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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更新日期:2020-10-23 19:57:00397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督促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市场监管。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此次机构改革期间小车定编工作。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负责管理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自治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县政府外债。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或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金融工作及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

(十四)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加强的职责。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自治县和乡(镇)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

2.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健全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全面监测全县债务规模和分析风险状况,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自治县财政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7个单位决算报表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财政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自治县财政稽查中心、财政绩效管理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系自治县金融管理工作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的2019年度本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详见附表),均取数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为: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59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4.68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0.66万元,下降5.2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54.6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8.98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全县部门预算经费减压5%,本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勤俭持家,合理理财。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费项目。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项目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1.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其他收入为代缴局大院内住户水电费年底时统一抄表交费,2019年度的水电费在2020年1月收。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计提事业基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1.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4.3万元,增长279.18 %,主要原因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评审费未形成支出。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596.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35.21万,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7万元,下降2.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1,306.9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9.92 万元,增长19.14 %,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县政府财务一体化建设和电子化系统建设支出等。

1)行政运行779.42万元;

2)预算改革业务14.1万元;

3)财政国库业务28.60万元;

4)财政监察37.52万元;

5)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18.18万元;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29.12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2.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09万元,增长14.10 %,主要原因是将年度绩效考评奖纳入基数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申报基数。

3.农林水支出(其他扶贫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和抽调1/3干部差旅费等扶贫方面的支出。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业务费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本部门不计提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61.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13.74 %,主要原因是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预算评审费未形成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54.6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8.98万元,下降4.53 %。其中:基本支出904.44万元,项目支出550.24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3%。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财政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25.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2%。年度绩效考评奖由大财政统一预算,部门不单独列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年度内人员减少造成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6.2万元,年初预算的100%。脱贫攻坚战工作需要抽调人员1/3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临时增加经费。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和抽调1/3干部差旅费等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2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2%。主要原因是年度绩效考评奖统一由大财政预算,部门不单独列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9%。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9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生活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度内本部门没有资本性支出项目。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支出数未超出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18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但不超出年初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有公务车。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城区乡镇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018年决算数2018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有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7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4.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但不超出年初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6万元,比2018年增加5.36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战工作,办公耗材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2)组织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没有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