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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环江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03-27 00:00:001552人阅读

 

共青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共青团环江县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共青团环江县委员会基本职能主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各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并检查、指导和落实,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组织和带领全县青年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江团县委内设4个部(室):办公室、组织宣传教育部、青工青农部、学少部。环江团县委机关的办公地点是设在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环江团县委机关共有行政编制4个,领导职数为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总预算26.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06万元。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23.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86%。1、工资福利支出:6.22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2.74万元,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0元。

项目支出14.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14%。其中:1、西部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0.9万元,高校挂职副书记生活补贴:0.7万元,3、日常开展活动经费:5万元,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6万元,5、购买办公用品:1.5万元。

三、2015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预(决)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0.5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2015年预算2.19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2.19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2015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各部门特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各部门特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各部门特定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