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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11-02 00:00:001379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部门决算

 

 

 

 

    单位负责人:卢伟益

2017年10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自治县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提出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和宗教事务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宗教事务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科技、经济发展、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

()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宗教事务涉外事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环江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的有关事务。重点管理好县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做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了解掌握环江县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五)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组织局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单位文秘、机要、资料、保密、基建、国有资产 、信访、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参观、考察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选拔推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村的少数民族骨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与民族、宗教事务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各民族群众之间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宣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障散居杂居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助办理自治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指导民族乡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办理国务院、各级民委的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承办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进行民族识别和管理民族成份工作;办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务。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调查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信息、教育、艺术、体育、卫生、新闻出版、财务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挖掘整理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组织参加全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文化的宣传活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选送搞好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妇女干部的短期培训。协助开展区内外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与来往:组织指导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加强与各类民族院校(民族班)的联系,联系少数民族招生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关系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各民族的动态,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

(二)经济发展股。

组织、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组织分析民族地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配合拟订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涉及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建议,按规定为本县申报年度的少数民族补助和民族发展等专项资金,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会同财政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帮助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和引进外资工作;配合扶贫工作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管理局财务等。

(三)宗教事务股。

负责宗教业务经费的管理;拟订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自治县宗教工作,对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以及民间信仰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管理县级爱国宗教团体,协助县宗教团体管理经学班、义工班;负责宗教外事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含从自治县党委统战部划转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

党组领导和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8人,政府购买服务人数3人,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7713.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43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

6383.12 

 

 

七、住房保障支出

 5.47

 

 

八、其他支出

 17.31

本年收入合计

7713.99

本年支出合计

 6544.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0.64 

年末结转与结余

 1170.29

 

 

 

收入总计

7714.63

支出总计

 7714.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713.99

7713.9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2.20

152.20

 

 

 

 

 

20123

民族事务

152.20

152.20

 

 

 

 

 

2012301

行政运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143.20

143.30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9

9

 

 

 

 

 

213

农林水支出

7539

7539

 

 

 

 

 

21305

扶贫

7539

7539

 

 

 

 

 

2130504

农村基层实施建设

7439

7439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00

1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7

5.4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7

5.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7

5.47

22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01

其他支出

17.31

17.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6544.33

133.14

6411.1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43

110.36

28.07

 

 

20123

民族事务

138.43

110.36

28.07

 

 

2012301

行政运行

135.98

110.36

25.62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2.45

2.45

 

 

213

农林水支出

6383.12

6383.12

 

 

21305

扶贫

6383.12

6383.12

2130504

农村基础实施建设

6285.12

6285.12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98

9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7

5.4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7

5.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7

5.47

 

 

22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01

其他支出

17.31

17.3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713.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138.43 

138.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7

七、农林水支出

24

6383.12 

6383.12

 

 

8

八、住房保障支出

25

5.47 

5.47

 

 

9

久、其他支出

26

17.31 

17.31

 

 

10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7713.99

本年支出合计

29

6544.3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0.64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1170.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合计

17

7714.63

合计

34

7714.63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6544.33 

133.14 

6411.1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43 

110.36 

28.07 

20123

民族事务

138.43 

110.36 

28.07 

2012301

行政运行

135.98

110.36

25.62

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2.45

2.45

213

农林水支出

6383.12

6383.12

21305

扶贫

6383.12

6383.12

2130504

农村基础实施建设

6285.12

6285.12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98

9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7

5.4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7

5.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7

5.47

22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

其他支出

17.31 

17.31 

 

2299901

其他支出

17.31 

17.31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6.8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50

30101

  基本工资

29.48

30201

  办公费

1.88 

30102

  津贴补贴

14.73

30202

  印刷费

0.49 

30103

奖金

18.88

30205

  水费

 0.15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6 

30206

  电费

 0.89

30107

  绩效工资

 

30207

邮电费

0.69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0 

30211

差旅费

2.12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0

30231

公务用车维护费

 0.8

3024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6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7.80 

302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1

  离休费

6.53 

310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302

  退休费

28.26 

31001

  ……

 

30304

 抚恤金

16.0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5

生活补助(遗属补助)

1.50 

31099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4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5.47 

30401

  ……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债务付息支出

 

 

 

 

307

  国内债务付息

 

 

 

 

30701

  ……

 

 

 

 

  ……

其他支出

 

 

 

 

399

  赠与

 

 

 

 

39901

  ……

 

人员经费合计

124.64

公用经费合计

 8.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6.5

 0

55 

 0

 55

1.5

2.58 

 0

1.2 

 0

1.2 

1.3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类

0

0

0

0

0

0

 款

 

0

0

0

0

0

0

 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民宗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714.63万元,比上年增加4042.31万元,增加110.08%。

1.财政拨款收入7713.99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4253.35万元,增加122.91%,主要原因为2015、2016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全部在2016年度实施,项目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6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714.63万元。比上年增加4042.31万元,增长110.08%。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8.4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的行政运行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2.农林水支出6383.1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主要用于民宗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4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支出17.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15年度绩效奖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170.2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民宗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44.33 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33.14万元,占总支出的2.34%,其中:

1、2012301民族事务的行政运行支出11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9%;

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

3、2299901其他支出的2015年度绩效奖支出1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0%。

(二)项目支出 6411.19万元,占总支出的97.97%,其中:

1、    2012301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0%;

2、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45万元,占项目支出0.04%;

3、    2130504扶贫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285.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03%;

4、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3%。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民宗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2.5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53.92万元,下降95.43%,与上年支出数减少6.13万元,下降70.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车改革后,2016年1-4月本局2部车辆归公车改革办统一调配使用。

2、本单位年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3月,本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万元,平均每辆1.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1-3月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人次1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与年初预算2.45万元相比减少1.07万元,原因是本剧年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房屋,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取得实效,节约了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6.57万元,增长340.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实有供养人数,差旅费增加,同时添置了电脑等办公设备,增加了行政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8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民宗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达实施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分为《环江壮、苗、瑶、布依民族民间故事》挖掘整理和《环江刻碑》编辑出版,完成了《环江壮、苗、瑶、布依民族民间故事》挖掘整理和《环江刻碑》编辑出版工作,确保全局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