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桂人社发【2013】4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企业用工备案及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及劳动事务代理、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及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运行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主任办公室、中心办公室、财务室、人力资源市场、档案室5个部门构成。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聘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参公事业在职8人,后勤控编在职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在职人员2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38.8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3.7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
本年收入合计 | 138.87 | 本年支出合计 | 142.52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7.95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4.3 | |
收入总计 | 146.82 | 支出总计 | 146.8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38.87 | 138.8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0.14 | 130.14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30.14 | 130.14 |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02.14 | 102.14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28 | 2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42.52 | 91.87 | 50.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3.79 | 83.14 | 50.65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9.21 | 83.14 | 46.07 |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02.14 | 83.14 | 19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27.07 | 27.07 | ||||
20807 | 就业补助 | 4.58 | 4.58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4.58 | 4.5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38.8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7 | ||||
3 | 三、教育支出 | 18 | |||||
4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19 | |||||
5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 | |||||
6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 | 133.79 | 133.79 | |||
7 | …… | 22 | |||||
8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3 | 8.73 | 8.73 | |||
9 | 24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138.87 | 本年支出合计 | 25 | 142.52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1 | 7.95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6 | 4.3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2 | 7.95 | 27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3 | 28 | |||||
14 | 29 | ||||||
合计 | 15 | 146.82 | 合计 | 30 | 146.82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42.52 | 91.87 | 50.6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3.79 | 83.14 | 50.65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9.21 | 83.14 | 46.07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02.14 | 83.14 | 19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27.07 | 27.07 | |
20807 | 就业补助 | 4.58 | 4.58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4.58 | 4.5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8.4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7 |
30101 | 基本工资 | 27.78 | 30201 | 办公费 | 0.24 |
30102 | 津贴补贴 | 17.16 | 30205 | 水费 | 0.11 |
30103 | 奖金 | 2.21 | 30206 | 电费 | 0.32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3 | 30207 | 邮电费 | 0.18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 | 9.15 | 30211 | 差旅费 | 0.8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84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26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3 |
30301 | 离休费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2 | |
30302 | 退休费 | 4.81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3 | 退职(役)费 | 1.06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 | 0.02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4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1 | 赠与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83.7 | 公用经费合计 | 8.17 |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 2017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92 | 0 | 1.92 | 0 | 0 | 1.92 | 1.38 | 0 | 1.38 | 0 | 0 | 1.3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项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4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87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09.78万元,下降89.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38.87万元,包括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农民工奖补资金中筹集28万元用于农民工技能大赛,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110.8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09.78万元,下降89.18%,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就业补助资金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到主管局,就业补助资金由主管局管理使用,不再拨付至我单位。
2.上年结转和结余 7.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为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82万元,增长60.15 %,主要原因是2016年上年结余的数是公务车改革,0.13万元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无法支付,而2017年上年结转和结余的数均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的资金,口径无法比较,2017年上年结转和结余的数是由于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受扶贫工作影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使该项工作受客观条件结转到下年度才支出。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 142.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2.52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06.13万元,下降89.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13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经费、农民工技能大赛、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198.95万元,下降89.96%,主要原因是中央及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由主管局支付,拨付聚道改变。
2.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 4.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65万元,下降84.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产生费用从上年度结转结余数中支出,从而减少本年度年末结转数。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5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06.13万元,下降89.43 %。其中:基本支出 91.87万元,项目支出50.65万元。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1.74 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高。例如新增在职人员机关养老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项目费用增加。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1.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9%。预决算差差异原因是新增机关养老保险缴费项目费用,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也相应提高费用标准,另外人员经费也调资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8.62%。预决算差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有退休人员经费,而本年度机关养老机构改革,5月份后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不再由本单位支付。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38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次,人次 1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 0次。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减少原因控制公务接待,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增加0.01万元,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 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1.07 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计算月数不同,2017年按全年数算,而2016年从3月份算起。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5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
共组织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费”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参加培训的人员100%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各种培训达到转移就业的目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