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经济科目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县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提出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和宗教事务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七)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科技、经济发展、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八)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
(九)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事务涉外事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环江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的有关事务。重点管理好县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做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了解掌握环江县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五)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组织局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单位文秘、机要、资料、保密、基建、国有资产 、信访、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参观、考察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选拔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村的少数民族骨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与民族、宗教事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民族群众之间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宣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障散居杂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助办理自治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指导民族乡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办理国务院、各级民委的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承办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进行民族识别和管理民族成份工作;办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务。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调查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信息、教育、艺术、体育、卫生、新闻出版、财务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挖掘整理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组织参加全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文化的宣传活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选送搞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妇女干部的短期培训。协助开展区内外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与来往:组织指导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加强与各类民族院校(民族班)的联系,联系少数民族招生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关系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各民族的动态,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
(二)经济发展股。
组织、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组织分析民族地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配合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涉及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议,按规定为本县申报年度的少数民族补助和民族发展等专项资金,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会同财政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帮助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和引进外资工作;配合扶贫工作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管理局财务等。
(三)宗教事务股。
负责宗教业务经费的管理;拟订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自治县宗教工作,对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以及民间信仰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管理县级爱国宗教团体,协助县宗教团体管理经学班、义工班;负责宗教外事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8人,政府购买服务人数3人,实习基地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127.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10.57 | 一、基本支出 | 110.38 |
1.经费拨款 | 127.39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82.87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8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74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7.01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6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5.转移性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6.赠与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利息支出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债务还本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9.基本建设支出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其他支出 | 9.9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7.2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7.3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7.3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7.39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三、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1.基本支出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127.39 | 支 出 总 计 | 127.39 | 支 出 总 计 | 127.39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支总表1)进行公开。 |
表二: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合 计 | 127.39 | 127.39 |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57 | 110.57 | ||||
20123 | 民族事务 | 110.57 | 110.57 | ||||
2012301 |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 110.46 | 110.46 |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0.11 | 0.1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2 | 9.6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2 | 9.6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62 | 9.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21 | 7.2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21 | 7.2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21 | 7.21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入总表2)进行公开。 |
表三: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合 计 | 127.39 | 100.38 | 82.87 | 7.78 | 9.74 | 32.00 | 17.11 | 9.9 | |||||||
类 | |||||||||||||||
款 |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57 | 83.56 | 60.04 | 7.78 | 9.74 | 32.00 | 17.11 | 9.9 | ||||||
20123 | 民族事务 | 110.57 | 83.56 | 60.04 | 7.78 | 9.74 | 32.00 | 17.11 | 9.9 | ||||||
2012301 |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 110.46 | 83.56 | 60.04 | 7.78 | 9.74 | 31.89 | 17.11 | 9.9 |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0.11 | 0.11 | 0.1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2 | 9.62 | 9.6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2 | 9.62 | 9.6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62 | 9.62 | 9.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21 | 7.21 | 7.2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21 | 7.21 | 7.2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21 | 7.21 | 7.21 | |||||||||||
表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7.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57 | 一、基本支出 | 100.3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82.8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9.62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8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7.39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7.21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74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7.01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11 | |||
2.其他结转 | 2.基本建设支出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
4.其他支出 | 9.9 | ||||
收 入 总 计 | 127.3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7.39 | 127.39 | |
表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 计 | 127.39 | 100.38 | 27.01 | |
类 | ||||
款 |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57 | 83.56 | 27.01 |
20123 | 民族事务 | 110.57 | 83.56 | 27.01 |
2012301 |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 110.46 | 83.56 | 26.9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0.11 | 0.1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62 | 9.6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62 | 9.6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62 | 9.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21 | 7.2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21 | 7.2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21 | 7.21 | |
表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100.3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2.8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8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74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26.39 | 302 | 01 | 办公费 | 1.62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15.91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4.35 | |
301 | 03 | 奖金 | 10.99 | 302 | 03 | 咨询费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5.39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302 | 06 | 电费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11.32 | 302 | 07 | 邮电费 | 0.88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44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1 | 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31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30 | 302 | 11 | 差旅费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7.21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2 | 16 | 培训费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8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表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经济科目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
** | ** | ** | 1 | 2 | 3 |
合计 | 127.39 | 100.38 | 27.01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2.87 | 82.87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26.39 | 26.39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15.91 | 15.91 | |
301 | 03 | 奖金 | 10.99 | 10.99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32 | 11.32 | |
301 | 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31 | 3.31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30 | 0.30 3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7.21 | 7.21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44 | 7.4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89 | 7.78 | 17.11 | |
302 | 01 | 办公费 | 4.12 | 1.62 | 2.50 |
302 | 02 | 印刷费 | 0.40 | 0.40 | |
302 | 06 | 电费 | 0.30 | 0.30 | |
302 | 07 | 邮电费 | 2.38 | 0.88 | 1.5 |
302 | 11 | 差旅费 | 7.50 | 7.50 | |
302 | 13 | 会议费 | 1.00 | 1.00 | |
302 | 05 | 水费 | 0.2 | 0.2 | |
302 | 28 | 培训费 | 0.99 | 0.99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1.71 | 1.71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8 | 5.28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1 | 1.01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74 | 9.74 | ||
303 | 02 | 退休费 | 4.35 | 4.35 |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5.39 | 5.39 | |
303 | 09 | 奖励金 | |||
399 | 99 | 其他支出 | 9.90 |
表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注:2019年民宗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
表九: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9年预算数 | 2020预算数 | 2019年比2018年增减% |
合计 | 2.5 | 1.71 | -31.6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5 | 1.71 | -31.60% |
3.公务用车费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表十:2020年政 府 采 购 预 算 表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资金来源 | 政府采购项目类型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上年结余 | 合计 | 集中采购 | 分散采购 | ||||||||||
小计 | 货物类 | 工程类 | 服务类 | 小计 | 货物类 | 工程类 | 服务类 | |||||||||||
合 计 | ||||||||||||||||||
注:2020年民宗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表十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资金来源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上年结余 | ||||
合 计 | |||||||||
注:民宗局2020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27.39万元,同比增加7.81万元,增加6.53%。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7.39万元,同比增加7.81万元,增加6.53%。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80%,同比增加12.79万元,增加14.60%;项目支出2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0%,同比减少4.99万元,下降15.59%。增减主要原因:财政对单位一般运行经费的减少。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8万元,项目支出27.0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6万元,项目支出27.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0.11万元,主要用行政事务的其他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及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2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71万元,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31.60%。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餐饮及住宿。减少原因分析:按照八项规定,从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预算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申报1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7.4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