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贯彻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规范并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档案室、基金监督股、仲裁院、劳动监查大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9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13人,离退休人员13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53.87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2%。增减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3.87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9.2%。增减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5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38%,同比增加38.87万元,增长15.82%;项目支出69.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62%,同比减少9.06万元,下降11.54%。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减少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项目建设。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3万元,项目支出69.4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我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6.67%。增减原因分析:压缩业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0减少9万元,下降100%。
原因:2016年我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公车运行费用相应减少。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7.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