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附件三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②负责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③承担指导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④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汇总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项目、人口较少民族项目巩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⑤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归口办理需报上级发改委审批的工业、电力等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⑥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⑦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机构代码:008065386)行政独立核算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2人,工勤编制数1人,事业编制8人。截止2016年10月份,单位实有人数3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3人(其中:1人编制在洛阳—韦花在,),后勤工勤在职人数1人,事业编制人员8人(医改办3 人,项目办5 人),退休人数11 人;其他人员6人,其中:独生子女人数5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一:表1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 ||||||||||||||||||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4,633,282.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425,782.00
| 一、基本支出 | 2,383,282.00 | ||||||||||||||
1.经费拨款 | 4,633,282.00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80,620.00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6,600.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16,062.00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250,000.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0,000.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 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5.转移性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6.赠与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利息支出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债务还本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9.基本建设支出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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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其他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0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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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633,282.0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633,282.0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633,282.00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三、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1.基本支出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4,633,282.00
| 支 出 总 计 | 4,633,282.00
| 支 出 总 计 | 4,633,282.00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支总表1)进行公开。 | |||||||||||||||||||
附件一:表2 |
部门预算公开表二 | ||||||||||||||||||
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
合 计 | 4,633,282.00 | 4,633,282.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25,782.00 | 4,425,782.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425,782.00 | 4,425,782.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 2,575,782.00 | 2,575,782.00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 1,600,000.00 | 1,600,000.00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50,000.00 | 25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7,500.00 | 207,50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7,500.00 | 207,5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7,500.00 | 207,500.00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入总表2)进行公开。 |
附件一:表3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三 | ||||||||||||||||||||||||||||||||||
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合 计 | 4633282 | 2383282 | 1480620 | 186600 | 716062 | 2250000 | 650000 | 1600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25782 | 2175782 | 1480620 | 186600 | 508562 | 2250000 | 650000 | 16000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425782 | 2175782 | 1480620 | 186600 | 508562 | 2250000 | 650000 | 16000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 2575782 | 2175782 | 1480620 | 186600 | 508562 | 400000 | 400000 | 0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 1600000 | 0 | 0 | 1600000 | 0 | 1600000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50000 | 0 | 0 | 250000 | 2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7500 | 207500 | 2075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7500 | 207500 | 2075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7500 | 207500 | 207500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支出总表3)进行公开。 |
附件一:表4 | 部门预算公开表四 | |||||||||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项目类别无所求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63328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25782 | 一、基本支出 | 238328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07500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8062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66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4633282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16062 |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2250000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650000 | ||||||||
2.其他结转 | 2.基本建设支出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00000 | |||||||||
4.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463328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63328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4633282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入总表1中的对应财政拨款数填列)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5 |
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4633282 | 2383282 | 2250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425782 | 2175782 | 2250000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425782 | 2175782 | 2250000 | ||
2010401 |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 2575782 | 2175782 | 400000 | ||
201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 | 1600000 | 0 | 1600000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250000 | 0 | 2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7500 | 2075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7500 | 2075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7500 | 207500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公共预算7)进行公开。 |
附件一:表6 | 部门预算公开表六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238328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8062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66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16062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775476 | 302 | 01 | 办公费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437340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508262 | |||||||||||||||
301 | 03 | 奖金
| 45037 | 302 | 03 | 咨询费 | 66000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79451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53316 | 302 | 06 | 电费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职业年金
| 0 | 302 | 07 | 邮电费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0000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300
| |||||||||||||||||||
302 | 11 | 差旅费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207500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2 | 16 | 培训费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0600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公共预算7-1和公共预算7-2)进行公开。村委、机关后勤、其他聘用人员补助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附件一:表7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七 | |||||||||||||||||||||||||||||||||||||||||||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基金9)进行公开,些表单位没有数的要保留空白表,不能删除。 |
附件一:表8 | 部门预算公开表八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预算数 |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 |
合计 | 10.50 | 4.00 | -38.10%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接待费 | 4 | 4.00 | 0.00% | |
3.公务用车费 | 6.50 | 0.00 | -1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50 | 0.00 | -10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
注: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026.3282万元,同比增加598.4982万元,增长139.89%。增加主要原因:1、增加公务交通补助;2、增加住房公积;3、增加工会经费;4、增加其他聘用人员工资,5、增加以工代赈项目-桂财农[2016]243号。
公共财政预(决)算拨款463.3282万元,同比增加35.4982万元,增长8.30%。增加主要原因:1、增加公务交通补助;2、增加住房公积;3、增加工会经费;4、增加其他聘用人员工资。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026.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22%,同比增加38.4982万元,增长19.26%;项目支出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78%,同比增加560万元,增长245.61%。增加主要原因::1、增加公务交通补助;2、增加住房公积;3、增加工会经费;4、增加其他聘用人员工资,5、增加以工代赈项目-桂财农[2016]243号。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26.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82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1026.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282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区保安费、保洁费、聘请临时工工资及5 险费,办公电脑耗材,维(护)修费(监控、网络视频、政府外网维护、单位网络维护费)、其他业务工作费用等,以及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专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调研及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年度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竣工投资审计、工程监理费、材料打印装订、工程竣工验收费、档案整理费、编报项目年度计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生态移民搬迁项目)规划编制费、政府外网可研编制及评审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资金投入。
2.事业运行0.00万元。
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00万元,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决)算4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用于: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编制专家调研会接待;2、竣工项目验收经费接待;3、日常公务接待等;增加原因分析:上级领导及专家多次到我县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旅游项目、振兴革命老区项目进行调研接待,以及扶持人口较少项目、以工代赈等竣工验收接待费。
(三)2017年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车辆已交县车改办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单位公务用车费无预算。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1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无车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