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
(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四)城乡规划、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烧烤食品的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场外、店面外以及居民小区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七)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非法占用土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八)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行政处罚权。
(九)防洪和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采砂、取土、淘金或者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开展县场集贸活动,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围垦湖泊、河流,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的行政处罚权。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构成。2016年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5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编制24人,实有人员22人;执法协管员39人(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05.3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二、事业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教育支出 |
| |
四、其他收入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12.91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7.6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305.38 | 本年支出合计 | 320.5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 | 27.62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12.49 | |
|
|
| ||
收入总计 | 331.01 | 支出总计 | 331.0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05.38 | 305.38 |
|
|
|
|
| ||
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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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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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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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97.78 | 29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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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1 2120104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管执法 | 267.78 257.74 | 267.78 257.74 |
|
|
|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0.04 | 1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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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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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30.00 | 30.00 |
|
|
|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30.00 | 30.00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60 | 7.60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60 | 7.60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60 | 7.60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320.51 | 94.23 | 226.28 |
|
|
| |
类 |
|
|
|
|
|
|
|
款 |
|
|
|
|
|
|
|
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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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21201 |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12.91 255.29 | 86.63 77.62 | 226.28 177.67 |
|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245.25 | 67.58 | 177.67 |
|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0.04 | 10.04 |
|
|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9.02 | 9.02 |
|
|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9.02 | 9.02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60 | 7.60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60 | 7.6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60 | 7.6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05.3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19 |
|
|
|
| 3 |
| 三、教育支出 | 20 |
|
|
|
| 4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
|
| 5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
|
| 6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
|
|
| 7 |
| …… | 24 |
|
|
|
| 8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5 | 312.91 | 312.91 |
|
| 9 |
| …… | 26 |
|
|
|
| 10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7 | 7.60 | 7.60 |
|
| 11 |
| …… | 28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305.38 | 本年支出合计 | 29 | 320.51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27.6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0 | 12.49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27.62 |
| 31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
| 32 |
| ||
合计 | 16 | 331.01 | 合计 | 34 | 331.01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20.51 | 994.23 | 226.28 | |
类 |
| |||
款 |
| |||
项 |
| |||
212 21201 |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12.91 255.29 | 86.63 77.62 | 226.28 177.67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245.25 | 67.58 | 177.67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0.04 | 10.04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57.62 | 9.02 | 48.61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57.62 | 9.02 | 48.61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60 | 7.6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60 | 7.6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60 | 7.60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70.0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18 |
30101 | 基本工资 | 49.07 | 30201 | 办公费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0.99 | 30202 | 印刷费 |
|
…… | …… |
|
| …… |
|
…… | ……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7.56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62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00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 …… | …… |
|
…… | ……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 | 1.39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7.60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13 | 购房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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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
|
| 39901 | 赠与 |
|
|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79.06 | 公用经费合计 | 15.1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9.42 | 42 | 17.42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部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类 |
|
|
|
|
|
|
|
款 |
|
|
|
|
|
|
|
项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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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5.3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05.38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注:我局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故与上年无比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7.62万元,为2015年度支出预算的工作经费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20.51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312.91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经费245.2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7.62万元。(注:我局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故与上年无比较)
2.住房保障支出(类)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49万元,为本年度的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工作经费3.79万元,由于该项工作延迟到以后年度使用;其中8.17万元为聘用人员的养老、医疗等费用;剩下的0.53万元为办公楼装修的质量保证金,用于下年度视工程质量后才支付。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3万元,项目支出226.28万元。
基本支出中城乡社区支出为8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7.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26.28万元。其中城管执法支出177.67万元,包括购买执法巡逻帐篷车、执法工具、办公设备的购置、执法工作的相关经费支出等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8.61万元,主要是用于清理县城区农贸市场周边下水道和拆除大安路西三巷钢棚架、以及其他执法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07万元、津贴补贴20.99万元、医疗费1.39万元、住房公积金7.60万元。;公用经费15.18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7.5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7.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两项的支出涨幅率为0,本局没有该项支出;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注:我局是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故与上年无比较),与2015年的数据无法做对比。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本局没有人员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9.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2万元。购买6辆执法执勤车,主要用于街道执法巡逻。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以及开展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我局使用的车辆数8辆,本局全年运行费支出17.42万元,平均每辆 2.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期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万元。我局是新成立单位,2015年的经费由环江县住建局列入决算。故在此不做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万、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9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7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公车改革前,2016年1-3月我单位公车保有量2辆,公车改革后,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我单位2辆车全部上缴县公车办统一管理;由于执法工作需要,我局新购买了6辆帐篷执法巡逻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保留车辆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环卫站调剂使用压缩垃圾车)、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过程收缴货物搬运;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78%。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