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环发〔2020〕1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成立评价工作组,开展我县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基本情况
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建立了从绩效目标管理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所有纳入绩效管理计划的项目均进行了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在绩效评价环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第三方机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建立了预算单位自评、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再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创新。在开展我县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中,各预算单位牢固树立部门绩效主体责任意识,通过绩效评价积极回应财政资金使用状况,预算绩效管理日趋成熟和完善。
二、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
今年,根据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自治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此次再评价对象包含2023年财政支出重点项目10个,涉及资金6,135.36万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个,涉及资金32,563.17万元。
10个项目支出重点评价中,有9个项目评为优秀等级,1个评为良好等级。2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有2个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1、2)。
三、存在的问题
从评价结果等次来看,此次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良好,大部分资金能够发挥应有的效益,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的绩效评价材料内容不够完整规范,自评报告写得较为简单,没有全面反映单位整体绩效情况,没能深入揭示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也没有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没有对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职工等开展支出绩效社会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二是资金使用单位没有提供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也没有提供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记录,也没有提供检查结果的书面文件,没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三是项目完工后未能及时移交,工程后期维护管理未落实;四是绩效目标申报表编制不规范,产出指标、社会效益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缺乏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需要重新梳理绩效目标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四、整改要求
根据再评价结果,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核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坚持问题导向和注重实效,原则上要求“一个评价结果一份整改方案”,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完善管理举措和制度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明细 - 副本.xlsx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