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
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是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以及公务员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干部监督股(举报中心)、干部教育股(自治县党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县党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办公室、自治县基层组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县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县直机关党建办公室、研究信息股、等9个股室。下设党员教育管理中心(公益性事业单位)、自治县考评办(事业单位)。加挂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老干部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务员局牌子。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总编制数44个。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行政编制25名;所属管理的二层机构参公编制12名(其中县远程办10名,县老年活动中心2名);事业编制5名(县考评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实有在职人数31名,其中行政在职23名,参公在职2名,事业在职4名,工勤在职2名。退休人员11名。其他人员9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520.55万元,同比增加231.73万元,增长5.56%。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 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调配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520.55万元,同比增加231.73万元,增长15.24%。增减主要原因:组织工作需要。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92.01万元,同比203.19万元,增长13.62%%。增减主要原因:组织工作需要。
上年结余收入28.54万元,同比增加28.54万元,增长100%。增减主要原因:财政统筹安排。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5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08%,同比增长45.68万元,增长9.08%;项目支出101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91%,同比增长186.05万元,增长18.28%。增减主要原因:组织工作需要。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1520.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2.01万元,上年结余28.54万元;基本支出503.11万元,项目支出1017.4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43万元,项目支出982.89万元。主要用于我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科学与技术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云”智慧视频会议系统运行。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住房公积金支出36.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5.农林水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国庆调研经费只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1万元,项目支出988.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26.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县委办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县委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各就业支出48.96万元,主要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6.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4.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收入预算支出。
5.公务员事务支出201.78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补贴及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及培训。
6.机构运行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云”智慧视频系统运行维护。
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7万元,只要用于日常其他组织事务经费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87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建组织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增减原因分析:无此项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4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降低33.3%。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中日常公务接待工作;增减原因分析:组织工作需要
(三)公务用车费2023年预算2.3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65.21%。其中: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2.3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65.2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与维护;增减原因分析:组织工作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增减原因分析:无此项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15.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6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6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23.6万元,货物类采购2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1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申报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考评中,其中“党建云”智慧视频系统运行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4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38%。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河池市委组织部2020年下发的《关于推进“壮美广西·党建云”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区)要依托广西广电网络同步开通县乡村“智慧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建设工作。该平台于2021年下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区、市、县级的“组工之声”“党课开讲啦”和相关工作部署会议直接召开到乡镇和村一级,也可以随时督查指导驻村工作队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等,工作很是方便。相关费用是:一是平台建设经费6.5万元/年;二是站点维护经费:1800元/点·年,全县共有155个站点(县级2个,140个村和13个乡镇街道各1个),此项维护费27.9万元;两项共计34.4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