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编报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乘积总局广西区税务局《关于编报全区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18〕103号)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综合考虑2019年社会保障基金各项调整政策,按照统筹级次,我县编制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三项社保基金预算。
本次预算由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编制,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编制。
总体情况
2019年预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1567人,领取养老金待遇45800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677人,月人均缴费基数6205元,退休人员362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23883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40元,其中政府补助520元/人.年,个人缴费220元/人.年。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1369.4万元,基金总支出45046.0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323.38万元,累计结余28374.96万元,当年结余占当年基金收入的12.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参保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08575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72人,增长5.3%;领取养老金44686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人,增长2.56%。
(二)本年收入执行数8862.9万元,预算执行率129.14%。分项说明如下:
1.个人缴费收入1371.36万元,其中财政对困难人员代缴收入420.2万元,困难人员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50%或全部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2.利息收入70.68万元,依据前三季度利息收入测算。
3.财政补贴收入6905.1万元,其中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6474.54万元,对个人缴费的缴费补贴421.56万元,丧葬补助9万元。在2018年收到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结合我县上年中央和自治区结余资金情况,预计新增提标补助资金760万元。
4.委托投资收益512.82万元,按照本金8547万元,收益率6%测算而得。
5.其他收入2.82万元,主要是退回的重复领取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资金。转移收入0.11万元,主要是跨地区流动而划入的基金收入。
(三)本年支出执行数6234.75万元,预算执行率124.75%。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6057.01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47.07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30.56万元。
预计符合领取待遇人数44686人,其中65周岁以上32019人。从2018年1月1日起拟提高中央基础养老金,提标后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8元。从2018年7月1日拟提高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提标后全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6元,其中65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增发5元。受提标因素影响,2018年支出数比预算数增长24.75%。
(四)基金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11040.86万元,2018年收支结余2628.15万元,累计结余13669.01万元,其中划出委托投资本金8547万元。由于2018年度尚未结束,所有执行数均为预计数。
二、2019年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参保基本情况。
缴费人数为111567人,比去年增长2.75%,数据测算是按照近三年各档次缴费人数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来预计。
待遇领取人数45800人,比去年增长2.5%,数据测算是以2018年9月发放人数44071人作为基数,结合2019到龄领取人数和历年死亡人数减少率来预计。
(二)本年收入合计9599.5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999.69万元(其中财政对困难人员代缴费补助420.25万元),利息收入7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12.8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12.82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转移收入0.11万元。分项说明如下:
1.个人缴费收入1999.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8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自治区拟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调整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增加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2档增加到15档,供城乡居民选择,对特殊困难群体继续实行由政府按原来的100元档次给予代缴,并相应调整各档次的缴费补贴,从35元到200元按不同档次给予补贴。
金额单:元 | |||||||||||||||||
档次 | 人数 | 人员类别 | 个人缴费收入 | 政府补贴收入 | 备注 | ||||||||||||
合计 | 个人缴费 | 政府代缴金额 | 缴费补贴收入 | ||||||||||||||
小计 | 自治区补贴80% | 县级补贴20% | 小计 | 补贴标准(元/人) | 自治区补贴80% | 县级补贴20% | |||||||||||
200 | 63250 | 普通类 | 12,650,000 | 12,650,000 | 0 | 0 | 2,213,750 | 35 | 1,771,000 | 442,750 | |||||||
100 | 2120 | 低保对象 | 212,000 | 106,000 | 106,000 | 84,800 | 21,200 | 63,600 | 30 | 50,880 | 12,720 | 每人代缴50元 | |||||
100 | 1891 | 重度残疾五保户及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 | 189,100 | 0 | 189,100 | 151,280 | 37,820 | 56,730 | 30 | 45,384 | 11,346 | 每人代缴100元 | |||||
100 | 39074 | 贫困户 | 3,907,400 | 0 | 3,907,400 | 3,125,920 | 781,480 | 1,172,220 | 30 | 937,776 | 234,444 | 每人代缴100元 | |||||
200 | 2150 | 普通类 | 430,000 | 430,000 | 0 | 0 | 75,250 | 35 | 60,200 | 15,050 | |||||||
300 | 580 | 普通类 | 174,000 | 174,000 | 0 | 0 | 23,200 | 40 | 18,560 | 4,640 | |||||||
400 | 30 | 普通类 | 12,000 | 12,000 | 0 | 0 | 1,350 | 45 | 1,080 | 270 | |||||||
500 | 1925 | 普通类 | 962,500 | 962,500 | 0 | 0 | 115,500 | 60 | 92,400 | 23,100 | |||||||
600 | 11 | 普通类 | 6,600 | 6,600 | 0 | 0 | 715 | 65 | 572 | 143 | |||||||
700 | 3 | 普通类 | 2,100 | 2,100 | 0 | 0 | 210 | 70 | 168 | 42 | |||||||
800 | 4 | 普通类 | 3,200 | 3,200 | 0 | 0 | 400 | 100 | 320 | 80 | |||||||
900 | 5 | 普通类 | 4,500 | 4,500 | 0 | 0 | 600 | 120 | 480 | 120 | |||||||
1000 | 200 | 普通类 | 200,000 | 200,000 | 0 | 0 | 30,000 | 150 | 24,000 | 6,000 | |||||||
1500 | 9 | 普通类 | 13,500 | 13,500 | 0 | 0 | 1,575 | 175 | 1,260 | 315 | |||||||
2000 | 315 | 普通类 | 630,000 | 630,000 | 0 | 0 | 63,000 | 200 | 50,400 | 12,600 | |||||||
一次性补缴 | 100,000 | 100,000 | |||||||||||||||
中断补缴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111567 | 19,996,900 | 15,794,400 | 4,202,500 | 3,362,000 | 840,500 | 3,818,100 | 3,054,480 | 763,620 |
2.财政补贴收入7012.89万元,包含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对个人缴费的补贴和丧葬补助。
(1)政府对基础养老金补助6573.36万元。其中:
a.中央补助45800人×88元/人×12个月=4836.48万元;
b.自治区补助45800人×22.4元/人×12个月=1231.1万元,对65周岁居民的补助33000×4元/人×12个月=158.4万元,自治区补助合计1389.5万元;
c.县级补助 45800人×5.6元/人×12个月=307.78万元,对65周岁居民的补助33000×1元/人×12个月=39.6万元,县级补助合计347.38万元。
(2)政府对缴费人群按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381.81万元(详见表一)。其中:自治区补贴305.45万元,县级补贴76.36万元。
(3)丧葬费补助收入57.72万元。自治区拟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丧葬补助费标准人均不低于600元,依据近三年领取丧葬补助人数测算,2019年预计领取962人×600元/人=57.72万元。
3.利息收入预计71万元,以2018年9月底利息累计收入为基数测算。
4.委托投资收益512.82万元,按照委托投资本金8547万元,收益率6%测算。
5.其他收入3万元和转移收入0.11万元以2018年收入数为基数测算。
(三)本年支出合计6807万元,其中:
1、基础养老金支出预计6573.36万元,预计领取人数45800人(其中65岁以上居民33000人),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116元,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对6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加发5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支出175.81万元,按照2018年9月累计支出数平均测算而得 。
3、丧葬费支出57.72万元,预计领取人数962人,人均补助标准600元。
(四)基金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13669.0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792.5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6461.52万元(包含委托投资运营本金8547万元及收益811.6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一、2018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参保人数10030人,其中在职职工6627人,退休职工3403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为48267万元,人均月缴费基数6069元,缴费率28%,其中单位20%,个人8%。
2.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7年5月起实现社会化发放,目前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基金清算工作基本完成,清算工作完成后将对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进行做实职业年金和系统重算养老金工作,完成改革准备期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养老金发放平衡过渡。
(二)本年收入执行数46899.21万元,其中清算期(2014.10-2016.12月)收入31494.56万元,当年收入15404.65万元,分项说明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9918.56万元,其中清算期(2014.10-2016.12月)收入16402.35万元,当年收入13516.21万元;
2.利息收入52万元。
3.财政补贴收入16928.65万元,其中清算期(2014.10-2016.12月)收入15092.21万元,当年收入1836.44万元。
(三)本年支出执行数47075.85万元,均为基本养老金支出,其中清算期(2014.10-2017.4)支出31041.51万元,当年支出16034.34万元。
(四)基金结余情况。上年结余798.1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21.53万元,主要是清算期结余。
二、2019年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基本情况:参保人数10297人,其中在职职工6677人,退休职工3620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为49718万元,人均月缴费基数6205元,缴费率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本年收入合计17661.66万元。
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3920.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4万元,增长2.99%,增长的原因是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增长影响所致。
2.利息收入预算数为55万元,依据2018年利息收入和2019年资金存量测算。
3.财政补贴收入3686.44万元,按照预计的基金收支缺口测算,由上级和本级财政弥补,预计上级财政补助836.44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850万元。由于待遇标准的提高,支出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加大基金缺口,财政补贴收入增加。
(三)本年支出合计18282.34万元。
基本养老金支出18282.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48万元,增长14%。待遇标准按照增长4%测算。
基金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798.18万元,本年无结余,年末滚存结余621.53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一、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8年6月底参保人数为320212人,缴费标准6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80元/人.年,财政补助490元/人.年。参加大病保险320212人,人均筹资标准35元。
(二)本年收入执行数22189.3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4952.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助特困人群、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等收入280.74万元,财政对贫困人口代缴收入530万元,利息收入133.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291.46万元。
(三)本年支出执行数19456.1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8335.41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120.74万元。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包括住院支出16429.52万元,门诊支出1905.89万元。住院支出占总支出的84.44%。
(四)基金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5028.06万元,当年结余2732.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761.04万元。
基金结余过大的原因一是基金筹集的标准逐年提高,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二是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精神,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部分规定改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支出增幅小于收入增幅,造成结余过大。
二、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一)基本情况。2019年预计参保人数为323883人,缴费标准7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20元/人.年,财政补助520元/人.年。参加大病保险323883人,人均筹资标准35元。
(二)本年收入合计24108.22万元,分项说明:
1.缴费收入7125.43万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助低保、孤儿及特困人员参保补助收入217.36万元,财政对除低保、五保等未享受政府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696人给予100%的参保补助,代缴收入1269.31万元。
缴费收入=参保人数323,883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7125.43万元。
2.利息收入141.43万元,依据2019年预计银行存款量及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测算。
3.财政补贴收入16841.92万元。
财政补贴收入=参保人数323,883人×缴费标准520元/人.年=16841.92万元。
(三)本年支出合计19956.67万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8823.08万元。
(1)结合2018年住院人次、各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的占比以及人均住院费用测算住院支出16681.74万元,占总支出的83.59%。
(2)参考2018年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和支出数,预计2019年门诊统筹次均补偿费用为32元,就诊人次67.02万人,预计门诊支出214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73%。
2.大病保险支出1133.59万元。
为所有参保人员向商业保险购买大病保险,每人每年35元,预计支出1133.59万元,为参保人员提供双层保险。
基金结余情况。
上年结余7761.04万元,本年结余4151.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912.59万元,其中包括风险基金1191.26万元。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2017年7月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统一筹资标准、报销政策等方面,但河池市统筹层次和系统尚未整合到位,仍然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二是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增加群众和各级财政的支出压力,影响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是控制医疗费用措施得力,支出增长幅度小于筹资增长幅度,基金结余逐渐增大,造成资金闲置浪费。建议按照基金结余情况,财政与个人承受能力,确定筹资标准。 每年年末根据上年基金结余情况和当年基金支出情况适时调整待遇政策,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提高基金使用率。
其他说明
本次上报审定的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草案,由于政策调整,2018年预算执行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一些变化,2018年预算执行数和2019年预算数最终以自治区批复数为准。
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