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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8-10-13 00:00:00287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理外地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管辖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市、县委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院的科学技术工作。

10)办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有关赔偿事项。

11)支持、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十三个职能部门和个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思恩法庭、洛阳法庭、东兴法庭。核定政法编制80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80,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人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其他聘用人员40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2396.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支出

1620.03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99

四、其他收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

 92.50



五、其他支出

 182.50



……




……






本年收入合计

2396.00

本年支出合计

 1989.0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92.75

年末结转与结余

 499.73





收入总计

2488.75

支出总计

 2488.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396.00 

2396.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32.66

 2032.66






20405

 法院

2022.86 

2022.86 






2040501

行政运行

896.78 

896.78 






 2040504

案件审判

283.00 

283.00 






 2040505

案件执行

15.00 

15.00 






 2040506

两庭建设

554.00

554.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74.08 

274.08 






20406

司法

9.80

9.8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9.80

9.8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99

93.9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3.99

93.99






2080508

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99

93.9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6.85

86.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6.85 

86.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6.85

86.85






22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01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989.02 

1545.04

443.9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20.03 

1176.05

443.98 




20405

法院

1607.33    

1176.05

431.28




2040501

行政运行

896.78

896.78





2040504

案件审判

264.27

264.27





2040505

案件执行

15.00

15.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32.02


132.0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99.26


299.26




20406

司法

12.70


12.7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2.70


12.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99 

93.9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3.99

 93.9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99 

93.9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50

92.50





22102

住房改革支持

92.50 

92.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2.50

92.50





22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01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注:本表229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396.00 

一、公共安全支出

16

1620.03 

1620.0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

93.99 

 93.99



3


三、住房保障支出

18

92.50 

 92.5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19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





6


六、其他支出

21

182.50 

 182.50



7


……

22





8


……

23





9



24


本年收入合计

10

2396.00 

本年支出合计

25

1989.0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1

92.75 

年末结转和结余

26

49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

92.75 


2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3



28



14



29


合计

15

2488.75

合计

30

2488.75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989.02 

1545.04

443.9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620.03

1176.05

443.98

20405

 法院

1607.33

1176.05

431.28

2040501

行政运行

896.78

896.78


2040504

案件审判

264.27

264.27


2040505

案件执行

15.00

15.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32.02


132.0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99.26


299.26

20406

司法

12.7


12.7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2.7


12.7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99

93.9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93.99

93.9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3.99

93.9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50

92.5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2.50

92.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2.50

92.50


22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2299901 

其他支出

182.50

182.5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46.2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1.61

30101

  基本工资

 269.29

30201

  办公费

 43.14

30102

  津贴补贴

 345.89

30202

  印刷费

 7.41

30103

 奖金

 204.46

 30205

  水费

 3.62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3.68

 30206

  电费

 5.37

30107

  绩效工资

 48.08

30207

邮电费

 4.4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3.43

30211

  差旅费

 107.47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1.42

30216

培训费

10.68

  ……

  ……


30217

公务接待费

7.91

  ……

  ……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52

  ……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4.0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3.17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4.00

30301

  离休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302

  退休费

 45.66

  31003

  专业设备购置

 24.00

30305

 生活补助

 4.86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11

  住房公积金

 92.5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5

  ……

  ……


  ……

  ……


307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399

其他支出


  ……

  ……


39901

  赠与


  ……

  ……


  ……

  ……


人员经费合计

 1189.42

公用经费合计

 355.6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97.00

81.00


 81.00

 16.00

65.43


96.33


81.00 

15.33

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类


 0

 0

0

 0

 0

 0

 款








 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县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488.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96.00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0.96万元,增长20.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2396.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0.96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92.7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35.95  万元,下降59.44%,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只结转部分两庭建设经费。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989.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89.02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1.97万元,下降6.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620.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其他司法支出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73.29万元,下降14.43%,主要原因是。

2017年基本支出:

1.行政运行896.78万元

2.案件审判264.27万元

3.案件执行15.00万元

项目支出:

4.两庭建设132.02万元

5.其他法院支出299.26万元

6.其他司法支出12.70万元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

5.年末结转和结余499.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06.98万元,增长438.79%,主要原因是。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9.0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41.97万元,下降6.66 %。其中:基本支出1545.04万元,项目支出443.98万元。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56%。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3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46 %。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其他司法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3.99万元,支出决算为9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6.85万元,支出决算为9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职工人数的增加,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因为年初没有预算司法救助金额。主要用于蚕农司法救助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6.2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1.6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17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4.0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环江县人民法院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8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本年预算为0,本年支出为0,上年支出数为0,对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预算为0,本年支出为0,上年支出数为0,对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1.00万元。本年预算为81万元,本年支出为81万元;上年支出数为102.73万元,本年支出81万元,支出减少21.73万元,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1.00万元,平均每辆6.2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万元,支出15.33万元,减少0.67万元;上年支出数为16.41万元,本年支出15.33万元,减少1.08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为厉行节约,控制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30次,人次153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62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减少269.28万元,降低43.09%。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案件执行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开展,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年内执结率达90%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