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是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环编发〔2010〕10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拟定本县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本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网点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本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本县各种监测项目及管理地震监测设备;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县域震情跟踪;对全县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检查。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和督促乡(镇)制定各自的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配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计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各类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协助完成本县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于2014年3月广西公务员局批复同意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96.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31.5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34 | |||
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71.41 | |||
八、住房保障支出 | 6.22 | |||
九、其他支出 | 12.62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7.85 | 本年支出合计 | 97.59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30.27 | ||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30.27 | |||
收入总计 | 127.85 | 支出总计 | 127.85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27.85 | 96.3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4 | 7.34 | |||||
2200404 | 地震监测 | 37.5 | 37.5 | |||||
2200405 | 地震预测预报 | 6 | 6 | |||||
2200406 | 地震灾害预防 | 2 | 2 | |||||
2200407 | 地震应急救援 | 5 | 5 | |||||
2200410 |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 4 | 4 | |||||
2200450 | 地震事业机构 | 47.17 | 47.1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2 | 6.22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2.62 | 12.6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6.35 | 73.3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4 | 7.34 | ||||
2200404 | 地震监测 | 7.23 | 7.23 | ||||
2200405 | 地震预测预报 | 6 | 6 | ||||
2200406 | 地震灾害预防 | 2 | 2 | ||||
2200407 | 地震应急救援 | 5 | 5 | ||||
2200410 |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 4 | 4 | ||||
2200450 | 地震事业机构 | 47.17 | 47.1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2 | 6.22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2.62 | 12.6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6.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9 | ||||
3 | 三、教育支出 | 20 | |||||
4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5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6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7.34 | ||||
7 | 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4 | 69.53 | ||||
8 | 八、住房保障支出 | 25 | 6.22 | ||||
9 | 九、其他支出 | 26 | 12.62 | ||||
10 | …… | 27 | |||||
11 | 28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96.35 | 本年支出合计 | 29 | 95.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0 | 0.65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3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32 | |||||
16 | 33 | ||||||
合计 | 17 | 96.35 | 合计 | 34 | 96.35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5.71 | 73.3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34 | 7.34 | |
2200404 | 地震监测 | 5.35 | ||
2200405 | 地震预测预报 | 6 | ||
2200406 | 地震灾害预防 | 2 | ||
2200407 | 地震应急救援 | 5 | ||
2200410 | 防震减灾基础管理 | 4 | ||
2200450 | 地震事业机构 | 47.17 | 47.1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2 | 6.22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2.62 | 12.62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5.6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3 |
30101 | 基本工资 | 22.33 | 30201 | 办公费 | 0.34 |
30102 | 津贴补贴 | 19.37 | 30202 | 印刷费 | 0.2 |
30103 | 资金 | 1.8 | 30207 | 邮电费 | 0.15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费 | 2.24 | 30211 | 差旅费 | 0.09 |
30107 | 绩效工资 | 12.62 | 30213 | 维修(护)费 | 0.25 |
3019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3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41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24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 | …… | ||
30311 | 公积金 | 6.22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2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1 | 赠与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71.92 | 公用经费合计 | 1.4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 2017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
类 | ||||||||
款 | ||||||||
项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2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5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3.81万元,增长52.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6.3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0.75万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其他收入31.5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转资金。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97.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59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3.55万元,增长16.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9万元,增长95.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保险类增加。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4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4.其他支出12.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绩效考评奖标准提高。
5.年末结转和结余30.2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0.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7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67万元,增长13.88%。其中:基本支出73.35万元,项目支出22.35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没有增减变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2016年增加0.2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调入1名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共组织对“广西地震烈度与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县级经费”等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