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理外地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管辖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市、县委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院的科学技术工作。
(10)办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有关赔偿事项。
(11)支持、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十三个职能部门和三个乡下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思恩法庭、洛阳法庭、东兴法庭。核定政法编制80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8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人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其他聘用人员40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2455.5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2186.95 |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7.57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83.64 | |||
七、其他支出 | 265.9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55.59 | 本年支出合计 | 2664.13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499.73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291.19 | |
收入总计 | 2955.32 | 支出总计 | 2955.3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2455.59 | 2455.59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962.12 | 1962.12 | |||||||
20405 | 法院 | 1962.12 | 1962.12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061.55 | 1061.55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76.00 | 276.00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20.00 | 20.00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200.00 | 200.00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404.57 | 404.5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8.86 | 128.8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8.86 | 128.86 | |||||||
2080508 | 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8.86 | 128.8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4.05 | 84.0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4.05 | 84.0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4.05 | 84.05 | |||||||
229 | 其他支出 | 280.56 | 280.56 | |||||||
22999 | 其他支出 | 280.56 | 280.56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280.56 | 280.5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2664.13 | 1453.72 | 1210.41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86.95 | 1046.54 | 1210.41 | |||||
20405 | 法院 | 2177.15 | 1046.54 | 1130.61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060.90 | 1046.54 | 14.36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91.45 | 291.45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20.00 | 20.00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469.59 | 469.59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335.22 | 335.22 | ||||||
20406 | 司法 | 9.80 | 9.8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9.80 | 9.8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7.57 | 127.5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7.57 | 127.5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7.57 | 127.5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64 | 83.6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持 | 83.64 | 83.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64 | 83.64 | ||||||
229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455.59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6 | 2186.95 | 2186.9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 | 127.57 | 127.57 | ||
3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18 | 83.64 | 83.64 | |||
4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19 | |||||
5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 | |||||
6 | 六、其他支出 | 21 | 265.96 | 265.96 | |||
7 | …… | 22 | |||||
8 | …… | 23 | |||||
9 | 24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2455.59 | 本年支出合计 | 25 | 2664.13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1 | 499.7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6 | 291.19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2 | 499.73 | 2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3 | 28 | |||||
14 | 29 | ||||||
合计 | 15 | 2955.32 | 合计 | 30 | 2955.32 | ||
收 入 | 支 出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2664.13 | 1453.72 | 1210.41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186.95 | 1046.54 | 1140.41 | ||
20405 | 法院 | 2177.15 | 1046.54 | 1130.61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1060.90 | 1046.54 | 14.36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91.45 | 291.45 | |||
2040505 | 案件执行 | 20.00 | 20.00 | |||
2040506 | 两庭建设 | 469.59 | 469.59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335.22 | 335.22 | |||
20406 | 司法 | 9.80 | 9.8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9.80 | 9.8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7.57 | 127.5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7.57 | 127.57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7.57 | 127.5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64 | 83.6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3.64 | 83.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64 | 83.64 | |||
229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265.96 | 195.96 | 7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00.1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56 |
30101 | 基本工资 | 345.81 | 30201 | 办公费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81.19 | 30202 | 印刷费 | |
30103 | 奖金 | 202.78 | 30205 | 水费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2.99 | 30206 | 电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28.87 | 30207 | 邮电费 | 3.05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81.34 | 30211 | 差旅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3.19 | 30216 | 培训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费 | 26.47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5.18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3.64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89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3.82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4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31003 | 专业设备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79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25 | …… | ……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1405.16 | 公用经费合计 | 48.5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预算数 | 2018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95.37 | 80.19 | 80.19 | 15.18 | 95.37 | 80.19 | 80.19 | 15.1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类 | |||||||
款 | |||||||
项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955.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55.5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66.57万元,增长18.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55.5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9.59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499.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8万元,增长438.79%,主要原因是。财政返还诉讼费补助经费及政法转移装备经费未能支付。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664.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64.13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5.11万元,增长33.9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共安全支出2186.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66.92万元,增长34.99%,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支出增加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58万元,增长35.7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调高。
③住房保障支出83.6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85万元,降低9.56%,主要原因是停缴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
④其他支出265.9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5万元,增长45.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通讯补和伙食补助等。
4.结余分配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291.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8.44万元,增长213.95 %,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原因政法装备款及诉讼返还款未能及时支付。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4.1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75.11万元,增长733.94%。其中:基本支出1453.72万元,项目支出1210.41万元。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5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96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5%。
其中: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6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9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案件审判年初预算为2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5万元,收支差异原因上年结转政法转移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经费开支。
案件执行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支出。
“两庭”建设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59万元,收支差异原因上年结转诉讼费补助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新审判大楼建设用款。
其他法院支出年初预算为40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5.22万元,收支差异原因本年政法转移经费结余。经费主要用于驻村法官、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创建“无诉社区、村屯”经费、纪委检查组办公经费、档案管理经费等
司法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等。收支差异原因上年结转未付司法救助款。经费主要用于陈司法就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收支差异原因与聘用人员流动性有关。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4.05万元,支出决算为8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28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收支差异财政原因无法按时发放。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0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0%。收支差异原因是年中调资增资。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6%。收支差异原因是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等年初无预算,于年中8月份新增项目。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3%。收支差异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和财政原因部分款项无法支付。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9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0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0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0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 个,累计0.0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了0.00 辆公务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0.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0.19万元,平均每辆6.17万元。(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1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次,16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0.0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用于日常水费、电费等开支,比2017年减少283.05万元,降低85.35%。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时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应当列入项目支出的费用错列入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05%。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共组织对“案件执行”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00 万元。其中,无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年内执结率达到90%以上、执行和解率达80%以上。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无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