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局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和职责是: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相关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协调全县工业相关产业投资的实施,按规定权限对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以及节能项目评估相关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业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线电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铁路、公路、水路、邮电年度运输和生产的综合协调。
(十)负责民用爆破器材仓储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煤碳、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承担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一)负责所属范围内企业党组织的班子、队伍、制度、思想、作风等各项建设;负责所属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和批准所属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干部任免、惩戒;负责所属范围内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和企业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全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十三)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有关信息化建设及其它工作。
(十四)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由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6人,政府聘用编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1人,其中行政在职16人,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一:表1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377,1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5,088,532 | 一、基本支出 | 3,297,165 |
1.经费拨款 | 5,377,165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1,392,919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7,344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26,902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080,0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80,0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86,489 | 5.转移性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6.赠与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利息支出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债务还本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9.基本建设支出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其他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02,144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5,377,165 | 本年支出合计 | 5,377,165 | 本年支出合计 | 5,377,165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119,045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119,045 | 三、结转下年 | 119,045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119,045 | 1.基本支出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入总计 | 5,496,210 | 支出总计 | 支出总计 | 5,496,210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支总表1)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2
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合 计 | 5,377,165 | 5,377,165 | |||||
2011301 |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 | 3,008,532 | 3,008,532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 | 2,080,000 | 2,08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86,489 | 86,4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144 | 202,144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入总表2)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3
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合 计 | 5,377,165 | 3,297,165 | 1,392,919 | 148,854 | 1,526,902 | 2,080,000 | 2,080,000 | ||||||||
2011301 |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 | 3,008,532 | 3,008,532 | 1,306,430 | 175,200 | 1,526,902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 | 2,080,000 | 2,080,000 | 2,08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86,489 | 86,489 | 86,4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144 | 202,144 | 202,144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支出总表3)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4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项目类别无所求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377,1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377,165 | 一、基本支出 | 329716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392919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7344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377,165 | 5,377,16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26902 |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119,045 | 二、项目支出 | 2080000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119,045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80000 | ||
2.其他结转 | 2.基本建设支出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
4.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5,496,21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377,165 | 5377165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收入总表1中的对应财政拨款数填列)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5,377,165 | 3,297,165 | 2,080,000 | ||
2011301 | 行政运行(商贸事务) | 3,008,532 | 3,008,532 |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事务) | 2,080,000 | 2,08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86,489 | 86,4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144 | 202,144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公共预算7)进行公开。
附件一:表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3,297,165.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92,919.0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5,20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29,046.00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665,052.00 | 302 | 01 | 办公费 | 63,000.00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359,472.00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1,503,922.00 | |
301 | 03 | 奖金 | 39,068.00 | 302 | 03 | 咨询费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86,489.00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22,500.00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220,038.00 | 302 | 06 | 电费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职业年金 | 302 | 07 | 邮电费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800.00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
302 | 11 | 差旅费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202,144.00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80.00 | |||||
302 | 16 | 培训费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2,200.00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公共预算7-1和公共预算7-2)进行公开。村委、机关后勤、其他聘用人员补助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一:表7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基金9)进行公开,些表单位没有数的要保留空白表,不能删除。
附件一:表8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预算数 | 2016年比2017年增减% |
合计 | 12.42 | 2.7 | 平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2.7 | 2.7 | 平 |
3.公务用车费 | 9.72 | -100%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72 | -100%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费用没有发生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7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增长0%。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上下往来单位及同级县市有关领导费用。原因分析:昌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尽量从简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9.72万元,下降100%。原因:2016年我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公务用车取消。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537.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xx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筛选1至4项或其他补充)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各部门特定名词解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