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自治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20日在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自治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全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已经汇编完成,现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查。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23年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7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78,505万元的100.3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241万元(下同),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6%(下同)。分级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04万元,增加4,671万元,增长10.1%;上划中央两税收入15,105万元,增加1,139万元,增长8.2%;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6,377万元,增加82万元,增长1.3%;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6,582万元,增加349万元,增长5.6%。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55,531万元,增加5,876万元,增长11.8%;财政部门完成23,237万元,增加365万元,增长1.6%。分结构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3,863万元,增加5,895万元,增长12.3%;非税收入完成24,905万元,增加346万元,增长1.4%。
2023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大工程项目助推税收增长,河荔高速、贵南高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成为今年税收收入新增长点;二是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力度及林行业的招商引资,促进木材加工行业税款增收(增长243.5%);三是得益于疫情管控放开后我县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加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迅速恢复,使得税收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任务50,000万元的101.4%,增加4,671万元,增长10.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5,799万元,增收4,325万元,增长20.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1%,增加4个百分点,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增加;非税收入完成24,905万元,增加346万元,增长1.4%,主要是罚没收入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增减主要原因:
(1)国内增值税收入9,718万元,增收852万元,增长9.6%,主要因素:重大工程项目助推税收增长,河荔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拉动税收收入增长。
(2)企业所得税收入2,262万元,减收125万元,下降5.2%,主要因素:受市场大环境影响,房地产企业利润缩减,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减少。
(3)资源税1,638万元,减收786万元,下降32.4%,主要因素:我县有色金属行业企业进行技改、生产整改且库存矿产品销售完毕,使得相关的税收出现下降。
(4)印花税385万元,减收369万元,下降49.0%,主要因素:新《印花税法》实施,建筑安装工程签订合同入库的印花税减少。
(5)土地增值税3,312万元,增收1,500万元,增长82.8%,主要因素: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征管措施,提高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效率,确保了更多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税款,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
(6)耕地占用税2,983万元,增收2,686万元,增长904.0%,主要因素:河荔高速项目缴纳耕地占用税2,315万元,去年无此收入。
(7)罚没收入4,354万元,增收1,142万元,增长35.5%,
主要因素:河荔高速项目上缴临时用地罚没收入。
(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911万元,减收894万元,下降5.7%,主要因素:上年度有华山林场上缴林地租金、林木转让费等收入,今年无此收入,同时土地出让指标交易市场不景气,整体经济环境下行,使得收入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详见表1:
表1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3年决算数 | 完成预算调整数比例(%)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合 计 | 50,704 | 101.4 | 4,671 | 10.1 |
一、税收收入小计 | 25,799 | 105.4 | 4,325 | 20.1 |
项目 | 2023年决算数 | 完成预算调整数比例(%)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1、增值税 | 9,718 | 106.7 | 852 | 9.6 |
2、企业所得税 | 2,262 | 100.8 | -125 | -5.2 |
3、个人所得税 | 691 | 110.4 | 190 | 37.9 |
4、资源税 | 1,638 | 63.6 | -786 | -32.4 |
5、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3 | 103.4 | 144 | 13.9 |
6、房产税 | 620 | 105.3 | 91 | 17.2 |
7、印花税 | 385 | 97.7 | -369 | -49.0 |
8、城镇土地使用税 | 261 | 106.9 | 60 | 29.6 |
9、土地增值税 | 3,312 | 172.5 | 1,500 | 82.8 |
10、车船税 | 560 | 100.7 | 2 | 0.3 |
11、耕地占用税 | 2,983 | 100.9 | 2,686 | 904.0 |
12、契税 | 2,112 | 102.8 | 102 | 5.1 |
13、环境保护税 | 74 | 96.5 | -22 | -23.1 |
二、非税收入小计 | 24,905 | 97.6 | 346 | 1.4 |
1、专项收入 | 1,726 | 100.0 | -205 | -10.6 |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3,759 | 113.9 | 276 | 7.9 |
3、罚没收入 | 4,354 | 102.8 | 1,142 | 35.5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4,911 | 92.7 | -894 | -5.7 |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33 | 88.6 | 7 | 5.9 |
7、其他收入 | 22 | 165.7 | 20 | 973.5 |
8、捐赠收入 | - | - | - | - |
3.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300,678万元,增加24,322万元,增长8.8%,其中:返还性收入6,740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8,758万元,增加18,337万元,增长10.0%;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153万元,增加5,985万元,增长20.5%,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加大了农林水转移支付资金的调拨力度。
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详见表2:
表2 | ||||
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3年决算数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备注 |
合计 | 300,678 | 24,322 | 8.8 | |
1.返还性收入 | 6,740 | 0 | 0.0 |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1,906 | 0 | 0.0 | |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439 | 0 | 0.0 | |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 2,880 | 0 | 0.0 |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560 | 0 | 0.0 | |
其他返还性收入 | 955 | 0 | 0.0 | |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258,785 | 18,337 | 10.0 | |
体制补助收入 | 921 | 0 | 0.0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63,225 | 2,403 | 4.0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7,239 | 402 | 2.4 | |
结算补助收入 | 8,193 | 1,994 | 32.2 |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333 | -4 | -1.2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9,139 | 554 | 6.5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13,864 | 756 | 5.8 | |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 2,024 | 425 | 26.6 | |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11,903 | 741 | 6.6 |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 37,928 | 275 | 0.7 | |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479 | -686 | -31.7 |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5,679 | -904 | -5.5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587 | 41 | 7.5 | |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26,466 | 2,734 | 11.5 | |
项 目 | 2023年决算数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备注 |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7,350 | -633 | -7.9 | |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2,850 | 94 | 3.4 | |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3,497 | 14,495 | 76.3 | |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4,002 | 3,036 | 314.3 | |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33 | -1 | -0.3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796 | 152 | 23.6 | |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 -54 | -310 | -121.1 | |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 | 63 | -229 | -78.4 | |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 | 542 | -7,025 | -92.8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426 | 27 | 6.8 | |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35,153 | 5,985 | 20.5 | |
一般公共服务 | 618 | 552 | 836.4 | |
教育 | 0 | -832 | -100.0 | |
科学技术 | 0 | -250 | -100.0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4 | -116 | -96.7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24 | 56 | 15.2 | |
卫生健康 | 307 | -109 | -26.2 | |
节能环保 | 974 | -1,288 | -56.9 | |
城乡社区 | 53 | -71 | -57.3 | |
农林水 | 26,026 | 9,754 | 59.9 | |
交通运输 | 1,630 | -43 | -2.6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 370 | -949 | -71.9 | |
商业服务业等 | 640 | -1,518 | -70.3 | |
金融 | 2,204 | 484 | 28.1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 903 | -102 | -10.1 | |
粮油物资储备 | 0 | -52 | -100.0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 950 | 793 | 505.1 | |
其他收入 | 50 | -324 | -86.6 |
4.债务转贷收入104,703万元(全部是一般债券),比上年增加55,804万元,增长114.1%,主要是自治区财政厅以一般债券形式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使得债务转贷收入增长较大。
5.上年结余收入77,050万元,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6.调入资金3,488万元,为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9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8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020万元,减少23,126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大环境影响,我县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减挂”指标交易收入骤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713万元,减少25,595万元,下降81.8%),国库资金减少,直接影响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增减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282万元,减少3,798万元,下降34.3%,主要是2023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侦查监督业务、案件执行、刑事侦查、业务装备费、设备购置、派出所改造、技术业务用房维修等经费支出下降。
教育支出63,700万元,增加9,137万元,增长16.7%,主要是继续加强“教育强县”的实施,加大教育资源投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1万元,增加3,621万元,增长7.8%,主要是加大民生支出力度,养老、低保等民生支出增长。
卫生健康支出20,393万元,减少1,277万元,下降5.9%,主要是去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今年无此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4,864万元,减少1,476万元,下降23.3%,主要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人居环境整治、企业补贴下降;
城乡社区支出3,200万元,减少3,299万元,下降50.8%,主要是上年度付城开集团土地行政处罚金、付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市场化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今年无此项支出。
农林水支出88,413万元,减少9,864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8,884万元,减少7,437万元,下降45.6%,主要是2022年付华山至驯乐公路和川山至下南公路工程款,2023年度此项支出下降,使得交通运输支出减少。
金融支出1,166万元,下降2,478万元,下降68.0%,主要是“桂惠贷”贴息资金支出减少。
其他支出14,780万元,下降5,826万元,下降28.3%,主要是2022年支付2022年1-6月伙食补助费1,409万元,县级选派工作队员驻村伙食补助421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去年同期支付2021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1,203万元,今年该项支出219万元,同比减少984万元;2023年度绩效奖发放方式的改革(随工资发放),使得绩效考评奖金、奖励性补贴同比减少2,7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见表3:
表3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决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3年决算数 | 完成年度预算比例(%) | 同比增减额 | 同比增减比例(%) | 备注 |
合 计 | 316,020 | 93.9 | -23,126 | -6.8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440 | 100.9 | -770 | -3.2 | |
国防支出 | 273 | 134.3 | 14 | 5.4 | |
公共安全支出 | 7,282 | 81.7 | -3,798 | -34.3 | |
教育支出 | 63,700 | 95.7 | 9,137 | 16.7 | |
科学技术支出 | 3,170 | 95.4 | -243 | -7.1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14 | 96.8 | -547 | -19.8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101 | 98.6 | 3,621 | 7.8 | |
卫生健康支出 | 20,393 | 96.2 | -1,277 | -5.9 | |
节能环保支出 | 4,864 | 61.7 | -1,476 | -23.3 | |
城乡社区支出 | 3,200 | 82.0 | -3,299 | -50.8 | |
农林水支出 | 88,413 | 95.3 | -9,864 | -10.0 | |
交通运输支出 | 8,884 | 99.0 | -7,437 | -45.6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1067 | 74.1 | -674 | -38.7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214 | 93.0 | 302 | 33.1 | |
金融支出 | 1,166 | 99.9 | -2,478 | -68.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3690 | 104.8 | 192 | 5.5 | |
住房保障支出 | 8,831 | 94.9 | 681 | 8.4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68 | 98.6 | -2 | -2.9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438 | 70.4 | 159 | 7.0 | |
其他支出(类) | 14,780 | 91.6 | -5,826 | -28.3 | |
债务付息支出 | 6,717 | 81.3 | 397 | 6.3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15 | 100.0 | 62 | 117.0 |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自治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00万元,全年没有动用预备费,年底全部用于平衡财政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我县“三公”经费总支出938万元,增加227万元,增长31.9%。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增加37万元,增长20.8%;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3万元,增加190万元,增长35.6%;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三公”经费总体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现有车辆使用时间长,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高,使得运行维护费增加;为保障全县工作开展,对达到报废状态的车辆进行更新,新购入车辆7辆,车辆购置增加。
(二)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536,623万元,比上年(下同)增收103,245万元,增长23.8%;财政总支出为406,5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0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82万元、到期债务还本支出84,138万元),增加50,212万元,增长14.1%。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30,083万元,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5,756万元,减少50,299万元,下降39.9%,其中:当年县本级基金收入10,315万元,减少24,253万元,下降70.2%;上级补助收入1,792万元,增加286万元,增长19.0%;专项债务收入44,827万元,减少30,569万元,下降40.5%;上年结余收入18,822万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444万元,减少33,789万元,下降35.1%;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390万元。收支及调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922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713万元,减少25,595万元,下降81.8%,主要是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交易较上年锐减;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20万元,减少35万元,下降3.7%,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相应配套收入减少;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345万元,增加1,667万元,增长99.3%,主要是专项债券利息到期,项目单位上缴利息增加。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城乡社区支出14,151万元,减少11,520万元,下降44.9%;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3,025万元,减少24,371万元,下降36.2%,主要是2023年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减少,使得相应支出下降;债务付息支出3,917万元,增加1,685万元,增长75.5%,主要是专项债券利息逐渐到期,使得相应的利息增加。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3,264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37,798万元,增加5,413万元,增长16.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794万元,增加2,245万元,增长2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824万元,增加3,168万元,增长14.6%);上年结余25,46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107万元,增加3,193万元,增长10.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99万元,增加1,107万元,增长14.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308万元,增加2,086万元,增长9.4%)。
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30,1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95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代理我县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9,53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4,70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4,827万元。2023债务还本支出87,1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3,395万元,外债还本支出74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
2023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24,0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9,732万元、专项债务174,323万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力推进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狠抓财源建设。成立全县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全县财源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财税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高位推进全县财源建设工作。以祥盛家居刨花板等项目为主的林木加工类产业项目相继竣工投产,不断形成新的产值,全年林业规上工业总产值预计达到4.5亿元,增长70.5%,林行业税收收入2,339万元,增长243.5%,做大产业规模,夯实财源基础,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强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2亿元,有效助企纾困、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稳住经济大盘,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积极落实“桂惠贷”政策,加强财政金融联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支持我县经济发展。2023年,全县投放“桂惠贷”规模119,662万元,惠及市场主体929户,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49万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四是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动征管机制,加大税收和非税征缴力度。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1.4%,增长1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大关,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积极与上级对接,大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023年争取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00,678万元,增加24,322万元,增长8.8%,极大的支持了环江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在资金分配过程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县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进一步压减“三公两费”,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两费”管理和严控其他一般性支出,切实节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将“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数17亿元,足额保障全县“三保”支出需求,没有发生“三保”风险;三是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持民生及重大项目需求,加大民生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与民生直接相关或密切相关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使民生保障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2023年,全县民生类支出完成2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2%,增长3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64,700万元,增长16.7%,落实教育投入只增不减,促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科学技术支出3,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科学技术支出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的规定比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1万元,增长7.8%,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群体保障、就业补贴等各项基本民生政策;四是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及时兑现疫情防控临时补助、采购医疗设备物资、疫苗接种、患者救治等未付账款,并大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能力,顺利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三)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助推乡村全面发展。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在确保财政“三农”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及时调整支持重点,优化资源配置,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累计筹措衔接资金37,941万元,投入产业发展12,127万元,占比60.18 %。同时统筹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2,054万元,进一步拓展涉农资金整合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持续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体系应用范围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有效增强了全县乡村社会治理效能,落实守信联合激励政策,正向激励群众增强信用意识,推动“无形的信用”转化为“有用的资产”。建成“信用+多元应用场景”系统,将以“信用+”的广泛应用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通过引导用户提高信用等级享受相应信用红利和政策优惠。2023年当年通过信息系统放贷金额13,605万元,累计放贷金额47,697万元;创新推广“毛南信惠贷”信用贴息政策,对4A、5A的信用主体给予1.5%-2%的贴息,累计放贷金额5,507万元。有效破解了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周转需求难、贷款难等问题,提升了农村金融供给能力。
(四)强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管理。加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抓细绩效目标审核,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及时给予相关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2023年我县已构建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在全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中我县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等次。全县编制项目绩效目标6048个(全口径项目),涉及金额452,879万元;二是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等,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对于延续性项目,参考近年来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申报预算,连续两年资金结余较多、执行进度慢或调减预算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并适当调减预算安排额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投资评审力度。全年报审评审及评审复核项目共计103个,完成项目评审103个,项目送审造价89,880万元,审减造价6,041万元,平均综合审减率达到6.72%,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降低了工程投资成本;完成送审项目结算审核12个3,400万元,审定金额为3,329万元,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造价。
(五)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妥有序化解债务。一是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通过年度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和利息。2023年已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00,159万元,其中:偿还本金87,138万元,支付利息13,021万元;二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目前我县政府债务没有超过限额,当年无逾期债务,各项指标没有超过风险预警范围,全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债务化解方案,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协调金融机构展期降息,主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国有企业不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的现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从决算看,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收支矛盾将会更加严峻。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县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预算法制意识和绩效管理理念,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力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实现“三个强县”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