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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本站更新日期:2017-11-02 00:00:001472人阅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江县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县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县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环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审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

   (4)审理外地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管辖的案件。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业务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助市、县委管理有关干部,协同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9)规划、指导全院的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指导全院的科学技术工作。

  (10)办理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有关赔偿事项。

  (11)支持、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在审判活动中宣传法律,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十三个职能部门和三个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及思恩法庭、洛阳法庭、东兴法庭。核定政法编制80人,现有在职在编干警80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工人编制8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其他聘用人员36人,离退休干警28人

 

 

 

 

 

 

 

 

 

 

 

 

 

 

 

 

 

 

 

 

 

 

 

第二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995.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事业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其他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93.32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7.29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180.38

……

……

本年收入合计

1995.04

本年支出合计

2130.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

228.70

年末结转与结余

92.75

 

收入总计

2223.75

支出总计

2223.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995.04

1995.04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751.72

1751.7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1737.02

1737.0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886.57

886.5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259.00

259.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0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71.45

371.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

司法

14.70

14.7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14.70

14.7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2.94

62.9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2.94

62.9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94

62.94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80.39

180.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180.39

180.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180.39

180.39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130.99

1478.61

652.39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893.32

1421.32

472.0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1893.32

1421.32

470.00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886.57

886.57

0.0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319.35

319.35

0.00

0.00

0.00

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31.14

31.14

0.00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70.00

0.00

270.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84.26

184.26

200.00

0.00

0.00

0.00

20406

 司法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00

0.00

2.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29

57.29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29

57.29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29

57.29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995.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1893.32 

1893.32 

0.00

 

5

 

……

 

 

0.00

 

6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57.29 

 57.29 

0.00

 

7

 

……

24

 

 

0.00

 

8

 

二十一、其他支出

25

180.39

 180.39

0.00

 

9

 

……

 

 

 

11

 

 

 

本年收入合计

24

1995.04 

本年支出合计

77

2130.9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228.70 

年末结转和结余

79

92.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合计

30

2223.75 

合计

83

2223.75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130.99

1478.61

652.39

项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893.32

1421.32

470.00

    20405

 法院

1893.32

1421.32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886.57

886.57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319.35

319.35

0.00

2040505

 案件执行

31.14

31.14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70.00

27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84.26

184.26

200.00

20406

 司法

2.00

0.00

2.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2.00

0.00

2.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29

57.29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29

57.29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7.29

57.29

0.00

229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22999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2299901

其他支出

180.39

0.00

180.39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51.7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68.08

30101

  基本工资

252.44

30201

  办公费

33.25

30102

  津贴补贴

309.71

30202

  印刷费

31.24

  30103

 奖金

15.97

30205

水费

11.60

30206

电费

11.22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9.09

30207

邮电费

43.1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11

差旅费

152.65

30213

维修(护)费

12.5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4.51

30216

培训费

10.4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6.41

……

30218

专业材料费

23.34

30224

被装购置费

6.59

……

30226

 劳务费

7.6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2.73

……

30239

 其他交通费

20.09

……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99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5.32

30301

  离休费

0.00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56.82

30302

  退休费

136.22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304

抚恤金

3.8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26.40

 30305

  生活补助

4.5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2

30311

 住房公积金

57.29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

  ……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8

  ……

 

 

……

 

307

债务付息支出

 

 

……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

 

  ……

 

 

……

 

399

其他支出

 

 

……

 

39901

  赠与

 

 

……

 

  ……

 

人员经费合计

853.71

公用经费合计

 624.9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50.83

132.83

132.83

18.00

119.14

102.73

102.73

16.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类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环江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23.7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995.04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增加46.54%,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

2.上年结转和结余228.7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130.99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89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51.45万元,同比增加41.09%。主要用于行政执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其他法院支出等。

2.住房保障支出(类) 57.29 万元,上年同期0.00万元,比上年增加 57.29 万元,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其他支出180.39万元,上年同期0.00万元,比上年180.39万元,主要原因为绩效工资2015年县财政代拨代列。

4.年末结转和结余92.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61万元,项目支出652.39万元。

基本支出包含:

1.行政运行支出886.57万元

2.案件审判支出319.35万元

3.案件执行支出31.14万元

4.其他法院支出184.26万元

5.住房公积金支出57.29万元

项目支出包含:

1.    两庭建设支出:270.00万元

2.    其他法院支出:200.00万元

3.    其他支出:180.39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2.44万元、津贴补贴309.70万元、奖金15.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4.51万元、退休费136.22万元、抚恤金3.8万元、生活补助4.5万元住房公积金57.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

公用经费62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25万元、印刷费31.24万元、水费11.60万元、电费11.22万元、邮电费43.10万元、差旅费152.65万元、维修(护)费12.51万元、培训费10.40万元、公务接待费16.41万元、专业材料费23.34万元、被装购置费6.59万元、劳务费7.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73万元、其他交通费2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3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6.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9.14万元,比上年减少6.04万元,同比减少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2.7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同比减少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1万元,比上年减少4.04万元,同比减少19.76%。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50.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83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总体较预算低11.00%。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开支以后逐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环江县人民法院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9.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9.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行、审判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6.41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3次,人次 136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90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264.0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1.两庭建设,新建审判业务用房。2.审判、执行业务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3.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6.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案件执行经费年度绩效目标: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年内执结率达到90%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