||||||
20406 | 司法 | 5.62 | 5.62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5.62 | 5.6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8.46 | 128.4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8.46 | 128.4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8.06 | 108.06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 | 20.4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56 | 3.56 | ||||||
21305 | 扶贫 | 3.56 | 3.56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3.56 | 3.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0.41 | 0.4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持 | 0.41 | 0.4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0.41 | 0.41 | ||||||
229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
22999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784.76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6 | 2252.2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 | 128.46 | |||
3 | 三、农林水支出 | 18 | 3.56 | ||||
4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9 | 0.41 | ||||
5 | 六、其他支出 | 20 | 80.37 | ||||
6 | 21 | ||||||
7 | 22 | ||||||
8 | 23 | ||||||
9 | 24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2784.76 | 本年支出合计 | 25 | 2465.0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1 | 291.1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6 | 610.9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91.19 | 2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3 | 28 | |||||
14 | 29 | ||||||
合计 | 15 | 3075.95 | 合计 | 30 | 3075.95 | ||
收 入 | 支 出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2465.05 | 1211.78 | 1253.2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252.25 | 1081.29 | 1170.97 | ||
20405 | 法院 | 2246.63 | 1081.29 | 1165.34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442.5 | 1081.29 | 361.21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21.49 | 221.49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12.55 | 12.55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122.64 | 122.64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447.45 | 447.45 | |||
20406 | 司法 | 5.62 | 5.62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5.62 | 5.6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8.46 | 128.4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8.46 | 128.4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8.06 | 108.06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 | 20.4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3.56 | 3.56 | |||
21305 | 扶贫 | 3.56 | 3.56 | |||
2130599 | 其他扶贫支出 | 3.56 | 3.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0.41 | 0.4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0.41 | 0.4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0.41 | 0.41 | |||
229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
22999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80.37 | 1.62 | 78.75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20.6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9.04 |
30101 | 基本工资 | 315.34 | 30201 | 办公费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39.16 | 30202 | 印刷费 | |
30103 | 奖金 | 24.38 | 30205 | 水费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1.6 | 30206 | 电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7 | 邮电费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5.05 | 30211 | 差旅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2.01 | 30216 | 培训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费 | 3.85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8.9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24.09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95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5.22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05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31003 | 专业设备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2.05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1162.74 | 公用经费合计 | 49.0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9年度预算数 | 2019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42.1 | 33.2 | 8.9 | 138.32 | 124.67 | 52.55 | 72.12 | 13.6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
类 | |||||||
款 | |||||||
项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07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4.7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0.63万元,增长4.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84.7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29.17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多起扫黑除恶等大案要案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91.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08.54万元,下降41.73 %,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紧张原因诉讼费补助经费及政法转移装备经费未能按时支出。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465.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465.05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99.08万元,下降7.4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252.2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5.3 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有多起扫黑除恶等大案要案。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8.4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高。
3.农林水支出(类)3.5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年没有扶贫专项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0.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3.23万元,降低99.51 %,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没有单独列支,0.41万元是2018年未支付完成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5.其他支出(类)80.3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5.59万元,降低69.78%,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收入较上年低。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610.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19.71万元,增长109.79%,主要原因是财政国库资金紧张原因,项目经费无法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465.0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99.08万元,下降7.47%。其中:基本支出1211.78万元,项目支出1253.27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动导致预算与决算不相符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案件审判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08.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中院分配了多起大案要案到我院审理,同时追加了部分审判经费,主要用于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经费支出。
3、案件执行支类出年初预算为2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财政国库紧张,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法按时支付,主要用于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支出。
4、“两庭”建设类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4万元,本年“两庭”建设无预算。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我院“两庭”建设项目基本完工,只是将上年因财政国库紧张原因无法支付的款项进行支付,主要用于环江法院审判楼建设支出。
5.其他法院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09.26万元,支出决算为4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国库紧张,政法转移业务装备经费及智慧法院经费无法按时支付,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采购支出、法院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支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支出等。
6.其他司法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等情况导致预决算数不相符,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其他扶贫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财政国库紧张导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无法按时支付,主要用于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
10.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77万元,支出决算为8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0%。预决算差异原因19年绩效等不纳入预算导致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绩效工资发放等其他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本单位无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支出没有单独列支,0.41万元是2018年未付的住房公积金款项,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工资福利按上年工资数做的预算今年因人员工资增资及人员调整等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不想符。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8%。预决算差异原因2019年我院承接了几起涉及扫黑除恶的大案要案,追加的经费中包含公务接待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08%。预决算差异原因2019年退休干警覃淑芳去世拨覃淑芳一次性抚恤金。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7%。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干警出差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公车报废,因此2019年新购置了公务用车;同时2019年承接了几起涉及少黑除恶的的大案要案,在追加的经费中包含公务接待支出经费。因此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增加。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42.95万元,增长45.03%,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置了公务用车及大案要案公务接待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6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5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2.5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给予购买公务用车的请示》环法报【2019】19号,购置了1辆金杯大海狮、1辆别克GL8;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2.12万元,平均每辆5.15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8.07万元,下降10.06 %,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车后,车辆维护费用相对减少,且遵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次,人次25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4.75万元,增长53.37 %,主要原因是承接审判涉及扫黑除恶大案要案,每次案件审理过程中接待抽调的其他法院的法警、公安局干警、特警等警力200人至300人不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4万元,比2018年增加0.48万元,增长0.99 %。主要原因是:案件审判数增加日常水费、电费等开支也随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大众车辆主要是用于不方便使用执法用车时使用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9%。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项目名称案件执行经费,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万元。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案件执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5分。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完成年初年内执结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实行案件数除以2018年要求完成执行案件数达100%;实际案件结案数除以2019年要求案件结案数90%的绩效目标,取得每一件执行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群众满意度及人民满意程度高达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