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
表一: | |||||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 |||||
制表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5,793,42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60,399 | 一、基本支出 | 4,158,625 |
1.经费拨款 | 5,793,425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3,313,283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0,499 | ||
(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4,843 |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1,634,800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1.工资福利支出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68,800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 排的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金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5,370,637 | 5.转移性支出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一、节能环保 | 6.赠与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7.债务利息支出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8.债务还本支出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四、交通运输 | 9.基本建设支出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0.其他资本性支出 | 266,000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2.其他支出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62,389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二十二、预备费 | |||||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四、其他支出 | |||||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5,793,425.0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793,42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793,425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148,657.02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148,657 | 三、结转下年 | 148,657.02 |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148,657.02 | 1.基本支出结转 | 11,784.00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136,873.02 | |||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4、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
5、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支 出 总 计 | 支 出 总 计 |
表二: | |||||||||||||||||||||||||||||||
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上年结余的资金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合计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专户)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专户) | 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其他收入 | 合计 | 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未纳入预算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结转 | 其他结转 | |||||||||||
小计 | 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5,793,425.00 | 5,793,425.00 | 5,793,425.00 | 148,657.02 | 148,657.02 | |||||||||||||||||||||||||||
305001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1,705,578.00 | 1,705,578.00 | 1,705,578.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3,910.00 | 13,910.00 | 13,910.00 | |||||||||||||||||||||||||||
2101001 | 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1,312,210.00 | 1,312,210.00 | 1,312,210.00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1000 | 41000 | 410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36000 | 36000 | 360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31000 | 31000 | 310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38000 | 138000 | 13800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5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458 | 83458 | 83458 | |||||||||||||||||||||||||||
305002 | 食品药品监督所 | 4087847 | 4087847 | 4087847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46489 | 46489 | 46489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6500 | 46500 | 465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58400 | 58400 | 584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48600 | 48600 | 486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
2101050 | 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3051327 | 3051327 | 3051327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277600 | 277600 | 2776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8931 | 278931 | 278931 |
表三: | |||||||||||||||||||
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合计 | 5,793,425.00 | 4,158,625.00 | 3,313,283.00 | 300,499.00 | 544,843.00 | 1,634,800.00 | 1,368,800.00 | 266,000.00 | |||||||||||
305001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1,705,578.00 | 1,143,578.00 | 759,676.00 | 119,010.00 | 264,892.00 | 562,000.00 | 296,000.00 | 266,0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3,910.00 | 13,910.00 | 13,910.00 | |||||||||||||||
2101001 | 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1,312,210.00 | 1,046,210.00 | 759,676.00 | 105,100.00 | 181,434.00 | 266,000.00 | 266,000.00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1000 | 41000 | 410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36000 | 36000 | 360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31000 | 31000 | 310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38000 | 138000 | 13800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5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458 | 83,458.00 | 83,458.00 | |||||||||||||||
305002 | 食品药品监督所 | 4087847 | 3,015,047.00 | 2,553,607.00 | 181,489.00 | 279,951.00 | 1,072,800.00 | 1,072,8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46489 | 46,489.00 | 46,489.00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6500 | 46500 | 465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58400 | 58400 | 584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48600 | 48600 | 486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
2101050 | 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3051327 | 2,600,827.00 | 2,464,807.00 | 135,000.00 | 1,020.00 | 450,500.00 | 450,500.0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277600 | 88,800.00 | 88,800.00 | 188,800.00 | 188,8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8931 | 278,931.00 | 278,931.0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合计 | ||||
合计 | 5,793,425.00 | 4,158,625.00 | 1,634,800.00 | |||||
305001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1,705,578.00 | 1,143,578.00 | 562,0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3,910.00 | 13,910.00 | |||||
2101001 | 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1,312,210.00 | 1,046,210.00 | 266,000.00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1000 | 410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36000 | 360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31000 | 310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138000 | 13800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50000 | 5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3458 | 83458 | |||||
305002 | 食品药品监督所 | 4087847 | 3,015,047.00 | 1,072,800.00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46489 | 46489 | |||||
2101012 | 药品事务 | 46500 | 46500 | |||||
2101014 | 化妆品事务 | 58400 | 58400 | |||||
2101015 | 医疗器械事务 | 48600 | 48600 | |||||
21010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80000 | 280000 | |||||
2101050 | 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 3051327 | 2,600,827.00 | 450,500.00 | ||||
21010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277600 | 88,800.00 | 188,80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78931 | 278,931.00 |
表五: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元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
类 | 款 | 类 | 款 | 类 | 款 | ||||||
合计 | 4,158,625.0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313,283.0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0,499.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4,843.00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1,474,920.00 | 302 | 01 | 办公费 | 170,750.00 | 303 | 01 | 离休费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1,422,084.00 | 302 | 02 | 印刷费 | 303 | 02 | 退休费 | 181,254.00 | |
301 | 03 | 奖金 | 122,910.00 | 302 | 03 | 咨询费 | 303 | 03 | 退职(役)费 | ||
301 | 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87,769.00 | 302 | 04 | 手续费 | 303 | 04 | 抚恤金 | ||
301 | 06 | 伙食补助费 | 302 | 05 | 水费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302 | 06 | 电费 | 303 | 06 | 救济费 | |||
301 | 08 | 职业年金 | 302 | 07 | 邮电费 | 303 | 07 | 医疗费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5,600.00 | 302 | 08 | 取暖费 | 303 | 08 | 助学金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303 | 09 | 奖励金 | ||||||
302 | 11 | 差旅费 | 303 | 10 | 生产补贴 | ||||||
302 | 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3 | 11 | 住房公积金 | 362,389.00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303 | 12 | 提租补贴 | ||||||
302 | 14 | 租赁费 | 303 | 13 | 购房补贴 | ||||||
302 | 15 | 会议费 | 303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200.00 | |||||
302 | 16 | 培训费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 | 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 | 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 | 26 | 劳务费 | |||||||||
302 | 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60,399.00 | ||||||||
302 | 29 | 福利费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9,350.0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302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注:村委、机关后勤、其他聘用人员补助列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表六; | |||||||||||||||||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支出 | |||||
表七: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793,425.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0,399.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十、医疗卫生 | 5,370,63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62,389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
六、上年结余收入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
2.其他结转 | |||
收 入 总 计 | 5,793,425.0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5,793,425.00 |
表八: |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制表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2016预算数 | 2016年比2015年增减% |
合计 | 13.14 | 13.62 | 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6.20 | 6.68 | 7.74% |
3.公务用车费 | 6.94 | 6.94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94 | 6.94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注: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环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5)负责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负责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档案管理、计划生育、职称和外事行政工作;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全县(自治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涉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承担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计划的编制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2)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
承担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负责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舆情的组织、协调、指导、监控、发布、处理等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违法行为;负责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和要求协查的案件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3)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风险监测、日常抽检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和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抽检、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担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食品餐饮监管股
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日常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5)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掌握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和药用辅料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等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掌握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负责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承担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的流通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6)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承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7)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相关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发证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建设和宣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等工作。
(8)派出机构
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以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乡镇人民政府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各镇辖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四)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所长1名;
(五)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所长1名;
(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八)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长美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设所长1名;
(十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十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苗族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所长1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7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公(事业)编制6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6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参公)事业在职31人,离退休人员4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二、2016年部预算总体情况
(一)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579.34万元, 2015年收入总预算342.06万元,同比增加237.28万元,增加69%。增加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由于2015年调资二次,导致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015年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继续公开招录参公人员,导致人员增加;3.需要购买办公设备、执法服装、执法装备、人员经费等。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79.34万元,同比增加237.28万元,增加69%。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5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8%,同比增加169.56万元,增长62.95%;项目支出16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2%。
三、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6万元,项目支出163.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功能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373.5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监督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执法摩托车日常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所执法摩托车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日常经费。
3.药品事务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对医院、卫生院、药店的药品进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奖励、抽查药品进行检验检测、专项宣传等支出。
4.化妆品事务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对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抽查化妆品进行检验检测等支出。
5.医疗器械事务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对医院、卫生院、药店的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奖励、抽查药品进行检验检测等支出。
6.食品安全事务支出68.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宣传培训费、购买风险监测样品费、抽样监督检验费、日常监督检查支出。
7.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0.88万元,主要用于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宣传广告费,专用服装费,食安办经费,抽样经费,公共卫生服务,执法装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执法办案经费等等支出。
8.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2.0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宣传广告、摩托车日常执法等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
(三)公务用车费决算6.9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0%。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