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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11-02 00:00:001321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本辖区质量水平的发展计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本辖区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质量兴桂及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本辖区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4、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建立和管理本辖区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

5、协助管理监督本辖区质量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质量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6、承担综合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查处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7、组织制定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本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8、承办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4个内设机构,所属二层技术机构1个,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研究、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局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负责财务、票据、预决算、装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工作;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工作;承担本局的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本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人员工作;监督管理本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二)法规监督股。
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规和规章;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依据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实施现场处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受理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和特种设备等问题方面的投诉和处置;承办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
(三)综合管理股(质量、计量、标准化、科技认证)。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负责质量兴县战略和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建立并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引导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量值传递和比对;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和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负责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及授权、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及计量仲裁检定。
拟订本局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局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受理、申报、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监督管理能效标识工作;组织管理本局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依法实施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应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系统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事项。

二层技术机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计量测试所

本所是经环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和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设置的,是隶属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独立建制对外独立行文、独立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依法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证。

(1)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开展量值传递,进行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检定任务。

(3)承办有关计量检定工作。

(4)本所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5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225.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3.00

二、事业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9.85

四、科学技术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

 9.24

 

 

七、其他支出

 30.72

 

 

 

本年收入合计

235.70

本年支出合计

 232.9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年末结转与结余

 2.74

 

 

 

收入总计

235.70

支出总计

 235.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35.70

225.84 

 

 

 

 

9.8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5.18 

185.33 

 

 

 

 

   9.85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95.18 

185.33 

 

 

 

 

9.85 

    2011701 

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35.18 

125.33 

 

 

 

 

9.85 

 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4.00 

4.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38.00 

38.00 

 

 

 

 

 

 201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15.00 

15.00 

 

 

 

 

 

 2011709

标准化管理 

3.00 

3.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68 

9.6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68

9.6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68

9.68

229

其他支出

    30.83

30.83

22999

其他支出

    30.83

30.83

2299901

其他支出

    30.83

30.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32.96 

142.24 

90.7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3.00

133.00

60.00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93.00 

133.00 

60.00 

 

 

 

2011701  

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33.00 

133.00 

 

 

 

 

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4.00 

 

4.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38.00 

 

38.00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15.00 

 

15.00 

 

 

 

2011709

标准化管理 

3.00 

 

3.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4

    9.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24

    9.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24

    9.24

229

其他支出

     30.72

     30.72

22999

其他支出

     30.72

     30.72

2299901

其他支出

     30.72

     30.7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25.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

183.15 

183.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9

 

 

 

 

3

 

三、教育支出

20

 

 

 

 

4

 

四、科学技术支出

21

 

 

 

 

5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

 

 

 

 

6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

 

 

 

 

7

 

七、住房保障支出

24

9.24 

9.24 

 

 

8

 

八、其他支出

25

30.72 

30.72 

 

 

9

 

……

26

 

 

 

 

10

 

……

27

 

 

 

 

11

 

 

28

 

本年收入合计

12

225.85 

本年支出合计

29

223.1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

 

年末结转和结余

30

2.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5

 

 

32

 

 

16

 

 

33

 

合计

17

225.85 

合计

34

225.85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23.11

132.39

90.7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3.15

123.15

 

60.00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83.15

123.15

60.00

2011701  

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23.15

123.15

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4.00

4.00

2011706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38.00

38.00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15.00

15.00

2011709

标准化管理 

3.00

3.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4

9.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24

9.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24

9.24

229

其他支出

30.72

 

30.72

22999

其他支出

30.72

 

30.72

2299901

其他支出

30.72

 

30.7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0.0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0

30101

  基本工资

 42.60

30201

  办公费

 1.79

30102

  津贴补贴

 33.17

30202

  印刷费

 

30103

  奖金

 1.94

30206

  电费

 0.36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3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

30107

  绩效工资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3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13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1

  离休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302

  退休费

 30.86

  ……

  ……

 

30311

 住房公积金

 9.24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3

  ……

  ……

 

 

 

 

307

债务付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

  ……

 

 

 

 

399

其他支出

 

 

 

 

39901

  赠与

 

 

 

 

  ……

  ……

 

人员经费合计

122.18

公用经费合计

 10.2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90 

   0

6.90

 0

 6.90

 1.00

5.23

 0

4.32 

 0

4.32 

 0.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类

 

      0

      0

      0

      0

      0

      0

 款

 

      0

      0

      0

      0

      0

      0

 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   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35.70 万元,比上年增加 38.35 万元,增长19.43 %。

1.财政拨款收入 225.85 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 28.81万元,增长14.62  %,主要原因为工资调资,加大人员工资福利费支出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 9.85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比上年增加 9.55 万元,增长318.33  %,主要原因为上级主管部门增加打假办案补助经费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32.96  万元,比上年增加35.62 万元,增长 18.05 %。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 162.14 万元:比上年增加 6.09万元,增长 3.9 %,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的调资增加。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质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移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 30.8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78万元,增长 6.12 %,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的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主要用于质监局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9.24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 30.72 万元,为按自治县规定评定的绩效考评奖等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2.74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2.39 万元,项目支出  90.72 万元。

(一)基本支出

1. 行政运行 123.15万元;

2、住房公积金 9.24 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0 万元;

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38.00万元;

3、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15.00万元;

4、标准化管理 3.00 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2.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10.2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4.32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91  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23万元,当年预算同比减少2.67万元,下降33.8%,上年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49.12%。增减原因分析: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0.91万元,上年同比减少1.09万元,下降54.5%。增加原因分析: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维护费2016年决算4.23万元,上年同比减少4.05万元,下降48.9%。减少原因分析:2016年1- 3月公车改革前保有量为2辆,车改后我局公务用车减少1辆,保有量为1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质监局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2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32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质监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4.32 万元,平均每辆 4.32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91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5次,人次 8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20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20.87 万元,降低67.1%。主要原因是:1、2016年 4月份进行公车改革后,我局减少一辆公务用车;2、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技术机构用于计量检定检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质监局共组织对质量兴(县)专项经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00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5.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①2016年对全县24家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共抽取样品42个批次,合格42批次,合格率95%;②旅游、医疗、通讯、金融等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100%以上;③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竣工验收1项,合格1项,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④2016年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大环江、小环江河地表水保持III类水质标准;⑤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94%;⑥2016年我县的“广西江缘茧丝绸有限公司”和“环江森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注册商标被评为广西著名商标,牛角寨瀑布群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