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民政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负责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7)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8)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9)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优抚、安置、双拥职责划入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救灾职责划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自治县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县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11)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民政局内设2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民政宣传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局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统计管理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预决算公开、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按有关规定,管理上级下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依据中央、自治区、市级民政部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的监管和使用上级民政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的调整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综合业务股。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指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承担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065.57万元,总支出12065.57万元。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2485.11万元,增加9580.46万元,增长385.51%,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包含上级补助收入。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2485.11万元,增加9580.46万元,增长385.51%,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包含上级补助收入。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12065.5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2485.11万元,增加9580.46万元,增长385.51%,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包含上级补助收入。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20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39%,同比增加196.8万元,增长13.87%;项目支出1045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61%,同比增长9383.66万元,增长879.89%。增减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资金包含上级补助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2065.57万元,增加9580.46万元,增长385.51%。从收入来源来看主要是本级收入1903.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62.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9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06.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9.2万元。从收入分类来看主要收入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58万元,其他支出568.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6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45万元,项目支出10450.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康养支出。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会经费的支出。
3、行政运行支出351.3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50.96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3.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的支出。
5、老龄事务支出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工作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7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3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确保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9、儿童福利支出43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及“六一”孤儿慰问支出。
10、老年福利支出1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支出。
11、养老服务支出42.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8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支出及人员工资支出。
12、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10.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0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民警的生活补助。
1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1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
1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9538.4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538.4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1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民警生活补助。
16、住房公积金3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68.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8.8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维修改造及殡葬服务站的建设、孤儿助学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5.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3.0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84.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8%,增加1.63万元,增加0.43%。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7.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3%,减少1.68万元,减少5.67%。其中公用经费9.77万元,工会经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3.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47%,增加196.83万元,增加19.56%。其中退休费27.79万元,职业民警生活补助9.27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11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568.8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73.45万元,增加395.42万元,增长227.97%,主要原因是2024年资金结转较多。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0万元,同口径较2024年度预算数5.30万元,减少1.00万元,减少18.8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00万元,减少1.00万元,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2.3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2.3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车辆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3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2.3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保持不变。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7.9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96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29.64万元,减少1.68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逐年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9.1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4.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沙发的采购及社会救助第三方入户核查服务。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4个,预算资金10450.1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预算资金8263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入户核查、购买社工服务等支出。设1条数量指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入户核查、购买社工服务等支出,救助人数≥5万人;设1条质量指标:按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合规率≥95%;设1条时效指标:每月月底前按时发放困难群众资金;设1条成本指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控制在预算成本范围内;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补贴,保证基本生活,有提高;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幸福感,有提升;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公开01表 |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1,306.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3.77 |
(一)上级补助 | 9,403.06 | 二、外交支出 | |
(二)本级 | 1,903.66 | 三、国防支出 | |
(三)一般债券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159.20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159.2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三)专项债券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95.35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二)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五、事业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六、金融支出 | ||
九、其他收入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7.58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68.87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1,465.9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065.57 |
上年结转结余 | 599.65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065.57 | 支 出 总 计 | 12,065.57 |
预算公开02表 |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单位资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2,065.57 | 11,465.92 | 11,306.72 | 159.20 | 599.65 | 189.98 | 409.67 | ||||||||
12,065.57 | 11,465.92 | 11,306.72 | 159.20 | 599.65 | 189.98 | 409.67 |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12,065.57 | 11,465.92 | 11,306.72 | 159.20 | 599.65 | 189.98 | 409.67 |
预算公开03表 |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其中: |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12,065.57 | 1,615.45 | 10,450.12 | ||||||||
12,065.57 | 1,615.45 | 10,450.12 | ||||||||
12,065.57 | 1,615.45 | 10,450.12 | ||||||||
201 | 04 | 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60.00 | 60.00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77 | 3.77 | |||||
208 | 02 | 01 | 行政运行 | 351.35 | 350.96 | 0.40 | ||||
208 | 02 | 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3.20 | 3.20 | |||||
208 | 02 | 09 | 老龄事务 | 1.00 | 1.00 | |||||
208 | 02 | 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6.35 | 76.35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79 | 1.79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8.27 | 48.27 | |||||
208 | 10 | 01 | 儿童福利 | 43.00 | 43.00 | |||||
208 | 10 | 02 | 老年福利 | 1,166.00 | 1,166.00 | |||||
208 | 10 | 06 | 养老服务 | 42.82 | 42.82 | |||||
208 | 10 | 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10.06 | 10.06 | |||||
208 | 11 | 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06.00 | 106.00 | |||||
208 | 19 | 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9,538.43 | 9,538.43 | |||||
208 | 25 | 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7.08 | 7.0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37.58 | 37.58 | |||||
229 | 60 | 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568.87 | 568.87 |
预算公开04表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1,306.7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3.77 |
(一)上级补助 | 9,403.06 | 二、外交支出 | |
(二)本级 | 1,903.66 | 三、国防支出 | |
(三)一般债券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159.20 | 五、教育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159.2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本级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三)专项债券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95.35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
(一)上级补助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二)本级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37.58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68.87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1,465.9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2,065.57 |
上年结转结余 | 599.65 | 结转下年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12,065.57 | 支 出 总 计 | 12,065.57 |
预算公开05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11,496.70 | 1,615.45 | 1,587.48 | 27.96 | 9,881.25 | |||||
11,496.70 | 1,615.45 | 1,587.48 | 27.96 | 9,881.25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37.58 | 37.58 | 37.58 | |||
208 | 02 | 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76.35 | 76.35 | ||||
208 | 10 | 02 | 老年福利 | 1,166.00 | 1,166.00 | 1,166.00 | |||
208 | 02 | 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3.20 | 3.20 | ||||
208 | 25 | 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7.08 | 7.08 | 7.08 | |||
201 | 29 | 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77 | 3.77 | 3.77 | |||
201 | 04 | 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60.00 | 60.00 | ||||
208 | 02 | 01 | 行政运行 | 351.35 | 350.96 | 326.76 | 24.19 | 0.40 | |
208 | 10 | 06 | 养老服务 | 42.82 | 42.82 | ||||
208 | 02 | 09 | 老龄事务 | 1.00 | 1.00 | ||||
208 | 05 | 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79 | 1.79 | 1.79 | |||
208 | 10 | 01 | 儿童福利 | 43.00 | 43.00 | ||||
208 | 19 | 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9,538.43 | 9,538.43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8.27 | 48.27 | 48.27 | |||
208 | 11 | 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06.00 | 106.00 | ||||
208 | 10 | 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10.06 | 10.06 |
预算公开06表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单位编码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 1 | 2 | 3 | |
1,615.45 | 1,587.48 | 27.96 | ||||
1,615.45 | 1,587.48 | 27.96 | ||||
384.42 | 384.42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123.53 | 123.53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37.69 | 37.69 | ||
301 | 03 | 奖金 | 52.30 | 52.30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48.65 | 48.65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8.27 | 48.27 | ||
301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0.04 | 20.04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30 | 1.30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37.58 | 37.58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05 | 15.05 | ||
27.96 | 27.96 | |||||
302 | 01 | 办公费 | 4.33 | 4.33 | ||
302 | 05 | 水费 | 0.50 | 0.50 | ||
302 | 06 | 电费 | 2.00 | 2.00 | ||
302 | 07 | 邮电费 | 2.94 | 2.94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3.77 | 3.77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30 | 2.30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12 | 12.12 | ||
1,203.06 | 1,203.06 | |||||
303 | 02 | 退休费 | 27.79 | 27.79 | ||
303 | 05 | 生活补助 | 9.27 | 9.27 | ||
303 | 06 | 救济费 | 1,166.00 | 1,166.00 |
预算公开07表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金性质 | 总计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本级资金安排 | 上级补助资金安排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 |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8.80 | 4.30 | 2.30 | 2.30 | 2.00 | 0.50 | 4.00 | 4.00 | ||||||
8.80 | 4.30 | 2.30 | 2.30 | 2.00 | 0.50 | 4.00 | 4.00 | ||||||
8.80 | 4.30 | 2.30 | 2.30 | 2.00 | 0.50 | 4.00 | 4.00 |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8.80 | 4.30 | 2.30 | 2.30 | 2.00 | 0.50 | 4.00 | 4.00 |
预算公开08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568.87 | 568.87 | ||||||
568.87 | 568.87 | ||||||
229 | 60 | 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568.87 | 568.87 |
预算公开09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单位)代码 | 部门(单位)名称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1 | 2 | 3 |
预算公开10表 | ||||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
说明:项目名称前有 “**”则表示本项目含结转资金 | ||||
序号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年度绩效目标 |
** | ** | ** | ** | ** |
1 | ||||
2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康养项目 | 项目总用地面积45041.74㎡,总建筑面积191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等。 |
3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困难群众补助资金 | 县级困难群众资金 |
4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无人认领遗体处置费 | 无人认领遗体得到及时的处置 |
5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弃婴工作经费 | 弃婴入社会福利院体检费1万元,发布寻亲公告费0.4万元 |
6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即开型彩票公益金 | 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改造建设、社工站建设 |
7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 | 保障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有效进行 |
8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县级配套资金 | 保障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县级配套资金 |
9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工作资金 |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以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规范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10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养老服务工资 | 将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纳入供养范围,应养尽养。 |
11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养老服务经费 | 确保养老服务的基本维修、水电费及特困人员的护理费、基本生活品需求 |
12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入户核查、购买社工服务等支出。 |
13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彩票公益金 | 彩票公益金民政服务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孤儿助学等 |
14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彩票公益金 | 彩票公益金民政服务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孤儿助学等 |
15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自治区级彩票公益金 | 支持推进养老、乡村振兴、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福利等各种工作 |
16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补助 | 规范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17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特困管理人员工资 | 保障保障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工资 |
18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残疾人两项补贴县配套资金 | 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县配套资金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 |
19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工作资金 |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以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规范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
20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工作经费 | 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和走访排查工作,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等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
21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城乡低保 | 发放困难群众资金 |
22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自治区级彩票公益金 | 支持推进养老、乡村振兴、儿童福利、殡葬、社会福利等各种工作 |
23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民政日常工作经费 | 民政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民政日常工作开支,实现机构正常运转实现机构正常运转 |
24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孤儿县级配套及六一慰问资金 | 保障孤儿县级配套及困境儿童走访慰问 |
25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经费 |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3号)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年联合检查一次。 |
26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处工作经费 | 完成1999年至2022年婚姻档案共5万份 |
27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 按时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
28 | 401001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 老龄工作经费 | 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和日常老龄工作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