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川山镇中心卫生院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
(一)、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建立门诊、住院科室;开展急诊急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检查、检验等等基础医疗业务;服务于当地人民群众。
(二)、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与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报告工作;预防重大公共领域健康安全事件发生。
(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下的各项子目业务,为本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保障。
(四)、承担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实施环江县医疗卫生服务县乡一体化改革实施工作、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责任书及乡村医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及实施方案。
(五)、承担地方人民政府安排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单位下设川山本院和都川分院。川山本院设有:综合科、公共卫生部、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预防接种室、医技科(化验、B超、DR、心电图等)、药房、办公室、财务科等,主要职能是开展医疗业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管理及财务核算。都川分院设有:综合科、内科、外科、儿科、康复科、医技科(化验、B超、DR、心电图)、药库、药房等,主要职能是开展医疗业务服务、患者康复理疗,药品材料等物资管理。
(二)、本单位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二层的独立法人机构,单位名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独立编制及核算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开展医疗业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辖区内的卫生管理工作等。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776.71万元,总支出1776.7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2024年度预算数1980.66万元,减少203.95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事业收入的预算与决算偏差较大,单位的医疗业务事业收入存在不确定因素、医疗业务总额趋势收缩。总支出较2024年度预算数1980.66万元,减少203.95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的减少促进了预算支出的收缩。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776.7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26.93万元、事业收入预算1112.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转37.59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980.66万元,减少203.95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事业收入的预算与决算偏差较大,单位的医疗业务事业收入存在不确定因素、医疗业务趋势收缩,总额预算收缩,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1776.71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1980.66万元,减少203.95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的减少促进了预算支出的收缩。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162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3%,比上年减少211.65万元,下降11.53%,主要原因是:历年医疗业务事业收入的预算与决算偏差较大,单位的医疗业务事业收入存在不确定因素、医疗业务总额预算收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3%,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减少0.12%,属正常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4%,比上年增加7.57万元,增加了8.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计算基数工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0%,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加了0.44%,属正常变动。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9.24万元,占支出预算35.40%,比上年增加9.69万元,增长15.65%。主要原因:社会保障费预算增长(社保计算基数增长)。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147.78万元,占支出预算64.60%,比上年减少213.64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医疗事业收入预算减少(医疗业务总额趋势收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同口径较2024年度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80万元,下降100.00%,具体如下:
㈠、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业务预算。
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8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年度未安排相关公共业务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3.80万元,减少3.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年度未安排相关公共业务预算。
㈢、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共预算未安排相关业务预算。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0.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10万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1月1日国有资产占用如下:资产总额:原值1741.27万元,净值750.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717.04万元,占资产总额98.61%,净值;729.4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24.24万元,占资产总额1.39%,净值:20.72万元;固定资产:房屋原值:585.2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34.08%,净值:411.07万元,设备原值:1055.9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61.50%,净值:274.35万元,家具和用俱原值:75.8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4.42%,净值:44.01万元。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匀属本级预算项目;项目数量10个,项目预算资金1147.7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经费 | 0.09 | 按工作开展进度支付。 |
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 11.34 | 年内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 | 4.5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0%;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开展血吸虫病查灭螺,降低传播风险等等。 |
补助市县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 | 0.95 | 提高乡村医生退休生活水平。 |
补助市县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偿经费 | 2.24 | 保障单位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 |
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15.69 | 保障单位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 |
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 2.88 | 提高乡村医生生活水平。 |
设备采购 | 7.60 | 年度内完成采购计划及投入使用. |
医疗卫生支出(自有资金) | 1100.00 | 年度内完成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完成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 |
办公设备购置(事业收入) | 2.50 |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产采购并安装使用。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本单位此表无数据。
本单位此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