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市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4)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方案,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全县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调处水事纠纷及水利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7)组织申报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科技成果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划、实施和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河堤的治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县内乡界河水利工程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设县乡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河海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0)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乡镇村屯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12)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编制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指导全县水利系统综合协调、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水利站开展业务工作。
(14)负责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县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5)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2) 财务室。
(3)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4)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股。
(5) 安全监督股。
(6)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总数为5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5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38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12651.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70.03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5965.26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8.78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86.23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651.09 | 本年支出合计 | 6150.3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
上年结转 | 547.48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7048.28 | |
收入总计 | 13198.58 | 支出总计 | 13198.5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2651.09 | 12651.09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2536.08 | 12536.08 | ||||||
21303 | 水利 | 10929.57 | 10929.57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52.13 | 152.13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66.05 | 266.05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4888.05 | 4888.05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172.96 | 172.96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999.22 | 999.22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35.00 | 35.00 | ||||||
2130314 | 防汛 | 1164.40 | 1164.40 | ||||||
2130315 | 抗旱 | 32.00 | 32.00 |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1770.00 | 1770.00 |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44.31 | 44.31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1111.00 | 1111.0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294.45 | 294.45 | ||||||
21305 | 扶贫 | 1161.00 | 1161.00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1161.00 | 1161.00 | ||||||
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445.51 | 445.51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445.51 | 445.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8 | 28.78 | ||||||
22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150.3 | 490.96 | 5659.33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70.03 | 70.03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70.03 | 70.03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70.03 | 70.03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5965.26 | 462.19 | 5503.08 | |||
21303 | 水利 | 5025.65 | 462.19 | 4563.48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53.66 | 153.66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68.05 | 262.05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1747.00 | 1747.00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24.12 | 17.57 | 6.56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322.41 | 22.72 | 299.69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16.23 | 16.23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59.6 | 59.6 | ||||
2130314 | 防汛 | 493.64 | 493.64 | ||||
2130315 | 抗旱 | 35.00 | 35.00 |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989.41 | 989.41 |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51.35 | 6.19 | 45.16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814.09 | 814.09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51.11 | 51.11 | ||||
21305 | 扶贫 | 702.79 | 702.79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02.79 | 702.79 | ||||
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36.82 | 236.82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36.82 | 236.8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8 | 28.78 | ||||
22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2651.0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9 | ||||
3 | 三、教育支出 | 20 | |||||
4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21 | |||||
5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2 | |||||
6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3 | |||||
7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4 | 70.03 | 70.03 | |||
8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25 | 5965.26 | 5965.26 | |||
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6 | 28.78 | 28.78 | |||
10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27 | 86.23 | 28.78 | |||
11 | 28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12651.09 | 本年支出合计 | 29 | 6150.3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3 | 547.4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0 | 7048.28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4 | 448.48 | 3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5 | 99.00 | 32 | ||||
16 | 33 | ||||||
合计 | 17 | 13198.58 | 合计 | 34 | 13198.58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6080.27 | 490.96 | 5589.31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5965.26 | 462.19 | 5503.08 |
21303 | 水利 | 5025.66 | 462.19 | 4563.48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153.66 | 153.66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68.05 | 262.05 | 6.00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1747.00 | 1747.00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24.12 | 17.57 | 6.56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322.41 | 22.72 | 299.69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16.23 | 16.23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59.6 | 59.6 | |
2130314 | 防汛 | 493.64 | 493.64 | |
2130315 | 抗旱 | 35.00 | 35.00 |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989.41 | 989.41 |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51.35 | 6.19 | 45.16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814.09 | 814.09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51.11 | 51.11 | |
21305 | 扶贫 | 702.79 | 702.79 | |
21305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702.79 | 702.79 | |
213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36.82 | 236.82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36.82 | 236.8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78 | 28.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78 | 28.78 | |
22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86.23 | 86.23 |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44.0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4.01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32.53 | 30201 | 办公费 | 8.8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64.56 | 30202 | 印刷费 | 1.25 | ||
30103 | 奖金 | 5.90 | 30205 | 水费 | 1.03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96 | 30206 | 电费 | 3.74 | ||
…… | …… | 30207 | 邮电费 | 7.80 | |||
…… | …… | 30211 | 差旅费 | 7.92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68 | |||||
30216 | 培训费 | 0.48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4.12 | |||||
30226 | 劳务费 | 8.34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0.18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21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5.88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7.3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77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2.93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1 | 离休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302 | 退休费 | 98.33 | …… | …… | |||
30304 | 抚恤金 | 18.01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02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30307 | 医疗费 | 13.58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8.78 | …… | …… | |||
307 | 债务付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22 | 39901 | 赠与 |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406.96 | 公用经费合计 | 84.0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 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0.00 | 25 | 0.00 | 25 | 6.90 | 18.45 | 0.00 | 13.9 | 0.00 | 13.9 | 4.5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9.00 | 70.03 | 70.03 | 28.97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99.00 | 70.03 | 70.03 | 28.97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99.00 | 70.03 | 70.03 | 28.97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99.00 | 70.03 | 70.03 | 28.9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651.09万元。比上年增加3127.41 万元,增长32.84 %。
1.财政拨款收入12651.09万元,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3127.41 万元,增长32.84 %,主要原因为水利项目投资增加。
2.上年结转和结余547.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6150.3万元。比上年减少 3555.98 万元,下降36.64 %。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70.03万元,比上年增加51.83 万元,增长284.78 %,主要原因为水利管护项目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水库维修。
农林水支出5965.26万元,比上年减少 3691.48 万元,下降38.23 %,主要原因为水利项目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行业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等支出、扶贫(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其他农林水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78万元,比上年增加28.78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缴纳,未列入部门决算。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86.23万元,比上年增加52.89 万元,增长158.64 %,主要原因为绩效考评奖金标准增加。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发放2015年的绩效考评奖。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7048.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96万元,项目支出5589.31万元。
(一)基本支出
1、行政运行153.66万元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62.05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17.57万元
4、水土保持22.72万元
5、水资源安排的支出6.19万元
6、住房公积金28.78万元;
(二).项目支出
1、其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万元
2、水利工程建设1747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6.56万元
4、水土保持299.69万元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6.23万元
6、水质监测59.60
7、防汛493.64万元
8、抗旱35万元
9、农田水利989.41万元
10、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45.16万元
11、农村人畜饮水814.09万元
12、其他水利支出51.11万元
13、农村基础设施建,702.79万元
14、其他农林水支出236.82万元
15、其他支出86.23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3万元。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0.03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8.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了13.45万元,下降42%,比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5.19%,主要原因为2016年4月公车改革后,行政公务用车取消,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44.4%,比上年减少1.01 万元,下降6.77 %,主要原因为2016年4月公车改革后,行政公务用车取消,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4.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34.0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机关、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9万元,主要用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及开展水利工程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利局 6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9 万元,平均每辆1.99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3 次,人次758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1万元,比2015年减少31.32 万元,降低27.15 %。主要原因是水资源安排的支出等2015年填列基本支出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年填列项目支出未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89.3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48.37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汛抗旱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66万元,项目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环江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截止2016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全部通水,并正常使用,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