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封面
环江毛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封面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负责保险费的收缴、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养老金待遇核定和发放、基金管理等。
(2)积极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
(3)负责全县保费汇集、存储、运营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
(4)办理入保人员转保、退保手续,核算养老保险支付标准。
(5)对乡镇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检查。
(6)做好各种表、单、证、卡、册的缮制、复核、签发及各种卡、帐的建立、登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办公室
(2)财务室
(3)信息管理室
(4)基金征集室
(5)待遇发放室
(6)稽核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事业在职9人,退休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3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5508.3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00.30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6.85 | |||
本年收入合计 | 5508.33 | 本年支出合计 | 5507.15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0.17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1.35 | |
收入总计 | 5508.50 | 支出总计 | 5508.5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5508.33 | 5508.3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01.49 | 5501.49 | |||||||
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32.11 | 132.11 | |||||||
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32.11 | 132.11 | |||||||
0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69.38 | |||||||
08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69.3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84 | 6.84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84 | 6.84 | |||||||
01 | 住房公积金 | 6.84 | 6.8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5507.15 | 75.62 | 5431.5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00.30 | 68.78 | 5431.53 | |||||
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30.93 | 68.78 | 62.15 | |||||
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30.93 | 68.78 | 62.15 | |||||
0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69.38 | ||||||
08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69.3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84 | 6.84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84 | 6.84 | ||||||
01 | 住房公积金 | 6.84 | 6.8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508.3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9 | |||||||
…… | ||||||||||
6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5500.30 | 5500.30 | ||||||
7 | …… | 24 |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5 | 6.84 | 6.84 | ||||||
10 | …… | 27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5508.33 | 本年支出合计 | 29 | 5507.15 | 5507.1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0.1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0 | 1.35 | 1.35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0.17 | 3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32 | ||||||||
16 | 33 | |||||||||
合计 | 17 | 5508.50 | 合计 | 34 | 5508.50 | 5508.50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508.33 | 75.45 | 5432.8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01.49 | 68.61 | 5432.88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32.11 | 68.61 | 63.50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132.11 | 68.61 | 63.50 |
2080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69.38 | |
2080308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5369.38 | 5396.3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84 | 6.8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84 | 6.8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84 | 6.8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6.1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41 |
30101 | 基本工资 | 28.95 | 30201 | 办公费 | 1.48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21 | 30205 | 水费 | 0.19 |
30103 | 资金 | 2.09 | 30206 | 电费 | 0.48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费 | 2.86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89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37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11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3.24 | …… | …… | |
…… |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6.84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3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1 | 赠与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66.21 | 公用经费合计 | 9.4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5.5 | 5.5 | 3 | 2.5 | 2.11 | 2.11 | 0.89 | 1.2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类 | |||||||
款 | |||||||
项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508.45万元,比上年减少16.36万元,下降0.3%。
1.财政拨款收入5508.33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6.36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补发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而2016年度没有所以有所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为无业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业务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为无业务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508.45万元。比上年减少19.64万元,下降0.36%,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00.30万元:比上年减少26.35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补发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而2016年度没有所以有所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主要用于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6.84万元:2015年住房保障支出没有作为项目单独列出,所以无法作比较。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1.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2万元,项目支出5431.53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89万元,平均每辆0.8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次,人次1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万元,比2015年减少9.69 万元,降低 103%。主要原因是:房屋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环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资金,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138756人,已参保135690人,参保率97.80%;应缴费93542人,已缴费92092人,缴费率98.45%;当月应发放养老金42148人,已发放42148人,发放率100%。累计发放养老金44298人,累计发放4535万元,预计全年养老金支出4935万元,完成全年支出计划的9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