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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

来源:更新日期:2020-10-27 19:28:00180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扶贫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扶贫办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2.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3.根据自治区年度下拨的财政扶贫计划资金指标(不含以工代赈、民族发展资金,下同)负责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4.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效益追踪和各项扶贫措施的落实;扶贫资金、扶贫物资的投放和使用;组织全县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5.协助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县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全县内外对口帮扶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

6.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扶贫搬迁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贷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7.承担全县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8.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9.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股

负责起草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协助办领导综合管理全县扶贫开发各项事务工作,协调办二层机构的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制定机关工作制度。扶贫产业开发项目规划、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扶贫统计、扶贫统计监测、相关会议记录和各项活动的组织、日常文电处理、办公自动化、秘书事务、上报材料、编写简报、综合调研、文书档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机要、保密、党史等工作;负责本办年度总结考核、政务公开、保卫、环卫和固定资产使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后勤接待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离退休人员管理、革命老区促进会等工作。督促检查实行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做好科技养牛场、九万山公司、养猪场服务管理工作。完成本股年度总结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管理股 

负责扶贫项目的规划,建立扶贫项目储备库。年度上报项目的编制和实施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县“整村推进”项目、重点扶持村建设项目、整乡推进综合扶贫开发试点及其他扶贫项目的测设和施工管理、检查验收及材料总结等工作。起草本股文件、材料。对应联系开展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本股年度总结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资金管理股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草拟全县各项扶贫资金投向规划和年度分配计划建议;草拟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督促检查扶贫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负责本办财务、编制、医疗保险、公共节能、固定资产的统计上报、本办人员的考核晋级、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协助综合股完成年度各级各部门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对应联系县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承担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完成本股年度总结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扶贫股

负责对外联络和社会扶贫的管理工作,广东对口帮扶项目;组织、协调、指导信贷贴息扶贫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项目的调查、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和材料汇报;区内外对口帮扶、机关单位包村扶贫工作规划、政府中心工作、年度计划;贫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雨露计划”培训等扶贫培训等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实施检查、评价和验收材料总结;做好贫困农村劳务输出管理;扶贫物资的保管、发放;负责本办扶贫点的联络工作;完成本股年度总结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政研督查股

负责组织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起草扶贫开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组织对开发扶贫项目监督检查;收集开发扶贫资料,发布开发扶贫信息;对应联系组织部、宣传部、县直工委开展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行政效能、绩效考评等工作。完成本股年度总结及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外资扶贫项目管理及信息中心

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外资扶贫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外资扶贫项目引进、论证和申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承担外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开展外资扶贫项目的宣传及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与国内外社会、经济组织在扶贫领域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外资用于扶贫;协助做好河池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安排的相关项目;完成本中心年度总结和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3人,其中行政在职9人,事业在职1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退休人员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8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扶贫办 2019年部门决算报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7216.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76.2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576.54万元,下降13.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07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9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0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717.05  万元,下降 18.78 %,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85万元。(2)农林水支出减少2272.41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2万元。(4)其他支出增加165.04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6.上年结转和结余925.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65万元,下降53.50%,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7216.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6291.18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511.54万元,(下降)8.4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各类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5766.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扶贫事业机构、其他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3.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7.91 %,主要原因是为住房公积金增加和住房改革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

6.其他支出 463.29 万元。主要为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其他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925.5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1065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126.20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676.52万元,下降9.42 %。其中:基本支出 553.25万元,项目支出 15572.95 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4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12.22%。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 527.37万元,支出决算为 47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 %。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 114.5347万元,支出决算为 90.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33 %。主要用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本部门项目支出 。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12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水利.电力.农村能源建设。

5.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45.5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工作要求,指定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

6.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162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43%,主要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户贷款期间利息补助。

7.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168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743.29 %,主要用于对在读贫困学生学历补助,在册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短期技能培训。

8.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42万元,支出决算为 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96 %。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47 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4 %。主要用于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1.5070 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24 %。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和住房改革。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他支出29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25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44 %。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33  %。原因是增加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脱贫业务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6.3%。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64.9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98万元,增长14.57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164.98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如:1.国家彩票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开发项目。

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 %。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 3.6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全年运行费支出万元,平均每辆万元。2018年决算数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8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控制到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次,人次10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4.65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59 万元,比2018年增加13.15万元,增长5.94 %。支出数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一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办公等相关经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25%。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以及我县实际,我单位制定了资金切块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对资金投入、监管、管理做了规定,项目实施落实到专人负责。从宣传发动、接受群众申请、指导建设改造、组织竣工验收及补助金支付全部环节工作,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自治区领导挂点扶贫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实施后逐步提高了贫困户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受益群众的满意度。2019年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花,导致部分项目开工时间互相冲突,建设所需材料也有所紧缺,导致部分项目进度慢,资金难以按进度拨付,致使我县资金支出进度存在较大压力。2.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由县信用联社根据贫困户贷款名单按季度末月5日前向县扶贫办申请贴息补助,县扶贫办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末月19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县信用联社,县信用联社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贫困户账户上,项目实施后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户经济收入,贫困户长期受益。不足之处就是部分农户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扶贫小额信贷与无偿扶贫资金一样不用归还,对按期还款有徘徊观望的思想,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赖账不还的心理。3.扶贫培训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实施后大幅度提高群众的技能水平。4.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实施后提高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5.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实施后逐步提高贫困户产业发展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