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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0-10-27 19:18:00189人阅读


附件1

 

环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县“三农”发展的工作意见。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度。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营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县渔业和渔政渔港。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及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承担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参与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实施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指导全县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查,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意见。组织开展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按职能设置八个股室,按性质构成共有45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技术推广站暨渔政监督管理站。全额事业单位37个,分别是种子管理站、植物保护站、农业科教站、经济作物站、蚕业技术指导站、绿色食品发展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技术中心推广站、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制中心、畜牧站、环江香猪原种保种场、乡镇技术推广站、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差额事业单位4个,平原园艺场、下卜园艺场、平原畜牧场、陈双牧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31,6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166.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63.16  万元,增长9.0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166.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3999.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91.39万元,增长261.04%,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量大,并且项目必须在农闲季节才能进场开工实施(即10月以后开工建设),造成项目经费当年未能执行完毕,只能结转下年使用。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31,65.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814.77,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33.54万元,增长43.1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5.7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桑蚕及食用菌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9.48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和绩效奖金增加导致缴费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3965.0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30.39万元,增长15.44  %,主要原因是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的增加。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59.08万元,主要用于整合资金扶贫产业路建设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84.56万元,增长270.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施的产业路项目陆续于2019年完工结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9.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81万元,增长10.42 %,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绩效资金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6.其他支出523.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年度绩效奖金和伙食补助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3.59万元,增长13.82 %,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资金增加了增量部分。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8.年末结转和结余 6351.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21万元,增长37.17%,主要原因是2019年承担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于10月以后农闲时间才能入场施工,导致项目中跨年完工,造成项目资金大量结转。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814.7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33.54万元,增长39.61 %。其中:基本支出2792.07万元,项目支出4022.71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3.51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 %。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32万元,支出决算为   20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支出减少的原因为2019年水产畜牧兽医局与农业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局,行政在职人员调整减少。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由财政局划来一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支出主要用于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年初算数为19.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97%。

5.病虫害控制支出年初算数为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03%。

6.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年初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8%。

7.执法监管支出年初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55%。

8.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年初算数为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

9.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年初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年初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8.2%。

11.其他农业支出年初算数为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93%。主要用于本部门承担的其他农业项目支出。

12.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7.3万元,支出决算为   20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2.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0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2%。主要差异为机构改革增加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18%。主要差异为退休职工生活补助转由单位发放(原为社保发放)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8年决算数减少1.19  万元,下降4.19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3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35万元,平均每辆2.48万元。2019年决算数2018年决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11.34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43次,人次56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5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8.01 万元,比2018年减52.87万元,降低47.68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9、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18%。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本部门尚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该项目年初预算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乡镇农产品抽样任务11400个,完成抽样检测12165个,任务完成率106.71%,检测合格率达100%,完全达到绩效目标设定。该项目任务完成,加强了农产品产地监测、严格产品管控,促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群众满意度极高,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食品安全、屠宰检疫、养殖场监管执法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该项目年初预算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完成了400头份“瘦肉精”现场检测任务,并在年内每个养殖场、屠宰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5次以上。该项目完成促进了我县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供应规范的保障,群众满意度极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