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环江部门决算 >2016年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11-01 00:00:001255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

2)依法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革命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退役伤残军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残级评定的呈报工作;负责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5)拟定全县救灾减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统一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自治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研究制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全县五保供养机构建设。

7)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指导全县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定全县殡葬工作发展计划,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仪馆建设和核准公墓建设;负责全县国内收养登记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救助管理站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业务统计工作。

13)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乡(镇)开展老龄工作。

(14)承办县委、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纪检监察、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工作,承担民政宣传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法制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2)民间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3)优抚股(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抚恤、优待政策。负责现役军人优待金兑现和优抚对象的抚恤工作;负责办理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标准、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负责革命烈士材料的搜集、编纂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拟定全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担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救灾救济股(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县救灾减灾工作计划;承办对救灾组织的协调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全县的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承办救灾救济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县本级生活类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救济捐赠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办公室)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和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7)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赠工作;牵头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社会事务股

负责全县婚姻、殡葬、儿童收养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及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9)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全县老龄委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老龄委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全县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负责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10)规划财务股

负责本局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和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管;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建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第二部分: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327.1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898.74

二、外交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4.9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10.02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3.62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55.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152.81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8.0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707.74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327.19

本年支出合计

8312.1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1,453.57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68.62


      基本支出结转

28.63

      基本支出结转

26.29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424.94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442.33


      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



收入总计

10,780.76

支出总计

10,780.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收入合计

财政
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327.19

9,327.19






205

教育支出

4.90

4.90






20508

进修及培训

4.90

4.90






2050802

  干部教育

4.90

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56.31

7,456.31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670.27

670.27






2080201

  行政运行

261.07

261.07






2080204

  拥军优属

40.06

40.06






2080205

  老龄事务

15.00

15.00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97.00

97.00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00

3.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54.14

254.14






20808

抚恤

780.33

780.33






2080802

  伤残抚恤

276.57

276.57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04.40

304.40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50.00

50.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49.36

149.36






20809

退役安置

106.12

106.12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85.02

85.02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2.50

2.50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18.60

18.60






20810

社会福利

702.00

702.00






2081001

  儿童福利

64.00

64.00






2081002

  老年福利

638.00

638.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216.58

216.58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16.58

216.58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388.50

388.50






20815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70.00

270.00






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118.50

118.5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4,194.00

4,194.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50.00

45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744.00

3,744.00






20820

临时救助

81.92

81.92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68.00

68.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3.92

13.92






20821

特困人员供养

275.00

275.00






2082102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75.00

275.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41.60

41.6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41.60

41.6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11.40

611.40






21005

医疗保障

611.40

611.40






210050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5.40

25.40






2100509

  城乡医疗救助

586.00

586.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2.81

152.81






21305

扶贫

137.00

137.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7.00

137.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5.81

15.81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5.81

15.8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04

28.0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01

25.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01

25.01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3.03

3.03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3.03

3.03






229

其他支出

1,073.73

1,073.73






2296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898.74

898.74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836.74

836.74






229601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2.00

62.00






22999

其他支出

174.98

174.98






2299901

  其他支出

174.98

174.9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312.14

1,332.79

6,979.34




205

教育支出

4.90


4.90




20508

进修及培训

4.90


4.90




2050802

  干部教育

4.90


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10.02

1,307.78

5,502.24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666.70

376.01

290.69




2080201

  行政运行

261.07

261.07





2080204

  拥军优属

39.43


39.43




2080205

  老龄事务

33.76


33.76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76.03


76.03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00


3.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53.41

114.94

138.48




20808

抚恤

758.50


758.50




2080802

  伤残抚恤

276.57


276.57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04.06


304.06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1.52


1.52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48.44


148.44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7.92


27.92




20809

退役安置

75.52


75.52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66.35


66.35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9.17


9.17




20810

社会福利

701.57

622.30

79.27




2081001

  儿童福利

64.26


64.26




2081002

  老年福利

622.30

622.3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5.01


15.01




20811

残疾人事业

216.46


216.46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16.46


216.46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307.45


307.45




20815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51.51


251.51




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5.94


55.94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3,688.59


3,688.59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11.75


311.75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376.84


3,376.84




20820

临时救助

53.40

9.45

43.95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35.47

9.45

26.02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7.93


17.93




20821

特困人员供养

285.85

264.41

21.44




2082102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85.85

264.41

21.44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55.99

35.62

20.38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5.99

35.62

20.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3.62


553.62




21005

医疗保障

553.62


553.62




210050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3.25


33.25




2100509

  城乡医疗救助

520.38


520.3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5.00


55.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5.00


55.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5.00


55.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2.81


152.81




21305

扶贫

137.00


137.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7.00


137.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5.81


15.81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5.81


15.8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04

25.01

3.0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01

25.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01

25.01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3.03


3.03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3.03


3.03




229

其他支出

707.74


707.74




2296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43.09


543.09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1.09


481.09




229601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2.00


62.00




22999

其他支出

164.65


164.65




2299901

  其他支出

164.65


164.6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3

栏    次


10

11

1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428.4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898.74

二、外交支出

32





3


三、国防支出

33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5


五、教育支出

35

4.90

4.9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6,810.02

6,810.02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553.62

553.6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55.00

55.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52.81

152.8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8.04

28.0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707.74

164.65

543.09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本年收入合计

24

9,327.19

本年支出合计

77

8,312.14

7,769.04

543.09


25



7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1,453.57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79

2,468.62

1,591.57

877.0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932.18

    基本支出结转

80

26.29

26.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521.40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1

2,442.33

1,565.29

877.04


29



82




总计

30

10,780.76

总计

83

10,780.76

9,360.62

1,420.14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7

8

11

合计

7,769.04

1,332.79

6,436.25

205

教育支出

4.90


4.90

20508

进修及培训

4.90


4.90

2050802

  干部教育

4.90


4.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10.02

1,307.78

5,502.24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666.70

376.01

290.69

2080201

  行政运行

261.07

261.07


2080204

  拥军优属

39.43


39.43

2080205

  老龄事务

33.76


33.76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76.03


76.03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3.00


3.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53.41

114.94

138.48

20808

抚恤

758.50


758.50

2080802

  伤残抚恤

276.57


276.57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04.06


304.06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1.52


1.52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148.44


148.44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27.92


27.92

20809

退役安置

75.52


75.52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

66.35


66.35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9.17


9.17

20810

社会福利

701.57

622.30

79.27

2081001

  儿童福利

64.26


64.26

2081002

  老年福利

622.30

622.3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5.01


15.01

20811

残疾人事业

216.46


216.46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16.46


216.46

20815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307.45


307.45

20815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251.51


251.51

2081502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5.94


55.94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3,688.59


3,688.59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11.75


311.75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376.84


3,376.84

20820

临时救助

53.40

9.45

43.95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35.47

9.45

26.02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7.93


17.93

20821

特困人员供养

285.85

264.41

21.44

2082102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85.85

264.41

21.44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55.99

35.62

20.38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5.99

35.62

20.3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53.62


553.62

21005

医疗保障

553.62


553.62

210050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3.25


33.25

2100509

  城乡医疗救助

520.38


520.3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55.00


55.00

212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5.00


55.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5.00


55.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2.81


152.81

21305

扶贫

137.00


137.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37.00


137.00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

15.81


15.81

21307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5.81


15.8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8.04

25.01

3.0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01

25.0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01

25.01


22103

城乡社区住宅

3.03


3.03

2210399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3.03


3.03

229

其他支出

164.65


164.65

22999

其他支出

164.65


164.65

2299901

  其他支出

164.65


164.65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3.9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48

30101

  基本工资

105.33

30201

  办公费

0.62

30102

  津贴补贴

54.27

30202

  印刷费


30103

  奖金

4.58

30203

  咨询费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04

  手续费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0.45

30107

  绩效工资

29.82

30206

  电费

2.6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207

  邮电费

4.9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2.33

30211

  差旅费


30301

  离休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302

  退休费

123.28

30213

  维修(护)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0304

  抚恤金

18.77

30215

  会议费


30305

  生活补助

924.13

30216

  培训费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307

  医疗费

21.04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30311

  住房公积金

25.01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3.5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1,306.32

公用经费合计

26.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7.31

0

18.31

0

18.31

9

13.21

0

5.14

0

5.14

8.0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

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

支出




栏次

1

4

7

8

11

12


合计

521.40

898.74

543.09


543.09

877.04


229

其他支出

521.40

898.74

543.09


543.09

877.04


22960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521.40

898.74

543.09


543.09

877.04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21.40

836.74

481.09


481.09

877.04


229601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2.00

62.00


62.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327.19万元。比上年增加3204.19万元,增长52.35%。

1.财政拨款收入9327.19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3204.91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五保、高龄老人、优抚对象等各种民政对象的人数和补助标准不断增加和提高。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453.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31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859.07万元,增长28.81%。包括:

1.教育(类)支出4.9万元,比上年增加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村委监督委员会培训工作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主要用于村委监督委员会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0.02万元,比上年增加1637.98万元,增长31.67 %,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五保、高龄老人、优抚对象等各种民政对象的人数和补助标准不断增加和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主要用于民政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还有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退役安置人员的生活补助及培训费、孤儿生活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城乡最低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生活补助、职业民警生活补助等各种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3.62万元,比上年减少273.81万元,下降33.09%,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拨款收入减少所以支出也只能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主要用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

4、城乡社区(类)支出55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南社区主体楼的新建。城乡社区(类)主要用于城南社区办公楼建设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52.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53 万元,增长838.64%,主要原因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增加。农林水(类)主要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村委监督委员的办公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8.04万元,比上年增加28.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住房保障类支出统一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核算,2016年划入各单位自已核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 其他支出(类)支出707.74万元,比上年增加270.42万元,增长61.84%,主要原因跨年度的工程款到今年才结账支出。其他支出(类)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的支出,包括各种五保村敬老院、殡葬服务站、救助站、救灾仓库、光荣院、幸福院、社区建设、医疗救助等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2468.6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民政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6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9万元,项目支出6436.25万元。

1、干部教育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村委监督委员会的培训支出。

 2、行政运行支出261.07万元:主用于职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后勤控制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费、交通费、公务费、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维持正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拥军优属支出39.4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和的八一慰问支出。

 4、老龄事务支出33.7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老年协会重阳节开展活动支出及平时下乡核查老年协会的差旅、维持老龄办公机构正常支运转的基本支出。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76.03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及行政区划工作的支出。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下乡差旅及办公经费支出。

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53.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公务费、医疗保险、敬老院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民政办工作经费及为了维持民政局所有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8、伤残抚恤支出276.5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伤残人员的生活补助。

  9、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04.06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

 10、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望峰山烈士陵园管理人员的工资。

 11、义务兵优待支出148.4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的生活补助支出。

 12、其他优抚支出27.9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参战人员、农村烈士子女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13、退役士兵安置支出66.3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的补助支出。

1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9.1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的培训支出。

 15、儿童福利支出64.2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的生活补助支出。

 16、老年福利支出622.3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支出。

 17、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15.01万元:主要用于五保村的建设支出。

 18、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16.46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9、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51.5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资金列支的自然灾害的生活补助、倒房重建等支出。

 20、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55.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资金列支的自然灾害的生活补助、倒房重建等支出。

2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688.5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22、临时救助支出35.47万元:主要用于紧急情况或医疗费特别在需要临时救助的支出。

 2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7.93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救助、医疗救助、自主救助等的支出。

 24、农村五保供养支出285.85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2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5.99万元:主要用于五保的护理费水电费及全县的农房统保支出。

 2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属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

 27、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20.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符合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费、新农合费的支出。

 2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城南社区办公楼建设支出。

 29、  其他扶贫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支出。

3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5.81万元:主要用于村委监督委员的办公费支出。

31、  住房公积金支出25.0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后勤控制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31、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清房退房的利息支出。

 32、其他支出164.6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及职工的绩效考评工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3.09万元。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1.09万元:主要用于各种五保村敬老院、殡葬服务站、救助站、救灾仓库、光荣院、幸福院、社区建设等支出。

 2、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职业民警的生活补助、高龄老人的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公用经费2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初预算数为27.31万元,决算数为13.21万元,支出比预算数减少14.1万元,减少51.63%。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26.84万元,2016年同比支出减少13.63万元,减少50.78%。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决算支出数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民政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预算为18.31万元,支出减少13.17万元,减少71.93%。2015年决算支出18.02万元,2016年支出同比减少12.08万元,减少71.48%。减少原因是实行车辆改革后,全县大部分公车由县车改办统一管理统一支出,我局原来有5部公务用车,现只留1部应急用的救灾车辆,所以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支出数同比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8.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3次,人次12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同比支出减少0.93万元,减少10.33%,2015年决算支出8.82万元,同比支出减少0.75万元,减少8.5%。减少主要原因:八项规定以来,提倡勤俭节约,精减会议等原因,致使公务接待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8万元,2015年决算支出17.91万元,同比支出增加8.57 万元,增长47.85%。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减少5.01万元,因为实行车辆改革由县车改办统一管理,我局只留1部应急用的救灾车辆。由于实行车改,公务员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13.58万元,所以整体增长8.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3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具体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申报资金是227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全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20万元,月人均补助280元以上;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875万元,月人均补助元125元以上。实际是全年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2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86.53万元,月人均补助302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3.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302.06万元,月人均补助140.5元。

1.实际任务完成率:各类低保对象精准施保率达90%以上。

2.任务完成及时率:按时完成上级布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城乡低保工作得到有条不紊的开展。

3.工作质量达标率:通过建章立制,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基金成本节约率:严格审核工作及进点下乡检查,有效遏制不合理费用,由于方法、措施到位,与2015年同期比,基金节约率达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