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县“三大纠纷”的“三跨”案件(跨县、跨市、跨省)的证据收集上报和参与调解工作。
(四)、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和交办和重大、疑难、混合或不适宜由县职能部门承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
(五)、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调处办为县政府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机关行政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3个职能室:即办公室、主任室、调解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机关后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机关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领导职数: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第二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25.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2.25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5.67 | |||
七、其他支出 | 13.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5.99 | 本年支出合计 | 141.50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17.00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1.49 | |
收入总计 | 142.99 | 支出总计 | 142.9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 计 | 125.99 | 125.9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6.74 | 106.74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6.74 | 106.74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06.74 | 106.7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67 | 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67 | 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67 | 5.67 | |||||||
22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 计 | 141.50 | 100.62 | 40.8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2.25 | 94.95 | 27.3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22.25 | 94.95 | 27.3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22.25 | 94.95 | 27.3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67 | 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67 | 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67 | 5.67 | |||||||
22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25.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122.25 | 122.2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9 | ||||
3 | 三、教育支出 | 20 | |||||
4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5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6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
7 | 七、住房保障支出 | 24 | 5.67 | 5.67 | |||
8 | 八、其他支出 | 25 | 13.58 | 13.58 | |||
9 | …… | 26 | |||||
10 | …… | 27 | |||||
11 | 28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125.99 | 本年支出合计 | 29 | 141.5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17.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0 | 1.49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17.00 | 3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32 | |||||
16 | 33 | ||||||
合计 | 17 | 142.99 | 合计 | 34 | 142.99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141.50 | 100.62 | 40.8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2.25 | 94.95 | 27.3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22.25 | 94.95 | 27.3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122.25 | 94.95 | 27.3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67 | 5.6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67 | 5.6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67 | 5.67 | |||
22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3.58 | 13.58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2.9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80 |
30101 | 基本工资 | 24.68 | 30201 | 办公费 | 2.27 |
30102 | 津贴补贴 | 19.92 | 30202 | 印刷费 | |
30103 | 奖金 | 1.83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43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6.5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10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88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33.13 | ……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0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5.67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1 | 赠与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92.81 | 公用经费合计 | 7.8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61 | 0 | 2.61 | 0 | 2.61 | 0 | 0.43 | 0 | 0.43 | 0 | 0.43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
类 | 0 | 0 | 0 | 0 | 0 | 0 | |
款 | 0 | 0 | 0 | 0 | 0 | 0 | |
项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县调处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 收入总决算142.99万元,同比增加 8.75 万元,增长6.52 %。
1.财政拨款收入125.99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减少3.33万元,下降2.58%。减少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1人退休干部的抚恤金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 0万元。
4.其他收入 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7.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2.99万元,比上年增加8.75万元,增长6.52%。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2.25万元,比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提高在职人员工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住房保障支出(类)5.6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13.58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奖励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1.4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0.62万元,项目支出 40.88万元。
(一)基本支出100.62万元,占总决算的71.11%,同比增加1.22万元,增长1.23%。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94.95万元,占总支出67.10%,同比减少2.08 % ,减少主要原因:2015年有1人退休干部的抚恤金支出。
2、住房公积金5.6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40.88万元,占总决算的28.89%,同比增加129.28%,增加主要原因:增加黔湘桂三省区十一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交流会经费。项目支出包括;
1、行政运行27.30万元,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绩效考评奖励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调处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2.61万元,支出0.43万元,同比减少2.18万元,下降83.5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4月份取消公务用车就没有产生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万元,比2015年减少10.03万元,下降56.25 %。主要原因是:调处业务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举办全县调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实施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此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开展:今年6月份举办全县三大纠纷调处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110人,聘请了法律专业人员老师授课,培训内容主要针对实施及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讲授和解答;并在办案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条款,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县调处工作人员办案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达到了项目支出绩效实施良好较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