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6年11月10日在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潘国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自治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下面由我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狠抓增收节支和改革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2015年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33,2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31,650万元的104.95%,完成河池市人民政府下达任务33,100万元的100.35%,比上年(下同)增收3,088万元,增长10.25%。分级次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764万元,增长19.16%;上划中央两税收入6,691万元,增长2.79%;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2,743万元,下降11.45%;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4,018万元,增长2.11%。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1,0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93.03%,增长1.84%;地税部门完成15,7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9.92%,增长6.34%;财政部门完成6,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17.64%,增长42.99%。
2015年,财政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城西新城区开发和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持续推进,全县房地产和建筑业实现税收收入9,762万元,增收582万元,增长6.34%;二是2015年自治区出台新的农产品税收政策,茧丝加工企业为合理避税,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的核定基数,进而加强库存的制丝品销售,使得制丝行业当年税收收入增幅较大,完成2,371万元,增收1,028万元,增长76.55%;三是制糖企业实现税收收入1,005万元,增收19万元,增长1.93%;四是受市场需求不振、企业停产等影响,林产品加工企业全年实现税收仅为937万元,减收880万元,下降48.43%;五是受环评等政策性和市场价格低迷双重影响,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原煤生产企业税收收入呈下行态势,分别完成1,928万元、855万元,下降3.84%和10%。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6%,增长19.1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42万元,增长5.42%;非税收入完成7,622万元,增长50.39%,按可比口径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30.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见表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表
表1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调整数比例(%) | 同比 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合 计 | 19,764 | 111.46 | 3,178 | 19.16 |
1.税收收入小计 | 12,142 | 109.18 | 624 | 5.42 |
增值税 | 1,915 | 91.21 | 105 | 5.80 |
营业税 | 3,768 | 108.28 | 136 | 3.74 |
企业所得税 | 951 | 93.51 | -125 | -11.62 |
个人所得税 | 349 | 93.07 | -45 | -11.42 |
资源税 | 505 | 84.17 | -66 | -11.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15 | 102.50 | 16 | 2.67 |
房产税 | 286 | 86.67 | -40 | -12.27 |
印花税 | 137 | 85.63 | -23 | -14.38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4 | 90.00 | -21 | -8.24 |
土地增值税 | 885 | 147.50 | 537 | 154.31 |
车船税 | 200 | 100.00 | 56 | 38.89 |
耕地占用税 | 1,661 | 195.41 | 238 | 16.73 |
契税 | 636 | 115.64 | -144 | -18.46 |
2.非税收入小计 | 7,622 | 115.31 | 2,554 | 50.39 |
专项收入 | 2,791 | 100.04 | 2,164 | 345.14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130 | 86.92 | -194 | -14.65 |
罚没收入 | 631 | 78.88 | -104 | -14.15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932 | 155.33 | 54 | 6.15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001 | 200.10 | 530 | 36.03 |
其他收入 | 137 | 114.17 | 104 | 315.15 |
3.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11,983万元,同比增长36.2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8,876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6,55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6.11%和222.34%。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见表2:
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表
表2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 决算数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198,109 | 27,279 | 15.97 | ||
1.返还性收入 | 6,180 | 24 | 0.39 |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2,880 | 24 | 0.84 |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1,906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439 | ||||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 955 | ||||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11,983 | 29,786 | 36.24 | ||
体制补助收入 | 844 | 743 | 735.64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38,876 | 8,050 | 26.11 | ||
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16,552 | 11,417 | 222.34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5,779 | -64 | -1.10 | ||
结算补助收入 | 3,425 | 2,126 | 163.66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助收入 | 327 | 42 | 14.74 |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 1,744 | 182 | 11.65 |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8,808 | -101 | -1.13 |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 7,410 | 1,908 | 34.68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 10,955 | 2,046 | 22.97 |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 2,075 | 433 | 26.37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1,915 | 185 | 10.69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2,749 | 2,706 | 26.94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524 | 113 | 27.49 | ||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79,946 | -2,531 | -3.07 | ||
4.债务转贷收入14,900万元, 为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代理我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其中新增债券4,200万元,置换债券10,700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0,451万元,为2014年结转至2015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和结余资金。
6.调入资金3,345万元,为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根据国务院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要求,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不得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超出部分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决算批复后的财政总收入比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增加5,0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2月上级增加下达我县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51万元,其中:扶贫生态移民工程827万元,退耕还林402万元,公路建设资金106万元,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212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204万元;二是增加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45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30,036万元,同比(下同)增支40,831万元,增长21.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8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91%,增长17.18%;上解上级支出659万元,减少108万元,主要是从2015年起,地方不用上解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债务还本支出8,560万元,为置换债券资金支出。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实施新一轮工资制度改革后,全县当年人员工资增支11,533万元;二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2.32%。主要是安排思恩镇政府办公楼工程款195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维修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43万元;三是教育支出增长29.90%。主要是新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07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4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1,002万元;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39.13%。主要是新增原红茂矿务局矿区职工安置上级专项资金2,2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825万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0万元、糖业烟酒公司产权改革经费697万元;五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1.19%。主要是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3,28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51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33万元、计划生育专项资金133万元;六是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2.72%。主要是新增城镇建设百镇示范工程和特色名村建设资金500万元、驯乐乡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七是交通运输支出下降42.03%。主要是2015年农村公路“千村通畅”项目等一次性支出减少6,313万元;八是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09.60%。主要是新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28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1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见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表
表3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 决算数 | 完成年度预算比例(%) | 同 比 增减额 | 同比增 减比例(%) |
合 计 | 220,817 | 94.91 | 32,379 | 17.18 |
1.一般公共服务 | 18,373 | 99.86 | 3,353 | 22.32 |
2.国防 | 333 | 100.00 | 93 | 38.75 |
3.公共安全 | 8,424 | 98.48 | 566 | 7.20 |
4.教育 | 49,977 | 98.81 | 11,503 | 29.90 |
5.科学技术 | 800 | 100.00 | -333 | -29.39 |
6.文化体育与传媒 | 2,056 | 98.47 | -811 | -28.29 |
7.社会保障和就业 | 22,697 | 98.11 | 6,383 | 39.13 |
8.医疗卫生 | 23,991 | 99.33 | 5,704 | 31.19 |
9.节能环保 | 4,169 | 72.15 | -1,073 | -20.47 |
10.城乡社区事务 | 6,935 | 77.94 | 1,284 | 22.72 |
11.农林水事务 | 46,151 | 90.39 | 3,163 | 7.36 |
12.交通运输 | 8,125 | 96.26 | -5,892 | -42.03 |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 | 1,664 | 84.73 | 384 | 30.00 |
14.商业服务业事务 | 2,914 | 93.10 | 1,007 | 52.81 |
15.金融支出 | 40 | 100.00 | 4 | 11.11 |
16.国土资源气象事务 | 1,504 | 82.28 | -1,295 | -46.27 |
17.住房保障支出 | 15,655 | 94.95 | 8,186 | 109.60 |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693 | 100.00 | 320 | 85.79 |
19.其他支出 | 6,104 | 100.00 | -288 | -4.51 |
20.债务付息支出 | 198 | 100.00 | 107 | 117.58 |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4 | 100.00 | 14 | — |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自治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100万元,由于未发生应支出的相关情况,所以全年没有动用预备费,年底全部用于平衡财政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经汇总全县预算单位报送的部门决算数据,2015年我县 “三公”经费总支出1,831万元,同比减支274万元,下降13.02%。其中:公务接待费624万元,下降17.17%;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4万元,下降10.35%;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主要是按河池市统一要求赴台湾进行旅游宣传推介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40%。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全年财政总收入为246,569万元,比上年增收46,913万元,增长23.50%;全县全年财政总支出为230,036万元,比上年增支40,831万元,增长21.58%;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0万元;收支相抵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年终结余13,993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11,853万元和置换债券资金结余2,14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111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0,3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8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90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345万元,收支及调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57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万元,增长2.3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206万元,增长12.5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6万元,增长3.69%;价格调节基金收入585万元,下降60.27%(主要原因是征收标准降低,特别是煤矿征收标准由每吨20元降低到每吨1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支出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万元,增长1.18%;城乡社区支出9,409万元,增长11.42%(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9,206万元,增长11.21%);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下降88.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支出20万元,下降 0.01 %;彩票公益金支出631万元,下降40.41%;价格调节基金支出497万元,增长506.10%(主要原因是新增生猪养殖业主奖励138万元、代征手续费85万元、中心粮库建设资金6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03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5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78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65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8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969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实现平衡并结余2,38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82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52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304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2015年我们对全县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按要求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8,587万元,并已全部统筹用于社会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城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产业扶贫等方面支出。收回存量资金安排支出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6万元,教育支出3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31万元,农林水支出1,7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2,345万元。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6,720万元,其中:其中:(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4,009万元,主要项目有地方政府债券18,580万元,世界银行和国际组织贷款6,783万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贷款10,000万元,污水处理厂贷款1,45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39,170万元,应付工程款11,329万元,BT项目融资6,697万元;(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41万元,主要项目有明伦农贸市场担保债务50万元,养殖发展基地担保债务64万元,农村妇女小额信贷扶贫担保债务127万元;(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470万元,主要是全县卫生部门基建工程欠款。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4,009万元中,2015年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11,353万元。
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到期债务的还款保障能力不足,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一是向上级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0,700万元,用于置换偿还我县到期债务本金;二是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金1,606万元。此外,为解决我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我们争取获得自治区新增债券资金4,200万元,投入农村道路建设、安居保障工程、市政、交通、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工业园区等建设。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5年,为完成预算任务,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98,109万元。同时获得中央、自治区财政经济建设类专项投资42,000万元,不仅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困难,而且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建设和发展。二是支持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年安排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建设资金600万元、旅游项目建设资金1,477万元、核桃产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为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强化征管措施,确保收入增长。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协调作用,密切与税务及各执收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收入组织工作的跟踪问效,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是强化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的税收监控,确保重点税源及时入库。三是强化收入分析研判,掌握收入态势,制定针对措施,牢牢把握收入组织工作主动权。四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众福祉。2015年,全县民生支出180,22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65%,比上年增长58.13%。一是落实资金20,583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兑现各项补助政策等,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二是落实资金3,048万元,用于低保、五保、优抚等补助,大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落实资金17,445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力支持医疗卫生改革。四是发放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4,002万元;筹措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经费166万元、“美丽环江?清洁乡村”建设资金580万元;筹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13万元和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000万元,大力支持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76万元,拨付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移民搬迁项目资金9,071万元,大力支持安居工程建设。
(四)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一是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5年全县96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开展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二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均已全面公开。三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15年国库直接支付资金145,464万元,直接支付比例达57.1%;公务卡消费支出249.7万元,同比增长46.3%。四是继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全年政府采购金额70,989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2,005万元,资金节约率2.82%。五是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完成预算评审项目205个,送审金额80,417万元,核减金额11,734万元,核减率14.59%。
三、2014年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治县审计局在审计2014年自治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县级财政部分财政性资金未按规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较大等4个问题。对此,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和整改,各相关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一)部分财政性资金未按规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提出:2014年全县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财政性资金共计98,350.68万元。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技术不完善及各乡(镇)网络不稳定等因素,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2014年以前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覆盖到县直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为实现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的目标,自治县财政局投入50万元用于系统升级和乡(镇)网络建设,目前全县所有财政资金均已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二)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提出: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结余结转二年以上未收回财政资金共计9,968.49万元。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大了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由于财政存量资金是动态数据,除项目已支付工程款和扣除项目保证金外,2015年应收回财政存量资金8,587万元,当年已全部收回财政国库,统筹安排用于社会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城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产业扶贫等方面支出,有力支持了我县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下一步自治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
(三)虚增财政支出和虚减基金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提出:2014年财政总预算将国库资金列支后挂“暂存款”科目方式虚增支出1,650.85万元,将土地出让金超支部分7,374.10万元列“预拨经费”和冲减“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核算。自治县财政局已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的账务处理。
2. 审计提出:2014年将国库资金转到县财政局单位往来资金专户虚增支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2015年财政支出进度要达90%以上,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次年上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补助规模。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同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我县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轻重缓急,拨付各部门财政单位往来资金专户,足额保障项目资金使用。目前,自治县财政局已按审计要求,发文收回各部门所有结存在单位往来资金专户的财政资金26,398万元。由于我县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已经自治区财政批复,相关收支数据无法进行追溯调整。今后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列报财政支出,客观真实反映财政状况,以保证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财政非税专户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2014年底,非税收入专户“暂付款”长期挂账1,683.89万元。目前,自治县财政局已做好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在自治县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紧跟自治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创新实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为全县“十三五”顺利开局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