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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8-10-15 00:00:00298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和职责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受托执法单位,集中行使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涉及住建、国土、环保、工商、交通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职责:

(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四)城乡规划、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烧烤食品的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场外、店面外以及居民小区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七)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八)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防洪和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采砂、取土、淘金或者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开展县场集贸活动,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围垦湖泊、河流,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行政处罚权。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由: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设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构成。环江县综合执法局韦行政单位;环江县综合执法大队为全额参公事业单位。2017年底止,全局实有人数17人。其中:执法局行政本级5人,执法大队23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6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649.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事业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三、教育支出

 0.00

四、其他收入

 0.00

四、科学技术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六、其他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26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80.14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1.59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84.37




 

本年收入合计

649.31

本年支出合计

 622.3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余分配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12.49

年末结转与结余

 39.44





收入总计

661.80

支出总计

661.8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649.31 

649.31  

 0.00

0.00 

0.00 

 0.00

0.00 

 

 

 


 




  款

 

 

 

 





    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03.22 

503.22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53.22 

453.22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104

城管执法

453.22

453.22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50.00

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0.00

5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88.24

88.24

0.00 

0.00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88.24

88.24

0.00 

0.00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88.24

88.24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22.37

399.52

222.85

0.00

 

0.00 

0.00

 

 

 

 

 

 

 

  款

 

 

 

 

 

 

 

    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26 

26.26

0.00 

0.00 

0.00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80.14 

303.43

126.71 

0.00

0.00

0.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30.14 

303.43

126.71 

0.00

0.00

0.00

2120104

城管执法

430.14

303.43

126.71 

0.00 

0.00 

0.00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50.00

0.00

50.00

0.00

0.00

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0.00

0.00

5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59

31.59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649.3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19

0.00

0.00

0.00

 

3

 

三、教育支出

20

0.00

0.00

0.0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0.00

0.00

0.00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0.00

0.00

0.00

 

6

 

.......

23

0.00

0.00

0.00

 

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

26.26

26.26

0.00

 

8

 

……

25

0.00

0.00

0.00

 

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6

480.14

480.14

0.00

 

10

 

……

27

0.00

0.00

0.00

 

11

 

二十一、其他支出

28

84.37

84.3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2

649.31 

本年支出合计

29

622.37

622.37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12.49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39.44

39.44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12.49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0.00 

 

32




 

16

 

 

33




合计

17

 661.80

合计

34

661.80

661.8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22.37

399.52

222.85

 

 

 

 

  款

 

 

 

 

    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26

26.26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6.26

26.26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26

26.26

0.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80.14

303.43

176.71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430.14

303.43

126.71

2120104

  城管执法

430.14

303.43

126.71

212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50.00

0.00

50.00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0.00

0.00

5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1.59

31.5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1.59

31.5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1.59

31.59

0.00

229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22999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2299901

  其他支出

84.37

38.24

46.13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61.1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6.75

30101

  基本工资

170.88

30201

  办公费

 0.18

30102

  津贴补贴

74.49

30202

  印刷费

 0.00

 30103

  奖金

43.33

 30205

  水费

 0.11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7.58

 30206

  电费

 0.35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7

  邮电费

 0.87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11

差旅费

 4.4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4.87

30215

会议费

 0.0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6

培训费

 0.7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63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

  ……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

  ……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7

债务付息支出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

  ……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31.59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9901

  赠与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4



 

人员经费合计

 392.77

公用经费合计

 6.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1.00

 0.00

10.00 

 0.00

 10.00

 1.00

10.25 

 0.00

10.00 

0.00 

10.00 

 0.2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类

 

 

 

 

 

 

 


 款

 

 

 

 

 

 

 


 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661.8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9.31 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28.80万元,增长98.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9.31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43.93万元,增长112.62%,主要原因是恰逢自治县30周年县庆,县庆的市容市貌整治经费、县庆节日氛围设计营造费共计100万元;其次是工资的提高,养老等基本支出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4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5.13万元,下降54.78%,主要原因是及时做好支付各项基本项目支出,减少资金的结转量。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661.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22.37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1.86万元,增长94.1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480.14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430.1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6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31.59万元;4.其他支出84.3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 301.86 万元,增长94.18%,主要原因是由于县庆各追加项目的经费增加,以及基本支出的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39.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6.95万元,增长215.77%,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执法服装未购置结转至下年度。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3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1.86万元,增长94.18%。其中:基本支出399.52万元,项目支出222.85万元。

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7.91万元,支出决算为62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345.45万元,支出决算为48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3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84.37万元。主要用按照政府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绩效奖金支出以及30周年县庆市容市貌保洁经费。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9.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361.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0.88万元、津贴补贴74.49万元、奖金43.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5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83%。主要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及人员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万元。年初预算为10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83.18%。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环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万元,平均每辆1.1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次,人次次。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单位是2015年新成立单位,原先没有设“三公”经费的预算,我局对“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严格管理制度: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禁同城吃请,对确需接待的来客应本着统一有序、有利公务、热情周到、节俭实在、突出特色原则,控制经费支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二是公务接待应按照体面而节俭原则,做到少花钱办好事。三是在本地安排公务接待按照先请示、后接待的原则进行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9万元,比2016年增加11.32万元,增长74.62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调增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用于缴获扣押品的皮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00 万元,该项目为执法工作经费。实际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是该项目按实际规定按时支出,不截留资金,按设定目标完成执法工作,自评分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