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河池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2022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民生,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桂财预〔2019〕10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99万元,其中提前下达资金1,325万元,增量资金274元。我县共安排16个项目,主要用于我县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农村道路硬化、屯亮化工程、水利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99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完成支出422.24万元,支出进度为26.41%。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分值9分,自评分9分)
1.管理办法。
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制定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2分。
2.项目决策。
我县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所有项目均经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后上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得到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2分。
3.项目调整。
2022年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已获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同意。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有部分项目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因此我县重新调整项目规划。同时也已按照要求上报河池市财政局备案。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2分。
4.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我局按照自治区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时开展绩效评价。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3分。
(二)项目管理(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1.项目报备及时性。
自治区下达指标后,我局即刻开展革命老区项目申报工作,在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将革命老区项目申报材料上交市财政局。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4分。
2.项目落实及时性。
项目批复后,我局在15天以内全部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3分。
3.项目管理合规性。
所有项目均按照评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竣
工验收等相关程序进行全程管理。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4分。
4.项目绩效目标。
我县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做到明确、清晰、准确、可量化。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4分。
(三)资金管理。(分值15分,自评分11分)
1.资金支出进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县转移支付支出进度26.41%,资金支出进度有待加强。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0分。
2.资金拨付。
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拨付到项目单位。对照评分标
准,该指标自评分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范围、标准、
用途内使用,没有超方向、超范围、超标准、超用途使用的情况。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4分。
4.账务核算。
所有项目严格按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核算。对照评
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3分。
(四)产出(分值30分,自评分28.6分)
1.项目完成程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县13项目个完成达80%以上,2
个项目完成60%,1个项目完成20%以下。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12.6分。
2.完成数量和质量。
所有项目均按照计划工程量完成,完工项目均验收合格。对
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8分。
3.完成成本。
我县所有项目投资均按计划投资额进行。对照评分标准,该
指标自评分8分。
(五)效果(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1.政策目标实现程度。
所有项目的投入均达到了预期政策目标。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当地群众出行及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支持了老区特色产业的发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20分。
2.维持与反馈机制。
所有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投入得到有效保障,并建立使用者意
见反馈机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自评分10分。
(六)扣分项
财经纪律。
①本县没有因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存在重大失误,也没有出现
贪污腐败问题或被追究刑事责任;②本县没有因项目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对照评分标准,该指标不扣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自治区下达革命老区资金后,我局明确分工,由局预算股牵头,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配合上报项目材料,我局预算股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后,报局领导讨论研究,并将讨论结果上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在时间上,我们能按时完成上报任务;在项目选址上,我们能有效的保证准确性。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年的工作,革命老区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资金支出进度有待加强。
(三)主要改进措施
在资金支出进度方面,我们要有紧迫感,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按时办理工程结算。在工程项目实施结束后,我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项目工程审计,按照自治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革命老区项目资金支付。
(四)对自治区的建议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作为全国唯一的毛南族自治县和国家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近年来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扶持下,环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环江地处偏远,自然条件艰苦,在功能定位上属于限制发展的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迫切需要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为改善我县各乡镇基础设施条件,恳请自治区财政厅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以及相关政策制定上,能给予环江县适当倾斜。
附件: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环江县财政局谭玉俏,联系电话:0778-882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