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17〕5号)和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环财字〔2017〕3号)等要求,现将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经济科目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 基本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承办上级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项;监督检查各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全县政法工作。
(四)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实施落实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环江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2个办公室(科、委),预算管理单位1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36.07万元,同比减少57.45万元,下降14.6%。增减主要原因:单位项目资金调减。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36.07万元,同比减少57.5万元,下降)14.6%。增减主要原因:单位项目资金调减。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3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09%,同比减少40.86万元,或下降18.08%;项目支出15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1%,同比减少16.59万元,下降9.9%。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单位项目资金调减。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4万元,项目支出150.9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按具体科目分类):
1.行政运行2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万元,项目支出8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按规定预留的绩效工资。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事业运行(公安)25.92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
3.其他公安支出27.36五万元,主要用于县禁毒办工作经费。
4.其他司法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工作经费。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6.住房公积金支出15.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万元,同比或减少1.7万元,下降36.17%。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来检查指导工作和驻邕进京劝返维稳工作接待。减少原因:压减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5.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两种类型。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来源类型: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有情况。我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0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共0辆。
2.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单位申报1个项目绩效考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1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6.07%。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