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县委办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县党委日常工作事务,确保自治县党委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自治县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重要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向自治县党委及中共河池市委办公室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为自治县党委做好参谋和各项服务工作。
(四)负责上级党委、自治县党委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及领导批示的督查落实,根据自治县党委书记、副书记的指示抓好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自治县党委文件、电报、信函等日常文书处理及来文、来电、来函的收发、拟办、传阅、承办、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六)负责自治县党委文件、重要文稿和县委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校核、呈批、印发、立卷、管理工作,以及以自治县党委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法规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报批、校核、备案工作。
(七)负责自治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向自治县党委报审的政策法规性文件草案的校核工作。
(八)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参加重要活动、重要接待的统筹、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九)负责完成自治县党委和上级党委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围绕自治县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和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超前思考和研究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当好党委参谋助手。
(十)负责自治县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做好自治县党委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自治县党委日常值班及节假日的值班安排;负责及时掌握和报告值班期间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接收和办理值班期间自治县党委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十四)负责上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以及全县党、政、军领导机关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信)件的传递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全县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县机要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或指导。
(十六)负责协调全县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和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十八)负责协调自治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和自治县党委工作部门的有关事宜。
(十九)完成自治县党委及自治县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股:协助办公室领导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负责接收登记除机要档案室接收以外的各类文件(含请示、报告等)和各类传真电文及呈办、转办、催办和回收等工作;
(二)第二秘书股:负责围绕自治县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性、专题性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为自治县党委提供决策参考;负责自治县党委及自治县党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印制、分发工作,以及以自治县党委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法规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报批、校核、备案工作;负责自治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向自治县党委报审的政策法规性文件草案的校核工作;负责办公室各项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稿的收集、撰写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及其办公室各类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有关接待安排;负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及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年鉴、党史等材料供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三秘书股: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办公室后勤服务;在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搞好车辆的调度、使用、保养和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拟出车辆维修方案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实施,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况良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股:负责草拟、修改、审核自治县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的各类文稿;负责自治县党委综合性汇报材料和重要上报文稿的草拟、审核工作;负责收集全县各方面的重要情况、问题和建议信息,供自治县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参考;负责自治县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计划、总结的撰写;负责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领导到环江调研、指导工作活动方案的草拟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自治县四家班子领导重要活动的收集、汇总、统筹安排及方案送审、印发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四家班子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材料的准备,以及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负责《环办通报》编发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机要档案股:负责各类机要文件和重要版式公文的接收、分发、呈阅、清退和销毁;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和自治县党委办公室涉密信件的收寄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干部职工的考核、呈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财务股:负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财物的管理;负责做好办公室各类经费的预算,领取和管好各项资金,掌握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领导和办公室的报刊征订工作;负责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计生、妇女、保健、公益及文体活动等工作;协助做好自治县党委及其办公室各类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治县党委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党委信息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委信息,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的收集处置工作;办理各单位报送自治县党委办公室的社会稳定和自治县党委领导对信息的批示件;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信息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考评以及信息员培训等。围绕上级党委、自治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收集、处理、上报信息;负责编发自治县党委相关信息刊物等;负责监督、跟踪、报告、处置和反馈网络舆情,对网络舆情做到预知、预警、处置;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报送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后报送自治县党委领导;及时处置各类应急敏感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自治县党委总值班室:负责自治县党委和自治县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及节假日的值班安排;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值班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和报告值班期间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接收和办理值班期间自治县党委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值班期间经总值班室呈送自治县党委、自治县党委办公室的文件、传真、电话、电报的接收及办理工作;负责受理值班期间群众的电话咨询、情况反映及信访信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设在机构
自治县党委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县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县党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围绕自治县党委的中心工作,对带有方向性、政策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开展督查调研,为自治县党委科学决策服务;根据自治县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制定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督查活动,协调和规范各部门的督查活动,对督查效果作出评价;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挂牌机构
(一)自治县党委机要局(自治县国家密码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密码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解决全县密码工作重要问题的建议。
2.拟定全县密码工作发展计划,制定相关制度。
3.组织实施全县密码通信工作和密码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加强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密码保障工作,推进党政机关业务数字化、网络化,充分发挥密码技术在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服务中的关键作用。
5.加强密码、密码设备和密码电报的管理,建立密码安全预警机制和密码管理执法协作机制,加大查处密码失泄密事件和违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密码的行为。
6.加强密码通信保障工作,着重建立健全应急密码通信保障机制,推进应急密码通信系统建设,提高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期间通信保障能力。
7.负责做好中央、自治区、市主要领导同志莅临环江期间的密码跟随工作。
8.负责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其办公厅(室)发电和自治县党委文电的收发、登记、办理、保管、清退、归档、销毁等工作。
9.负责党政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
10.负责机要专线电话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1.按照《密码工作条例》规定,对本县其他单位的加密通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12.负责全县密码的装备、使用和管理,组织查处全县密码失泄密等违法违规行为。
13.负责全县信息化密码保障体系和党委机关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密码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对密码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15.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自治县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县国家保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
2.指导和监督本县各机关、单位对国家秘密事项的管理及解密工作。
3.负责组织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国家统一考试的各项保密管理工作。
5.依法开展对通信、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技术检查。
6.负责对全县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年审工作。
7.负责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批、发证等工作。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重大涉外活动、重要项目的保密措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9.负责指导各机关、单位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
10.负责监督检查本县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贯彻执行《保密法》的情况,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1.承办自治县党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员控制数4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具体情况如下:自治县党委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自治县党委督查室),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任自治县党委督查室主任),自治县党委督查室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自治县党委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长级)。
二、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附件一:表1 | ||||||||
2017年县委办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3,547,6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388,370 | 一、基本支出 | 1,804,695 | |||
1.经费拨款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85135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20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7560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1,743,0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780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 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5.转移性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6.赠与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利息支出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债务还本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9.基本建设支出 | 65000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其他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159325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547,69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547,69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547,695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三、结转下年 |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1.基本支出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3,547,695 | 支 出 总 计 | 3,547,695 | 支 出 总 计 | 3,547,695 | |||
附件一:表2 | ||||||||
2017年县委办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
合 计 | 3547695 | 354769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88370 | 338837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338837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338837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9325 | 15932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9325 | 15932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9325 | 159325 | |||||
附件一:表3 | |||||||||||||||
2017年县委办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合 计 | 3547695 | 1804695 | 1085135 | 212000 | 507560 | 1743000 | 1678000 | 65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88370 | 1645370 | 1085135 | 212000 | 348235 | 1743000 | 1678000 | 6500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1645370 | 1085135 | 212000 | 348235 | 1743000 | 1678000 | 6500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1645370 | 1085135 | 212000 | 348235 | 1743000 | 1678000 | 65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9325 | 159325 | 15932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9325 | 159325 | 15932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9325 | 159325 | 159325 | |||||||||||
附件一:表4 | |||||
2017年县委办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项目类别无所求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5476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47695 | 一、基本支出 | 180469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85135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200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547695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7560 |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1743000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1.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78000 | |||
2.其他结转 | 2.基本建设支出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65000 | ||||
4.其他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354769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547695 | ||
附件一:表5 | |||||||
2017年县委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3547695 | 1804695 | 1743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88370 | 1645370 | 174300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1645370 | 174300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388370 | 1645370 | 1743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59325 | 15932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59325 | 15932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9325 | 159325 | ||||
附件一:表6 | |||||||||||
2017年县委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1,804,695.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85135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2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07560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576336 | 302 | 01 | 办公费 | 30000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399348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334135 | |
301 | 03 | 奖金 | 48028 | 302 | 03 | 咨询费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61423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13500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302 | 06 | 电费 | 2800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职业年金 | 302 | 07 | 邮电费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600 | |||||
302 | 11 | 差旅费 | 20000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159325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2 | 16 | 培训费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00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36200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附件一:表7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七 | ||||||||||||||||||
2017年县委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注:本表依据《部门预算报表》(基金9)进行公开,些表单位没有数的要保留空白表,不能删除。 |
附件一:表8 | |||
2017年县委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预算数 |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
合计 | 59.93 | 45.93 | 2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4.38 | 10.38 | -28% |
3.公务用车费 | 45.55 | 35.55 | -2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55 | 35.55 | -22% |
(2)公务用车购置 | |||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54.77万元,同比增加25.45万元,增加7.7%。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调资增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4.77万元,同比增加25.45万元,增加7.7%。增加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调资增资。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同比增加55.45万元,增加55%;项目支出174.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减少30万元,减少17%。增加主要原因:整乡推进扶贫资金减少,三公经费降低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7万元,项目支出174.30万元。具体支出决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3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7万元,项目支出174.3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县委办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用于:0 ;减少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0.38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28%。主要是用于:会议费,培训费,出差工作用餐;减原因分析:新的差旅法出台,伙食补助提高了标准,会议费,培训费相对下降。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35.55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22%。其中:本办保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正常运行。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55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22%。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下乡,出差,信息工作,督查工作等正常工作运行;增减原因分析:公务用车已统一归车改办管理,本办保留的公务用车下乡,出差,信息工作,督查工作正常工作运行。
2. 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无;增减原因分析:无。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2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各部门特定名词解释
环江县委办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