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编办2017年预算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县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县编办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自治县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2、研究拟定自治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各级的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直党政各部门之间,县直党政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拟定县直各党政群机关、乡镇行政人员编制分配方案;审核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的设置;审核县、乡、镇行政事业人员编制的调整。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7、监督检查自治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约束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8、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理论研究、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2个职能股: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
(二)归口管理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正科级单位,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6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详见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一 | |||||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63,7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168,910 | 一、基本支出 | 1,053,712 |
1.经费拨款 | 1,263,712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673,011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6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2,101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10,0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5,0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捐赠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7)政府住房基金其他收入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转移性支出 | |||
(8)其他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 | 6.债务利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还本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基本建设支出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十四、交通运输 | 9.其他资本性支出 | 25,000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4.其他收入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1.事业收入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2.经营收入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94,802 | |||
3.其他收入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63,71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63,71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63,712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二十九、结转下年支出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1,263,712 | 支 出 总 计 | 1,263,712 | 支 出 总 计 | 1,263,712 |
部门预算公开表二 | |||||||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 | **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1,263,712 | 1,263,71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68,910 | 1,168,91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68,910 | 1,168,91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18,910 | 1,118,91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4,802 | 94,8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4,802 | 94,8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4,802 | 94,802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三 | |||||||||||||||||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转移性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合计 | 1,263,712 | 1,053,712 | 673,011 | 108,600 | 272,101 | 210,000 | 185,000 | 25,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68,910 | 958,910 | 673,011 | 108,600 | 177,299 | 210,000 | 185,000 | 25,00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68,910 | 958,910 | 673,011 | 108,600 | 177,299 | 210,000 | 185,000 | 25,000 | ||||||||
2010301 |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18,910 | 958,910 | 673,011 | 108,600 | 177,299 | 160,000 | 135,000 | 25,0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4,802 | 94,802 | 94,8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4,802 | 94,802 | 94,8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4,802 | 94,802 | 94,802 |
部门预算公开表四 | |||||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263,7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168,910 | 一、基本支出 | 1,053,712 |
1.经费拨款 | 1,263,712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673,011 | |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600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2,101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10,0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5,0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捐赠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7)政府住房基金其他收入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转移性支出 | |||
(8)其他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 | 6.债务利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还本支出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基本建设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 | 9.其他资本性支出 | 25,000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94,802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263,71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63,71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63,712 |
三、上年结余收入 | |||||
1.公共财政拨款结转 | |||||
2.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1,263,712 | 支 出 总 计 | 1,263,712 | 支 出 总 计 | 1,263,712 |
部门预算公开表五 |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合计 | 1,263,712 | 1,053,712 | 210,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68,910 | 958,910 | 210,000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68,910 | 958,910 | 210,000 |
2010301 |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118,910 | 958,910 | 160,000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4,802 | 94,80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4,802 | 94,80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4,802 | 94,802 |
部门预算公开表六 |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1,053,71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73,01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8,6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72,101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329,484 | 302 | 01 | 办公费 | 10,000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223,176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177,119 | |
301 | 03 | 奖金 | 27,457 | 302 | 03 | 咨询费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38,898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302 | 06 | 电费 | 3,500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196 | 302 | 07 | 邮电费 | 3,500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09 | 职业年金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0,800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180 | |
302 | 11 | 差旅费 | 10,000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94,802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14 | 采暖补贴 | ||||||
302 | 16 | 培训费 | 303 | 15 | 物业管理补贴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1,600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部门预算公开表七 | |||||||||||||||||||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转移性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部门预算公开表八 | |||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编制单位:编制局 | 单位:元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
* * | 1 | 2 | 3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35,900.00 | 14,000.00 | 减61%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
(二)公务接待费 | 14,000.00 | 14,000.00 | 持平 |
(三)公务用车费 | 21,900.00 | 减100% | |
1.公务用车运行费 | 21,900.00 | 减100%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126.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6.37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5万元。同比增加37.43万元,增长41.85%。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一个项目;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费增加。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6.37万元,同比增加36.93万元,增长41.29%。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一个项目;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费增加。
上年结余收入0.5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16.67%。增减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05%,同比增加31.93万元,增长43.48%;项目支出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62%,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31.25%。增减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及续费一个项目;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费增加。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行政运行12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1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编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指导工作及本系统兄弟县市来访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 ,同比减少2.19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3月按照公车改革已将本单位的公务用车移交给县车改办。
第四部分:环江县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自治县编办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