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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9-10-15 17:00:00571人阅读


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关于全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9月30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潘国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自治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2018年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45,116万元,完成县级年度调整预算任务(河池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45,000万元的100.26%,比上年(下同)增收5000万元,增长12.46%。分级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24万元,增长13.09%;上划中央“两税”收入9,778万元,增长8.78%;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3,920万元,增长20.55%;上划自治区收入4,494万元,增长10.47%。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31,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25%,增长7.02%;财政部门完成13,2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5.79%,增长28.02%。分结构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0,397万元,增收2,125万元,增长7.52%;非税收入完成14,719万元,增收2,875万元,增长24.27%。

2018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第四季度有色金属开始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企业为提高应对风险能力,申请缓缴税款,该行业全年同比减收973万元,下降19.14%;二我县三大“涉农项目”—制糖行业、茧丝行业和木材行业,受市场价格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双重影响,三大行业收入各有增减,制糖业实现收入388万元,下降45.51%;茧丝业实现收入1,216万元,增长55.9%,连续三年增速超过32%;木材行业实现收入1,637万元,增长29.82%。由于外部影响因素大,企业体量小,三大行业对地方税收持续增长拉动仍明显不足三是得益于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以及贵南高铁环江段项目和扶贫搬迁工程等大项目持续推进,建筑业收入7,785万元,增加1,952万元,增长33.46%;四是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收入入库6,692万元,增收1,17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2%,增长13.0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205万元,增长2.02%;非税收入完成14,719万元,增长24.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4.67%,增加4.9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表1: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决算数

完成预算

调整数比例(%)

同比

增减额

同比增减比例(%)

合计

26,924

92.81

3,117

13.09

1.税收收入小计

12,205

101.88

242

2.02

增值税

6,080

111.25

497

8.89

营业税

-8


-12

-286.14

企业所得税

1,212

139.27

347

40.07

个人所得税

624

99.77

-10

-1.64

资源税

800

79.98

-458

-36.43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0

142.01

79

12.55

房产税

389

119.56

-93

-19.28

印花税

230

153.49

16

7.42

城镇土地使用税

171

66.95

-93

-35.33

土地增值税

247

35.29

-43

-14.88

车船税

349

145.62

48

16.09

耕地占用税

-

-

-783

-100.00

契税

1,369

195.55

715

109.37

环境保护税

33


33


2.非税收入小计

26,924

86.43

2,875

24.27

专项收入

12,205

95.20

23

1.5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6,080

126.78

232

13.91

罚没收入

-8

64.95

-380

-32.7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212


-32

-10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24

82.26

2,990

40.06

捐赠收入

800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710

120.73

47

19.03

其他收入

389

116.74

-5

107.56

3.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231,6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688万元,增长1.06%;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052万元,增长5.7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952万元,下降19.15%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见表2:

2

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

决算数

同比增减额

同比增减比例(%)

备注


合    计

231,692

-4,191

-1.81


  1.返还性收入

6,688

71

1.06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3,388

71

2.10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1,906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439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955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56,052

8,943

5.73


    体制补助收入

804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53,053

1,694

3.19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9,051

1,680

18.56


    结算补助收入

2,303

42

1.82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0

-359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397

87

21.91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2,080

380

18.27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10,443

433

4.15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

6,918

1,678

24.2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

16,069

1,354

8.43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3,054

513

16.80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80

-20

-25.00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5,763

327

5.67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13,496

794

5.88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999

-210

-21.02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8,194

415

5.06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9,652

-714

-3.63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3,696

849

22.97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68,952

-13,205

-19.15


4.债务转贷收入80,351万元,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代理我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比上年增加57,21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发行41,600万元,置换债券38,751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0,217万元, 2017年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6.调入资金358万元,为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

需要说明的是,决算批复后的财政总收入比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增加5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76万元二是2019年2月与上级对账后,上级增拨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5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支出341,559万元,同比(下同)增加53,841万元,增长18.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1,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99%,完成全年支出进度97.42%,增加17,855万元,增长6.28%;上解上级支出842万元,增加4万元,为当年增加上解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债务还本支出38,751万元,其中:定向承销置换债券资金支出36,451万元、到期债务还本支出2,30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0.05%,主要是行政机关单位正常增资,以及将对村委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75万元、部分机关单位的绩效奖金支出3,3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48万元及伙食补助支出218万元调整为本科目支出二是国防支出下降65.55%,主要是财力有限,将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及征兵工作经费215万元调整为预拨支出;三是教育支出减少1,956万元,实际上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全年增加了3,010万元,主要是财力有限,将教育项目支出4,966万元调整为预拨支出;四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3.65%,主要是将文化旅游节和红心香柚节活动经费调整为预拨支出;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66.1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391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1,471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减少4,665万元六是节能环保支出下降22.66%,主要是增加国投公司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资金6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专项贷款项目资本金1,108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治理工程资金同比增支298万元,调整项目支出资金2,428万元为预拨支出七是城乡社区支出增长95.64%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贵南高铁项目支出30,000万元,以及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248万元调整列入预拨支出;八是农林水支出下降4.57%,主要是为完成财政8项支出的考核任务,将对村委的补助及部分扶贫支出更正列入相对应单位的支出科目;九是交通运输支出下降35.14%,主要是新建路桥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356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597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减少442万元,以及将项目资金3,220万元调整为预拨支出;十是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增长50.98%,主要是国土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增加3,562万元;十一是住房保障支出下降57.91%,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5,661万元调整到相对应单位的支出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见表3: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年

决算数

完成年度预算比例(%)

同 比

增减额

同比增

减比例(%)

合 计

301,966

97.42

17,825

6.27

1.一般公共服务

30,228

99.97

8,644

40.05

2.国防

182

100

-346

-65.53

3.公共安全

11,438

98.81

885

8.39

4.教育

46,709

99.91

-1,956

-4.02

5.科学技术

764

100

-27

-3.41

6.文化体育与传媒

3,303

100

-1,023

-23.65

7.社会保障和就业

28,585

98.37

-1,267

-4.24

8.医疗卫生

31,990

99.93

-538

-1.65

9.节能环保

4,604

80.35

-1,350

-22.67

10.城乡社区

42,668

100

20,705

94.27

11.农林水

67,570

97.73

-3,239

-4.57

12.交通运输

4,942

93.30

-2,678

-35.14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1,618

85.47

37

2.34

14.商业服务业等

3,246

63.09

681

26.55

15.金融支出

18

100

-9

-33.33

16.国土资源气象事务

9,835

90.64

3,321

50.98

17.住房保障支出

4,405

80.77

-6,061

-57.91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30

95.83

-297

-56.36

19.其他支出

7,445

100

1,292

21.00

20.债务付息支出

2,106

100

994

89.39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0

100

57

247.83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自治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00万元,由于未发生应支出的相关情况,所以全年没有动用预备费,年底全部用于平衡财政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经汇总全县预算单位报送的部门决算数据,2018年我县 “三公”经费总支出1,950万元,  增加569万元,增长41.20%。其中:公务接待费406万元,下降2.40%;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3万元,增加521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其中交警大队2辆、公安局9辆机关事务局24辆;因公出国(境)经费91万元,增加58万元,主要是统战部赴台考察交流、世遗局赴美国、墨西哥世遗项目考察推介、工业园区赴台经贸交流等活动支出。

(二)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全年财政总收入为349,542万元,比上年增收51,607万元,增长17.32%;全县全年财政总支出为341,559万元,比上年增支53,841万元,增长18.71%;收支相抵,并扣除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经费7,983万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963万元,下降9.30%,其中:当年县本级基金收入21,152万元,增长65.86%,完成调整预算的157.33%;上级补助收入950万元,下降61.36%;债务转贷收入3,000万元,下降68.42%;上年结余收入861万元,下降81.65%。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895万元,增长56.19%,完成调整预算的114.98%;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58万元。收支及调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10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271万元,增长69.2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8万元,下降4.03%;污水处理费收入为485万元,增长12.01%;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8万元,主要是补缴以前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万元,上年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万元,增长647.89%;城乡社区支出20,156万元,增长60.11%(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19,603万元,增长65.90%);农林水支出223万元,下降45.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万元,增长177.78%;彩票公益金支出532万元,下降26.92%;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59万元,增长118.90%。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552万元,增长246.8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74万元, 下降14.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78万元,增长398.68%。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388万元,增长253.5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99万元,增长28.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189万元,增长358.8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我县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和2018年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全部列入2018年核算;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收入增加;三是我县2017年5月起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待遇,2017年1—4月养老待遇支出4,275万元计入2018年清算期支出。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6,16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00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87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8年我们继续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按要求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4,813万元,统筹安排或原渠道用于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扶贫等方面支出。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38万元。上年结转未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427万元,结转下年未使用资金6,323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67,900万元,年末存量债务余额157,015万元,没有突破限额标准。其中:(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5,234万元,主要项目有:地方政府债券147,263万元,世界银行和国际组织贷款7,971万元;(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81万元,主要项目有:明伦农贸市场担保债务50万元,养殖发展基地担保债务64万元,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扶贫担保债务127万元,广西珍稀优质用材林可持续经营项目1,040万元;(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00万元,主要是妇保院基建工程欠款。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代理我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3,35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1,600万元,一般置换债券38,751万元,专项置换债券3,000万元。由于汇率变动的影响,外债转贷项目本金增加251万元。上年政府债务余额110,384万元。本年债务还本支出38,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300万元,自治区定向承销置换债券支出36,451万元;债务单位自筹金额偿还1万元。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55,2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2,734万元,专项债务12,500万元。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化征管,夯实财源,财政收入取得新突破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全县财税及各执收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适时研判收入态势,着力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税收监控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大力支持经济建设。一方面密切跟踪政策动态,主动做好上下对接,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和各项专项资金,缓解全县经济建设资金短板;另一方面积极拓展资金筹措和调度渠道,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培植和壮大财源。通过采取强化征管和培建财源的措施,全县财政收入再创历史新高,首次突破了4.5亿元大关。

(二)优化支出,加大投入,保障民生取得新成就

2018年全县民生支出248,85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41%,增长2.59%。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一是教育投入达46,709万元,主要是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落实教育惠民有关政策;二是筹集新农合基金20,048万元,参合人数达32.85万人,参合率达98.64%三是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87万元,救助城乡贫困对象44188人次,资助城乡居民参保(合)支出400万元;四是筹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891万元;五是发放农业支持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4,427万元;六是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783万元和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2,228万元。

(三)积极筹措,统筹调度,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

2018年,我们全力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积极履职尽责,通过强化政策对接和沟通汇报,大力争取上级倾斜和支持,持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18年全县累计筹措、整合各级财政资金43,251万元投入脱贫攻坚建设,其中:中央资金14,230万元、自治区资金6,182万元、市级资金451万元、广东深圳对口扶贫帮扶资金1,450万元、县级资金7,644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406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55万元、统筹社保、教育等其他上级专项资金6,033万元。以上资金均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有关要求投入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水利设施、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持等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完成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化改革,严格监管,水平取得新成绩

一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建立了全县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全县101个预算单位(不含3个涉密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继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节约财政性资金1,763万元,资金节约率2.59%三是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209个,审减高估预算工程投资额10,843万元,审减率10%四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8年全县104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开展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1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资金规模达72,487万元五是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明确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实行定期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单位切实加快项目推进进度,减少滞留、趴窝专项资金数额,充分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2017年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虚减财政支出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将已实际发生的财政支出调至“预拨经费”科目核算,调减财政支出23,942.65万元。主要是由于县级财力有限,而部分刚性支出无预算安排,故将当年预算超支部分列入“预拨经费”科目的财政借垫款,在下一年度进行列支。2018年我们制定了《关于全县财政借垫款清理工作的请示》,视财政可用财力情况,逐步消化预算超支部分产生的财政借垫款。

(二)关于部分项目无预算、超预算安排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无预算安排资金753.70万元,超算安排资金177.95万元。现说明如下:

1.关于无预算安排资金753.70万元问题的说明。

拨付城投公司红茂创业园专项建设基金管理费258.40万元、工作经费202万元、国投公司垃圾及污水处理项目资本金245万元、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贷款利息36.16万元、大安可爱村安置点农户建房贷款利息12.14万元等项目资金753.70万元,由于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时无法预测这些项目的实施情况,因此在预算年度中根据县政府安排项目情况及按有关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情况拨付资金。

2.关于超预算安排资金177.95万元问题的说明。

一是关于超预算安排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64.45万元(当年预算328.92万元,实际安排393.37万元)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根据县府常务会议纪要,每年污水处理厂运行费按实际收取缴库的污水处理费收入核拨,超出预算安排的部分属于预算调整后事项,不可预见。

二是关于超预算安排部门县庆经费113.50万元(其中:县庆办37万元、城市综合执法局50万元、老干局6.50万元、宣传部20万元)的问题,以上资金均是从文体局指标中调剂的,不应视为超预算安排。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实、不细化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1.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34万元,未细化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2.政府性基金上年度结转4,691万元,其中,3,041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反映。第一,2019年编制预算已经将政府性基金支出细化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第二,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17年度预算报表在2016年9月进行编制,而2016年度决算报告在2017年1月份开始编制,2017年7月财政厅下达决算批复,因此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无法取得上年准确的结余数,只能按预计的结余数编入预算。

(四)关于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财政直接支付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101.89万元,直接支付至财政单位往来资金账户2,029.57万元,合计4,131.46万元。经调查,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拨付单位实有账户和往来资金账户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预算单位归垫预付资金,涉及部门有自治县教育局、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宣传部;二是预算单位批量代发干部职工绩效奖、差旅费等单位对个人支付业务;三是发改局拨付石漠化治理办的项目经费1,955万元;四是预算单位支付方式有误。前三点不应视为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拨付单位实有账户,对于支付方式有误的预算单位(包括扶贫办、科学技术协会、武警环江中队),我们已要求单位进行了整改。

(五)关于结转结余资金过大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2017年末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已列支结转暂存)指标51,385.0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0.76%。

结转结余资金过大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单位项目推进缓慢,造成项目跨年度实施,财政资金无法在当年支出,年末形成大量结余。2017年财政部门对全县预算单位财政支出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报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对结余资金过大、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提请县领导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作为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参考因素。2017年底,我局对全县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共收回结余预算指标10,169万元,其中:收回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726万元、交通运输局1,302万元、双高办721万元、扶贫办7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办661万元、水利局581万元。对于在建或已实施尚未结算报账的项目资金,确实无法收回的,只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六)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的说明。

《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底,财政总预算会计账上“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五年以上资金988.94万元,未及时清理。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我们在2018年将988.94万元“其他应收款”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予以消化,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决算看,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在县委、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力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实现富民兴县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