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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02-17 11:00:00313人阅读

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9日在自治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潘国扶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自治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县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强化收入征管和预算约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县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规模继续壮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5,518万元,完成县级年度调整预算任务(河池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35,500万元的100.05%,比上年(下同)增收2,302万元,增长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02万元,增长27.0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5,457万元,下降18.4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2,162万元,下降21.18%;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2,780万元,下降30.81%。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1)税收收入完成8,438万元,下降30.51%,其中:增值税2,201万元,增长45.09%;营业税改征增值税857万元,增长115.33%;营业税861万元,下降77.15%;企业所得税542万元,下降43.01%;个人所得税450万元,增长28.94%;资源税358万元,下降29.11%;城市维护建设税463万元,下降24.72%;房产税325万元,增长13.64%;印花税127万元,下降7.3%;城镇土地使用税256万元,增长9.4%;土地增值税199万元,下降77.51%;车船税232万元,增长16%;耕地占用税237万元,下降85.73%;契税1,330万元,增长109.12%。(2)非税收入完成16,664万元,增长118.63%,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66.39%(剔除不可比因素,按可比口径为38.95%),其中:专项收入1,195万元,下降57.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780万元,增长57.52%;罚没收入643万元,增长1.9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90万元,下降47.4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506万元,增长4.7倍。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7,6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增长16.6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1%,增长10.12%;国防支出1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54.06%;公共安全支出9,3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9%,增长11%;教育支出48,9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2.07%;科学技术支出8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61%,增长9.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5%,增长9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9%,下降20.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8%,增长28.76%;节能环保支出7,0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65%,增长70.29%;城乡社区支出12,1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3%,增长75.53%;农林水支出64,0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65%,增长38.68%;交通运输支出8,1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1%,下降0.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3%,增长33.6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18%,下降42.58%;金融支出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35.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23%,增长3.81%;住房保障支出15,0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6%,下降3.6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3.74%;债务付息支出7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2.6倍%;其他支出11,8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94.04%。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0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0,492万元、调入资金167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5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6,593万元以及上年滚存结余10,451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为275,345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7,6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033万元,加上解自治区支出659万元,全年财政总支出为267,364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7,981万元(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12,678万元,同比(下同)增长22.7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1,776万元,增长27.9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3万元,增长9.2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7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55万元,增长3.9倍;污水处理收入313万元,下降3.6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9万元,下降86.5%。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6,683万元,增长52.9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8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08万元,增长106.1%;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40万元,下降14.8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776万元,增长27.9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7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06万元,增长11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663万元,增长3.3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80万元,增长7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41万元,增长6倍;污水处理费支出41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79万元,增长2.7倍;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5万元,增长10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3万元,下降59.15%。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500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2,6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5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6,850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16,683万元,调出资金1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5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6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59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5,7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63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409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1,87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61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8,55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3,059万元)。

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中关于“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中,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和部门预算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要求,2016年我们对全县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659万元,全部统筹用于扶贫、教育等方面支出。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的主要项目有:农林水支出1,514万元、教育支出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万元。

5.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6年末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4,788万元,其中:(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2,077万元,主要项目有地方政府债券34,373万元,世界银行和国际组织贷款7,720万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贷款8,350万元,污水处理厂贷款1,15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39,170万元,应付工程款4,617万元,BT项目融资6,697万元;(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41万元,主要项目有明伦农贸市场担保债务50万元,养殖发展基地担保债务64万元,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扶贫担保债务127万元;(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470万元,主要是全县卫生部门基建工程欠款。

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到期债务的还款保障能力不足,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一是向上级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6,893万元,用于置换偿还我县到期债务本金;二是为解决我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我们争取获得自治区新增债券资金9,700万元,投入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道路建设、市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建设等。

各位代表,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按规定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面对不明朗、不确定的复杂经济形势,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理财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发展,攻坚克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着力抓好预算执行,财政工作平稳运行。

1.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夯实财源基础。

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加强专项资金调度和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途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财税发展环境等方面全力发掘收入增长点,积极开辟后续税源;四是努力向上争取支持。积极对接上级财政,研究吃透专项扶持政策,组织落实各类扶持资金,全力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全年争取获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20,492万元,不仅有效解决了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短板,而且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通力合作促收入。建立财税工作定期碰头、协调、督办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挖税费潜力,督促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各司其职保收入。健全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收入执行督查,强化收入目标征管责任,细化分解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税收监控,重视日常征管工作,牢牢把握季度、半年、年底的关键时间节点,力保财税收入均衡入库;三是严格依法抓收入。严格依法征收有关税费,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堵塞收入漏洞,积极清缴欠税,防止税收漏洞;四是加大监督稳收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对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加大对隐瞒、转移、截留、坐支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实力。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教育惠民。教育支出48,9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类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正常运转经费、教师周转房建设经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支持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二是支持医疗保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9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等。三是支持社保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助水平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等;四是支持住房保障。住房保障支出  15,079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等;五是支持“三农”工作。农林水事务支出64,0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等;六是支持居民出行。交通运输支出  8,11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等。七是支持环境保护。节能环保支出7,099万元,主要用于推动节能减排,支持城乡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等。

4.狠抓资金筹措调度,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16年我县筹措、整合各级财政资金55,479万元投入脱贫攻坚,其中:大力争取上级倾斜和支持,累计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84万元、自治区新增债券资金5,888万元、河池市扶贫资金366.58万元,投入到脱贫攻坚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项目建设;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2016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资金4,325万元,集中投入到产业扶持、小额信贷等脱贫攻坚各项建设;大力整合专项资金,2016年统筹整合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外各类财政资金24,116万元,投入贫困村屯道路建设、危房改造、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努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建设资金需求。二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累计清理收回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2,103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514万元用于扶贫开发支出。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通过采取政府信用支撑,筹措6,000万元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的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2016年,全县累计向11,346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7,804万元(含存量贷款);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859万元。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加快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加大资金跟踪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和安全有效运行。

5.扎实推进财政改革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 “三公”经费,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61%。大力推行县本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机制,全县共有 83个部门单位执行了预决算公开,有力促进了财政管理公开化、透明化;二是纵深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严格实行“采管分离”,牢牢把好采购关,节支效果明显。全年政府采购金额96,418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2,150万元,资金节约率2.23%;三是深入推进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81个,送审价172,064万元,审定金额151,146万元,审减金额20,918万元,审减率12.2%;四是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积极协调国地税部门,顺利完成有关交接工作,通过全方位营改增宣传、培训,“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良好;五是强化存量资金清理。继续开展对结余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共计清理回收 1,659万元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六是扎实推进公车改革管理。依规做好公车编制审核、封存、处置、拍卖等各环节工作,累计处置96辆,成功拍卖65辆,拍卖成交价127.37万元。

各位代表,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刚性支出增长加快与可用财力增长放缓的矛盾;二是民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与生产发展需求日益强劲的矛盾,以及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精准扶贫财力保障造成财政资金紧张等突出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政府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河池市、自治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预算评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在编制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时,将上年专款结余、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和部分可预计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统一编入预算。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计划安排222,909万元,收支平衡。

   (一)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222,909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5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409万元,上年结余7,981万元。2017年全县组织的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38,000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下同)35,518万元增加2,482万元,增长7%。在2017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519万元,增长5.64%;上划中央两税收入6,346万元,增长16.29%;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2,580万元,增长19.33%;上划自治区收入2,555万元,下降8.09%。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安排情况:(1)税收收入10,630万元,增长25.98%。其中:增值税收入2,890万元,增长31.3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425万元,增66.08%;企业所得税收入720万元,增长32.84%;个人所得税收入475万元,增长5.56%;资源税收入500万元,增长39.6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70万元,增长1.51%;房产税收入325万元,与上年持平;印花税收入130万元,增长2.36%;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55万元,下降0.39%;土地增值税收入700万元,增长251.76%;车船税收入240万元,增长3.45%;耕地占用税收入1,800万元,增长659.49%;契税收入700万元,下降47.37%。(2)非税收入15,889万元,下降4.65%。其中:专项收入1,229万元,增长2.85%;行政性收费收入1,300万元,下降26.97%;罚没收入650万元,增长1.0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20万元,增长128.5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545万元,增长0.3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0万元,下降14.89%;其他收入5万元,增长66.67%。

根据各部门编制的2017年支出预算及结合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全县财政总支出计划为222,909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后比2016年预算数增长19.92%(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22,250万元,增长20.20%;上解支出659万元,下降14.08%。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94万元,增长11.5%;(2)国防支出193万元,增长42.64%;(3)公共安全支出8,289万元,增长26.01%;(4)教育支出43,874万元,增长12.33%;(5)科学技术支出948万元,增长6.0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2万元,下降8.4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2万元,下降17.7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47万元,增长10.02%;(9)节能环保支出13,303万元,下降35.09%;(10)城乡社区支出6,203万元,增长25.25%;(11)农林水支出55,265万元,增长43.91%;(12)交通运输支出4,376万元,下降19.36%;(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8万元,增长5.09%;(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95万元,下降40.1%;(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30万元,增长129.79%;(16)住房保障支出10,922万元,增长33.73%;(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93万元,增长1.67%;(18)预备费支出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19)其他支出13,606万元(含绩效考评奖8,383万元,县庆项目1,800万元,职工食堂补助1,500万元,春节慰问经费220万元等支出),增长67.70%;(20)债务付息支出1,100万元,增长15.95%。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为13,734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下降25.76%,其中:本级收入11,845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50万元。2017年预计全县当年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11,845万元,下降6.57%(根据财政部要求暂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和育林基金后收入下降),主要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000万元,下降6.5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0万元,增长4.6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5万元,增长2.4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60万元,增长1.96%;污水处理费收入320万元,增长2.24%。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为13,734万元,比2016年完成数下降25.76%。主要项目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5万元,下降90.9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下降6.5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80万元,增长4.6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85万元,下降19.8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008万元,增长52.04%;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4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113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336万元,增长138.30%;污水处理费支出320万元,下降21.5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3万元,下降91.05%;其他政府性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结余)支出24万元,下降88.18%。

根据以上收支计划安排,预计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3,734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479万元,增长7.56%。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91万元,增长1.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63万元,增长3.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9,925万元,增长13.27%。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943万元,增长6.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45万元,增长4.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063万元,增长3.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935万元,增长8.77%。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2,53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152万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安排。

为实现2017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按照“合理生财、科学聚财、节俭用财、高效理财、规范管财”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提升支出绩效,大力支持精准脱贫,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培植税源,努力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推动项目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及时兑现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三是落实好营改增、各项普遍性降税减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质量,支持入驻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五是完善和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着力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六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研究上级政策,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要有新成效。  

2.强化管理,切实做到聚财有方。

一是科学分析增收因素,强化排查工作,深入挖掘增收潜力。认真分析“营改增”对我县财政收入影响及企业税负增减变化,采取征管有效应对之策,最大程度减少政策性减税对我县财政收入的影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相关规定,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征管措施,着力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强化财政与国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组织财政收入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税源监控,着重强化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源漏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四是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等重点收入的征管,防止收入跑漏,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3.保障民生,集中打赢脱贫攻坚。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增长;二积极筹措资金,通过预算优先安排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步增长;三是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充分利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多举措确保完成全年脱贫任务四是积极争取,主动做好统筹协调。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民生项目储备、申报和跟踪对接,争取更多民生资金和政策落地我县。

4.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发挥财政数据大平台作用,完善预算拨款核销机制;三是强化国库资金监管,完善零余额账户管理和大额资金拨付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安全风险控制;四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五是推进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六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管理项目范围,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位代表,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